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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案例一:专利权人甲以其拥有的某外观设计专利起诉乙公司产品专利侵权。乙公司以其早在该专利申请日之前就已大量生产销售相关产品,该外观设计专利已不具有新颖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了包括乙公司相关产品宣传册在内的无效宣告请求证据。甲收到复审委转交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文件及相关证据后,将证据中乙公司产品宣传册上所示的另一种产品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案例二:专利权人甲拥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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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企业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伴随而来的是侵权诉讼的与日俱增,其中大部分是围绕汽车外观设计的专利诉讼。在技术发展较为成熟的今天,外观设计俨然成为汽车企业的一项核心竞争力。本文分析了汽车的外观设计因素,指出外观设计对汽车企业的重要性,并进一步探讨了汽车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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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企业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伴随而来的是侵权诉讼的与日俱增,其中大部分是围绕汽车外观设计的专利诉讼.在技术发展较为成熟的今天,外观设计俨然成为汽车企业的一项核心竞争力.本文分析了汽车的外观设计因素,指出外观设计对汽车企业的重要性,并进一步探讨了汽车外观设计的专利保护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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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权事实的认定 专利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外观设计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或者销售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判断侵权之前,首先必须掌握有可能构成侵权的事实。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判断侵权就无从谈起。此外所掌握的事实应该是具体的,能与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内容进行比较。 判断侵权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分析可能构成侵权的事实是否属于下列情形。如果是,则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不属于侵权。 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专利产品出售后,使用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作的; 4.临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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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随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一声锤响,赵建华诉南京铁路运输学校电动门厂(以下简称电动门厂)侵犯专利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电动门厂败诉。这场关于电动伸缩门的"专利之战",拥有"专利"的赵建华为什么能够获赔?而声声叫屈的被告电动门厂也声称拥有该门"专利",自己为善意生产销售,却最终仍然败诉,原因又何在?案件回眸原告赵建华于2000年11月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电控伸缩门"外观设计专利,2001年4月5日获得授权。后来,浙江富阳市新义铸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公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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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红妮集团服饰有限公司历经12年发展,成长为一家集设计、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专业针织内衣生产企业。“红妮”产品种类达到30余个系列上百个品种,产品畅销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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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56条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制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001年修改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因此,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主要体现为一种整体的视觉效果,因此,在侵权判定时,应由一般消费者(或者称普通消费者)遵循整体观察,间接对比,是否会造成误认和混淆的判断标准。本文所要强调的是,在侵权判定时,将外观设计中形状与图案人为割裂的评判,是不符合外观设计专利立法的立法要旨的。本文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从立法的原意和立法的宗旨表分析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就此为立足点分析侵权判定中的误区,以完善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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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在参加第七届辽宁台湾周暨丹东鸭绿江旅游节活动期问,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政高专程出席了丹东黄海新能源客车展示暨鸭绿江旅游观光巴士运营启动仪式。作为辽宁曙光汽车集团三大业务板块之一的黄海汽车。自2002年重组以来.取得了令行业瞩目的骄人业绩,已连续多年位列我国大中型公交客车销售榜首,成为公交客车行业的旗舰品牌。集团总裁李海阳欣喜地告诉记者:伴随着黄海旅游客车系列新品和新能源客车的面世.“品行天下”也正式成为黄海客车的企业战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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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随着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庄严宣判,历时两年,涉及5个省、3个省辖市,涉案总额高达1000余万元的连云港海达工艺品有限公司竹地毯专利维权连同关联诉讼案件36起全部胜诉。此案是江苏省知识产权案件涉案数量较多、在全国专利侵权案件中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都说专利维权难,难于上青天,但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海达工艺公司不畏坎坷艰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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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6,(5):F0003-F0003
奥行家居家饰用品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耐奇系列装饰产品的生产销售一体化企业,采用欧美原创技术,拥有独立的产品研发机构和现代化工厂。公司产品和服务包括耐奇通气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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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岩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2,(10)
8月29日记者获悉,在两年多时间里非法销售拼装金杯客车173辆,销售总额达753万余元的沈阳市有史以来罕见且数额巨大的涉嫌生产销售伪劣汽车案一审已宣判,被告单位沈阳市某维修中心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400万元;被告人蒋宝存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蒋宝存今年40岁,是沈阳市某汽车维修中心的法人代表。沈阳市法院经审理查明:1998年开始,被告人蒋宝存为牟取非法利益,指使其业务员与金杯牌SY6474、SY6475型客车的老用户取得联系,伪称该单位是沈阳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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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生产工业过程控制和管理仪表及系统的上海·福克斯波罗有限公司,产品委托中方独立投资的上海·福克斯波罗销售服务公司销售。该销售公司建立后,立足市场经济,借鉴美国福克斯波罗的销售方法,彻底摒弃了旧的销售模式,以质量、服务、应用经验为优势,最大限度地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全过程服务,赢得了川户信任,不仅成功地代理了上海·福克斯波罗公司产品的销售和服务,而且成了美国福克斯波罗及其子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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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陕西铜川耀州窑文物复制厂申请了“青瓷杯”和“青瓷壶”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分别为公道杯ZL97327429.8和良心壶ZL97327430.1。1998年授予了专利权。1999至2000年市场上发现有厂商大量生产销售其专利产品,耀州窑文物厂因此受到重大经济损失。经大量调查发现非法生产其专利产品的厂商主要有:铜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