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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对中国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大力加强与全国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联系,特别是注意搞好同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中科技人员的联系,并建立相关的科技工作者组织,积极推进非国有企业科协的建立和发展, 相似文献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国资委:[第一段] 相似文献
3.
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2006年2月6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旨在全面推动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相似文献
4.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为进一步推动各级科协及所属团体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在中国科协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科协七大精神,履行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的职责,动员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科技部、人事部和中国科协《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企业科协工作,推动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相似文献
6.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2008年是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中国科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宣布中国科协成立50周年纪念活动正式启动。现将组织开展纪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宣传部、文明办、科技厅(科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局)、国资委、环保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四总部有关部门,武警部队后勤部,国务院有关部门: 相似文献
8.
按照中央要求和中国科协章程规定,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进行了修改。中国科协六届六次全委会议审议了《章程(修改草案)》,同意提请中国科协第七次代表大会审议。 相似文献
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福建省、厦门市公务员局:现将((201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规范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我部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部机关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部管有关社团:
现将《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石油天然气企业增值税政策和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作了修改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规划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央管理企业:
我国第三次修订通过的《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我们制定了《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现将《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附件: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商务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实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4号),建设部和商务部联合制定了《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和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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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进一步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秩序,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我部修订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我部1995年7月印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同时作废。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批准,现予印发。附件:1《.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2.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说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九年一月十五日会协[2009]5号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部属各单位,外专局、公务员局:《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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