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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近日,山西省忻州市解原乡新路村附近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因盗窃电力设施而被电击致死亡的事件。经公安部门证实,此人是新路村人,名叫连书新,是在趁着夜幕盗割电线时被电击致死的。我国《刑法》第118条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119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村民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是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在做案现场被电击致死,亦…  相似文献   

2.
高福德  孙翔宇 《活力》2005,(5):62-62
我国刑法第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设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共9个条文14个罪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可以分为污染环境类犯罪和破坏资源类犯罪。污染环境类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环境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使环境受到污染,对他人的人身健康或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2条规定,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破坏资源类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环境资源法律、法规规定。非法开采资源,对资源和环境造成破坏,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这里所述的资源包括水产品、野生动物、耕地、矿产、林木等。  相似文献   

3.
目前我国对商业贿赂主体的认定,是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法》)为基本法律依据,但实践要求法律进行新的诠释。一、有关商业贿赂行贿主体的法律规定《反法》第8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示的  相似文献   

4.
《监督与选择》2005,(7):9-9
产品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的标注有什么规定?一.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第二十八条规定:“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得倒置和其他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这是法律对生产者规定的一项产品标识义务.  相似文献   

5.
《活力》2012,(2)
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2012年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明确了今年“以奖代补”资金的重点支持领域,并对“以奖代补”专项的审批工作作出了新规定。两部门明确,今年矿产资源“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开发煤炭、油气、有色金属、三稀(稀有、稀土、稀散)矿产以及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矿山企业。而“以奖代补”项目的审批权限也由中央下放到地方,即由原来的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负责申报材料的审查论证,改由省级国土资源和财政部门负责,或者由中央企业负责。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首先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是以独立法律主体为基础,即当公司存在多个控股子公司时,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是以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税后利润为基础,而非以合并子公司经营情况的合并报表税后利润为基础。  相似文献   

7.
孙延兵 《财会通讯》2004,(10):39-39
对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如何核算,《企业会计制度》没有作出专门规定,大多数企业都是在收到银行存款计息通知单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财务费用”。这种处理方法将存款利息收入同财务费用记在一起,第一,使企业无法分清利息收入与期间费用的准确数额,造成各个会计期间利润不实。第二,由于企业在收到银行存款计息通知单时才作账务处理,不能提前预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解决上述问题,笔者推荐两种核算方法,供企业会计人员选用。  相似文献   

8.
当前,在一些地方,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委会,对原村委会发包的农业渔业承包合同给予否定。有的称材委会换届了,应由新村委会重新发包;有的称原发包不合理等,其目的都是新村委会要说了算。这是不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6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民法》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原村委会也是依法选举成立的法人组织,村委会主任就…  相似文献   

9.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类,我国《会计法》关于“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属于()。  相似文献   

10.
我们常说的“三包”是指生产者、经销者售出的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必须要对售出的产品承担“三包”责任,后来我国又专门出台了《国家新三包规定》,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对于如何认定“首先满足”未予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  相似文献   

12.
一、相关规定的变更及其对抵销分录的影响 财政部财会[1995]11号件印发的《企业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企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以下简称合并报表)时,应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分配表等四种合并报表。《规定》在设定合并报表分录时,都以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合并利润分配表三种报表合编一套抵销分录为前提展开的,笔统计了《规定》列举的三种报表的抵销分录,多数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的抵销分录涉及到合并利润分配表的项目,比如《规定》列举合并资产负责表的8道抵销分录。其中有四道涉及“年初未分配利润”等合并利润分配表的项目;而且,《规定》还要求所有涉及“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抵销分录,不论是用于抵销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还是用于抵销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的,都必须在合并报表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底稿)的合并利润分配表部分的“未分配利润”项目登记(否则无法结出正确合并数),而合并资产负债表“所有权益中未分配利润的数额,根据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数额列示”。[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张学芳 《广东审计》2001,(10):17-19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会计法》中第十五条又规定:“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法人代表、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负责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众所周知,企业因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给消费者造成重大伤害并被消费者起诉,单位负责人是要作为被告单位的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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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自治区内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拟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适用本规定。前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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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期《案例沙龙》栏目讨论的案例中有涉及封存、扣押等行政执法活动中采取强制措施中的某些问题,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因为基层执法工作中常有人由于对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生产、销售活动依法实施强制检查和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理解不够,执行有误而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查处时,  相似文献   

16.
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一章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工作行为的责任主体,第七章第五十条对单位负责人做了具体解释,单位负责人即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防止单位因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出现责任事故而出现扯皮现象。  相似文献   

17.
在会计核算中时常用到以下计算程序:第一步,计算“按规定应该具有的数额”(“应有数额”)A。A表示按照会计规范或有关规定,某一指标或账户余额在本期期末应该达到的数量水平。A一般取非负数,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式A=E—F(当E〈F、A〈0时,取A=0)计算。E和F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含义。第二步,计算“实际已经具有的数额”(“已有数额”)B。  相似文献   

18.
在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我国建立了包括土地在内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宪法》在1982年第一次明确提出土地的所有权制度,其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不过那时仅是存在土地的所有权而不存在单独的土地使用权,因为该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  相似文献   

19.
《乡镇论坛》2010,(10):41-42
江苏省无锡市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来信问:对于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在数量达到一定标准需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否需要对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如果需要鉴定,应由哪个部门进行鉴定?对于非法采矿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需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否需要进行矿产资源破坏程度的鉴定?如果需要。应由哪个部门鉴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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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27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第十三节 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产品质量法》第 4 0条规定 :产品存在瑕疵 ,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 ,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供货者的责任的 ,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这是法律关于产品质量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所谓“瑕疵担保责任” ,即“三包”责任。所谓“瑕疵” ,是指产品不具备良好的特性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 ,或者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根据法律第 4 0条第 1款的规定 ,销售者应当对所销售产品存在瑕疵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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