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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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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桑萍 《市场周刊》2004,(8):102-103,105
保险表见代理是指没有合法授权的代理人以保险人的名义从事各种保险活动,而其相应的法律后果由保险人承扭的法律行为。其构成要件有:没有代理权而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须具有使投保人相信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观上投保人善意且无过失。保险人应建立严格的相关制度,杜绝表见代理的发生,防范风险,稳健经营。  相似文献   

2.
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出台之前把此类越权订立的合同一般都认定为无效,而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却把越权代表行为原则上认定为有效行为,少数例外情况无效.也就是说,把表面上看似有权代表实际上是无权代表的行为认定为有法律效力.这里有几个主要问题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3.
谭锐 《现代商贸工业》2010,22(9):278-279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由于《合同法》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规定尚欠明确,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对此均有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是否应将被代理人过错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在分析比较了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之后认为,从立法价值、社会整体利益以及司法成本等角度进行衡量,单一要件说具有更大的价值和更强的适应性。  相似文献   

4.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由于《合同法》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规定尚欠明确,司法实践和理论界对此均有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是否应将被代理人过错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在分析比较了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之后认为,从立法价值、社会整体利益以及司法成本等角度进行衡量,单一要件说具有更大的价值和更强的适应性。  相似文献   

5.
本文主要论述表见代理的构成,并针对理论界的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进行了系统分析,并结合表见代理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这一特点,提出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的新观点.  相似文献   

6.
我国《合同法》关于表见代理的规定过于原则、简单,在理论和实践中对表见代理的适用已有不当扩大的倾向。关于表见代理特殊构成要件主要有三种学说,即单一要件说、双重要件说和关系要件说,本文在指出单一要件说和关系要件说缺陷的基础上,探讨了以本人过错为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7.
欧阳琳 《商业科技》2009,(9):282-283
本文主要论述表见代理的构成,并针对理论界的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进行了系统分析,并结合表见代理本质上属于无权代理这一特点,提出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的新观点。  相似文献   

8.
作者首先阐述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即具备有权代理的一般要件及特殊要件.其次,阐述了表见代理的成立.最后,阐述了法定代理人可否发生于法定代理场合.  相似文献   

9.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注册、续展注册、变更、补证、评审、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及其他商标事宜的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才必须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具有涉外代理权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我们通常所说的“三资”企业,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  相似文献   

10.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作出。《公司法》第16条既是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限的法定限制,也是对代理人代理权限的法定限制。如此,担保代理权的外观就包括公司担保决议与代理权授予行为。代理人无权代理,以公司名义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未经公司以适格的公司担保决议追认,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不管担保合同是否有效,其法律后果均不由公司承受。此时,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无代理权,在主观上应属恶意,仅得向有过错的无权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的法律后果应类推适用《民法典》第171条无权代理规则,公司享有追认与否的选择权。公司选择追认的,担保合同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拒绝追认的,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相对人按照各自的过错分担相对人所受损失。  相似文献   

11.
在民事商事领域,代理制度以其独有的特质扩张了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最大效率地实现了民事意思自治的本旨,为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表见代理制度应运而生。然而在实际认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表见代理制度在在维护相对方交易安全的同时是否忽略了对本人利益的关注。通过双重要件来认定表见代理制度,同时在实务分析的来解释,阐释其在实现效率的同时更应该兼顾法的公平价值,在各个主体的利益冲突中,谋求利益的均衡和协调,才能实现法律追求的正义。  相似文献   

12.
国际商务代理中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国际民商事行为的活动.各国立法与学理上根据无权代理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将无权代理划分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并分设不同的法律加以调整,以实现"本人之静的安全与社会之动的安全相调和"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姚鹏 《商场现代化》2005,(11):192-192
国际商务代理中的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国际民商事行为的活动。各国立法与学理上根据无权代理原因和后果归属的不同.将无权代理划分为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并分设不同的法律加以调整.以实现“本人之静的安全与社会之动的安全相调和”的目的。  相似文献   

14.
在民事商事领域,代理制度以其独有的特质扩张了民事主体的行为能力,最大效率地实现了民事意思自治的本旨,为维护交易安全的需要,表见代理制度应运而生。然而在实际认定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表见代理制度在在维护相对方交易安全的同时是否忽略了对本人利益的关注。通过双重要件来认定表见代理刺度,同时在实务分析的来解释,阐释其在实现效率的同时更应该兼顾法的公平价值,在各个主体的利益冲突中,谋求利益的均衡和协调,才能实现法律追求的正义。  相似文献   

15.
肖海黔 《消费导刊》2010,(2):134-134
表见代理的构成是否以本人过错为要件,学界存在两种观点即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单一要件说。但是两种说法均存在缺陷,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协调与平衡,坚持一般不以本人过错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为原则,考虑到权利外观的形成是否与本人具有关联性,如不符合该要件本人不应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  相似文献   

16.
表见代理的构成是否以本人过错为要件,学界存在两种观点即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我国合同法采取的是单一要件说。但是两种说法均存在缺陷,应当在二者之间寻求协调与平衡,坚持一般不以本人过错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为原则,考虑到权利外观的形成是否与本人具有关联性,如不符合该要件本人不应承担表见代理的责任。  相似文献   

17.
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建筑公司带来的巨大表见代理风险已经被广泛重视,从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入手,着重分析了司法实践中项目经理表见代理的几种较具争议的情形,并一一对之进行了法律解析,并在最后提出了防范项目承包经营中"表见代理"风险的几条对策。  相似文献   

18.
1987年,中国银行与德国贴现和贷款公司签署了保理总协议,从此为我国企业开辟了一条新的国际贸易融资渠道。中国加入W TO以来,保理业务更是成为中国金融市场与外资银行三场大战之一。我国目前基本上具备了从事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交易的条件,但我国应收款转让法律制度尚存缺陷。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债权让与法律制度建设起步较晚,1986年4月12日制定通过并公布的《民法通则》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仅有一条。1999年3月15日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也只有寥寥数语,从第79条至第83条、第87条对债权转让中…  相似文献   

19.
赵勇  王卓 《中国拍卖》2012,(7):44-44
我国于1992年加入的《伯尔尼公约》.其第14条即规定了追续权.但这项权利并非是成员国必须承认和执行的制度。  相似文献   

20.
<正> 推行外贸代理制是外贸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外贸代理制所涉及的代理行为与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民事代理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之处。《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二节对代理制度作了规定,按照《民法通则》第63条之规定,公民、法人都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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