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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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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秦朝的“傅籍”,是户籍制度的重要一环。所谓傅,唐人颜师古注《汉书·高帝纪》二年条云:“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也。”后世学者对此无歧义,且多认为傅籍的年龄即起役的年龄,也就是当时人成年的标志。这就是说,“傅籍”是封建政府及时把具有提供赋税、徭役及兵役能力的劳动人手控制在握的必行手段。 不过,关于秦制傅籍究竟采用何种法定标准,至今仍是个颇有争议的研究课题。已发表的意见,大致可归纳为年龄制与身高制二类主张。  相似文献   

2.
一、明代免除徭役的条件和专业役户的优免 在明代,人们要免除徭役负担,除了用非法的流亡方式逃避之外,就只有具备免除徭役的合法权利。徭役本来就不是人人都必需服役,一向都有免除徭役负担特权的人。最早免除徭役的记载,见之于《周礼》,叫“施舍”,秦汉以后,叫“复除”,到明代则叫“优免”。照《周礼》记载,小司徒主管徭役的“施舍”即免除,乡师、乡大夫根据应该服役和免役的标准分别编定承充徭役和免除徭役的册籍:“以岁时登其夫家之众募,辨其可任者,国中自七尺以及六十,野自六尺以及六十有五,皆征之。其舍者,国中贵者,贤者,能者,服公事者,老者,疾者,皆舍。以岁时入其书。”这里所讲的服役和免役的原则或基本精神,秦汉以后的历代王朝都将它们继承下来,一直到明代还是这样。 《周官》规定的上述免役办法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根据生理的或身体的条件而规定的免除;第二种是根据人们的社会经济条件而规定的免除。第二种又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为负担有专业徭役而将一般的徭役负担免除;另一类是对于具有特殊身分、地位和  相似文献   

3.
《汉书·食货志》记董仲舒上书之言中所说的"已复为正一岁",应该是担任一年卫士的意思。秦及西汉前期,民众的基本兵役负担为一年卫士,一年戍边。材官骑士之役虽有,但服役时限尚未固定为一年。到了西汉后期,由于边境威胁的逐渐解除,国内矛盾的日益加剧,一年的戍边之役被废除,材官骑士之役则被固定为一年。《汉旧仪》所载"一岁而以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正是西汉后期的兵制。  相似文献   

4.
一、西汉养马的发展 在中国古代史上,西汉的养马是颇为兴盛的。其规模之大,范围之广,管理之完备,都超过其以往的历史时期。就当时的情况而言,西汉的养马在加强对外关系和繁荣社会经济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西汉初年,由于秦王朝的暴政和长期战争的破坏,社会经济残破不堪,马的数量也大为减少。“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有的地方至匹马百金。然而,这种情况  相似文献   

5.
试论唐后期的两税法改革与“随户杂徭”陈明光唐朝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实行的“两税法”,是对赋税力役制度以及财政管理体制的全面改革,而以往论述“两税法”一般只侧重于赋税方面,视角尚欠全面。关于两税法与财政管理体制的关系,我在《论唐朝两税预算的定额管...  相似文献   

6.
更三品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两汉平民之徭役、兵役负担,是两汉经济史上的重大问题,前辈学者曾着力研究,成绩斐然,惜乎史籍记载颇多乖舛,特别是有关更三品的内容,各家的解释更多分歧,遂使这一问题成为中外学者聚讼的焦点。 本文试图在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律》之有关律文和居延汉简中有关简文,对此问题试作新的探索。由于笔者学识谫陋,所下结论自不敢必,错误与疏漏亦在所难免,深望方家指正。  相似文献   

7.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谭其骧,年轻读书时曾跟一位名师展开了一场关于西汉州制的辩论,至今仍传为美谈。那是一九三0年秋天,谭其骧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北京燕京大学历史系读研究生。第二学年秋季开学,他选读了顾颉刚先生所讲授的“尚书研究”一课。顾先生在讲到《尚书·尧典》篇时,认为其写作时代应在西汉武帝以后,并认为尚书研究中所列之十三部,是“西汉之十三部”。听课以后,二十岁刚出头的谭其骧,带着浓厚的兴趣,认真思索,并围绕汉代的州制问题,翻阅了不少资料,进行了十分深入的研究,觉得顾先生在尚书研究中所列之十三部,“非西汉之十三部,不但非武帝时之制,且非平帝时之制”,而是“东汉之十三部”。于是,大胆向顾先生提出了质疑。经过多次辩论之后,终于把这个两千年来关于西汉的十三州之谜弄清楚了,“不但汉武帝的十三州弄清楚  相似文献   

8.
西夏春季修渠徭役出工日数从5日至40日不等,这不仅与西夏计田出役的徭役科派制度有关,同时也和西夏每年一交之租税簿册的编制与呈递过程有关。这种税账内容不仅包含赋税数据,还有徭役日数,税账在下一年的二三月递交中央,中央根据此账制定春季修渠、科派徭役事宜。同时,春天修渠“百伕免一伕”的纳椽免役制中,“百伕”和西夏迁溜掌百户的籍帐制度有关。西夏税账分为几种类型不同、用途不一的文书,但相互间联系紧密。西夏除了独有的民族籍帐制度与唐宋有所不同外,也继承了两税法以来以土地为中心的中原籍帐制度这一历史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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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简谈汉代西北边郡运输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汉简谈汉代西北边郡运输的几个问题张俊民汉承秦制,汉惩秦治,俱不为虚。但以秦汉发展的趋势走向而论,若以秦发展至大一统X由酉向东的话,那么汉则是由东向西发展,此论是否可以立得住脚,史书班固之言倒可以作X佐证。“自周衰,戎狄错居径渭之北。及秦始皇攘却戎狄...  相似文献   

10.
新近,周厚强同志的《秦士伍的身份及其阶级属性辩析》一文,对秦“土伍”的身份和阶级属性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士伍”仅仅是指“尝有爵而被夺去爵位的人”。笔者认为周文的立论和取证都是可以商榷的。 一 史书上有关“士伍”的记载,最早的见于《史记·秦本纪》:“武安君白起有罪,为士伍,迁阴密”。如淳注“士伍”说:“尝有爵而以罪夺爵,皆称士伍。”《史记·白起列传》对此事的记载类《本纪》,然未作注。较迟的见于《汉书·景帝纪》,“吏迁徙罢免,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土伍,免之。”李奇注云:“有爵者夺之,使为士伍,有位者免官也。”颜师古则注说:“此说非也。谓夺其爵,令为士伍,又免其官职,即今律所谓除名也。谓之士伍者,言从卒之伍也。”又见于《汉书·淮南衡山济北王传》:“大夫但、士伍开章等七十人,棘蒲与侯太子奇谋反”。  相似文献   

11.
黄今言同志的《汉代田税征课中若干问题的考察》一文,认为西汉文帝时期,不存在着“十余年不收田租”的事实.这一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对此,本文拟提出自己的粗浅意见,以请教于黄今言同志.《汉书·食货志》云:“上(文帝)复从其(晁错)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黄文对这段文字解释云:“文帝十三年(前167),下令免除当年的田租,其后实行的是‘什五税一’.过了十三岁,至‘景帝二年’(前155),便由‘什五税一’,减为‘三十税一’.至于所谓的“令民半出田租’,是针对文帝第十三年后存在‘什五税一’的租率来讲的.”  相似文献   

12.
明代徭役制度极其复杂,史书记载含混不清。如《明史》卷七八《食货志》二: “役法定於洪武元年,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及顷者以他田足之,名 曰均工夫。……迨造黄册成,以一百十户为一里,里分十甲,曰里甲。以上中下户为三等,五岁均役,十岁一更造。一岁中诸色杂目,应役者编第均之,银力从所便,曰均徭。他杂役曰杂泛。” 这段话容易使人理解作:洪武元年制定的役法,就是均工夫。迨黄册编成,役才分成三类:里甲、均徭和杂泛。如此概括明初徭役制度,显然欠精确。第一,均徭法创行于正统年间。洪武十四年黄册编成后一段时间,均徭法尚未出现。第二,杂役和均工夫同时建立,并非前者出现於后者消失之后,而且杂役、均工夫、黄册、里甲、户等之间的关系也较复杂。本文所要叙述的,就是上述二个问题。  相似文献   

13.
在西汉中后期以前,所有中原学术,于岭南“蛮荒”之域都一概无缘,直到西、东汉之际,岭南地区才出现最早的经学家陈钦、陈元父子,成为岭南学术界的拓荒者。陈钦,字子佚,西汉末年人,卒于王莽天凤二年(公元15年)。陈元,陈钦之子,字长孙。陈氏父子为苍梧广信人。(《后汉书·陈元传》)汉代广信县是苍梧郡郡治所在,其境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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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末年,吴泰伯在梅里立邑,始建句吴国。泰伯卒后,由弟仲雍继位,传十七世而至寿梦。从寿梦元年(公元前585年)始,吴国才有确切记年。寿梦时吴国国力开始强盛起来,寿梦自称吴王。在吴国历史上,有被世人称颂的“前三让”和“后三让”的史实,“前三让”是指泰伯让王于季历、仲雍,“后三让”是指寿梦之子季札让王之事。  相似文献   

15.
明代的役制很复杂。《明史·食货志》是这样记载的: “役曰里甲、曰均徭、曰杂泛,凡三等。以户计曰甲役,以丁计曰徭役,上命非时曰杂泛。皆有力役,有雇役。府州县验册,丁口多寡、事产厚薄,以均其力”; “役法定于洪武元年。田一顷,出夫一人,不及顷者,以他田足之,名曰均工夫。……黄册成,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里分十甲,以上、中、下户三等,五岁均役,十岁一更造。一岁中,诸色杂目应役者,编第均之,银力从所便,日均徭,他杂役曰杂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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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法公社管探歙县唐模衬许1;jlj祠文:挎研究“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序、跋秦以前中目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初步估计试论贝币的职能与殷商时期的商品经济西汉时期闽越吐会经济的探索从秦简看战国时期秦国保护人力的措施试论西汉徭役制度的特点总 论先秦,秦汉 魏晋隋唐五代从敦煌文书看唐代前期的和籴制度论唐代方镇“进奉”东晋南朝地方财政收支述论店代官员俸料钱的变化论鲜卑拓跋部曲游牧社会走向农业社会的历史转变唐代西州均田制的实际授田标准考关于唐代杂徭的几个问题密五代时门湖南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宋 元泰元以来我国渔民对南沙群岛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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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屯田的创始年代 屯田始于西汉,古今史家无异词。但屯田始于西汉何时,各家就诸说纷纭。唐杜佑《通典》卷二《食货·屯田》认为屯田起于“汉昭帝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诏发习战射士诣朔方,调故吏将屯田张掖郡”;宋徐天麟《西汉会要》卷五九《兵·屯田》则以为屯田起于汉文帝采纳晁错建议“募民徙塞下”。宋王应麟《玉海》卷一七七《食货·屯田》则以为“汉文帝募民耕塞下已有屯田之说,武帝屯渠犁始有屯田之规,成于昭、宣,广于魏、晋,而极盛于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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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的货币政策与货币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古代的货币制度,秦皇汉武及其御用人士是有过丰功伟绩的。始皇是以“半两钱”统一全国的币制和币值,并且将铸造权全部收归国有,开创了中国古代货币首次统一的大业。汉武则以“五铢钱”主要是“三官五铢”统一全国的币制和币值,也是将铸造权兼及币材(铜)全部收归国有。而且这种“五铢钱制”直到唐初高宗乾封元年改铸“乾封泉宝”,才为“年号钱制”所代替,一共延长了七百三十八年。倘若以“方孔圆钱”的创始直到清末的“宣统通宝”来计算,这种钱制共历一千二百九十年,几乎经历了中国封建社会的全部过程。因而两汉钱制在整个中国古代经济史上更有其重要的地位。恩格斯说过:“最重要的商品即货币恰好最需要垄断”。早在秦汉两代是曾深切了解这个重要原则的。汉武时代创始的“五铢钱制”则更完善,更能有利于中国古代社会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许慎《说文·贝部》记载,“赀,小罚以财自赎也,从贝此声。汉律:民不徭,赀钱二十二即夷切。”以为“赀钱二十二”乃“二十三”之误,并引《汉仪注》及《论衡·谢短篇》论曰:“然则民不徭,谓七岁至十四岁,赀钱二十三者,口钱二十併武帝所加三钱也。”今本《辞海》似乎也是采用段玉者裁的解释,在“赀”字条目下,径云:“赀,汉代对未成年人所征的赋税。《说文·贝部》:‘汉律:民不徭,赀钱二十三’。参见‘口赋’。” 段玉裁对汉律此律文的解释似不确,因为“赀”,许慎释为“小罚以财自赎”,故“民不徭,赀钱二十二”一言中的“赀”,也应属于罚钱范畴。既然是罚钱,就不可能指尚未承担国家徭役的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而是指应服徭役但又未能亲往践役者。  相似文献   

20.
自西汉以来,任职年资就成为官员升迁的依据之一。北魏时期为了解决官职少、应选者多的矛盾.吏部尚书崔亮奏请采用“停年格”制,即凡有空缺职位,不问贤愚,择停解年月日久的优先叙用。这就是所谓“停年格”。至此,论资排辈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官员选拔的历史舞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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