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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当代中国,腐败问题一直是国人关注的焦点,而贿赂犯罪,作为腐败的极端表现形式之一,却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且有多发之势,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随着我国对受贿犯罪打击力度的增大、受贿案件呈现出形式多样化,行为人手段越来越狡猾、行为越来越隐蔽的趋势,造成不少案件查处的难度越来越大,证据收集、固定非常困难,影响了反腐败的深入开展.受贿罪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结合司法实践,进一步加深对受贿罪的研究与理解,尤其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司法实践中正确界定和便于操作适用的问题,而改变以往论文中先从受贿罪的肇始与演进入手的做法,直接对受贿罪在司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作出解析,以资对理论指导司法实践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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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可能不是同一人,即保险合同是为他人利益而定的。这种由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享有保险金给付请求权的保险合同,被称为为他人利益的保险合同。主要包括投保人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指定其他人为受益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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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险》2012年第11期刊登的祖纪越先生《为他人利益人身保险合同实务问题研究》一文(下称《祖文》),对为他人利益寿险合同实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建议。笔者阅后深受启发。但笔者觉得《祖文》所研究的若干实务问题,不少涉及保险基本理论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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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一直备受关注,因其包含死刑这一法定刑而更是在近年引起争议,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飞速发展,原有的量刑已经不能适应当今的中国社会,而应当废除贪污罪受贿罪的死刑刑罚.对于贪污罪受贿罪的具体量刑也不应沿用原有的数额量刑,应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适用社会发展的司法解释,以求达到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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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行贿罪的行为目的限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将其作为行贿罪构成的必备要件之一。这种限制性条件的设立背离行贿行为的本质,客观上缩小了对行贿行为的打击,本文立足这一现状从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得出结论:应当取消行贿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限制,只要采取行贿手段谋取的利益,不论是合法利益、非法利益还是不确定利益都应认定为不正当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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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又称"利他合同",韩世远称其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学者们的称呼不一,但都是指有将合同权利直接归属于合同当事人之外第三人内容的合同.对于为第三人利益合同,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在其民法典中均有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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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利益的区分认定规则
保险合同的生效,除了需要具备一般合同生效的条件,譬如合同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标的不得违反强行法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外,还必须具备一项特殊的法定要件,即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确认,是判定保险合同是否具备法律约束力的一项当然要求,它负载了避免将保险沦为赌博、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等重要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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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解释中,最具特色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多的原则是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又称“有利解释”原则。该原则源于罗马法“有疑义应为表意者不利之解释”的法谚,是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在保险合同解释中的具体表现。该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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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财务管理中利益的股东倾斜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企业资产包括自有资产和借人资金,企业对包括股东、债权人在内的各方投资者的利益,都承担维护、保全的责任,然而,在现今的企业财务管理中,我们不难看出,在维护投资者利益过程中有向股东倾斜的偏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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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子 《金融经济(湖南)》2013,(13):63-64
农行副行长杨琨、烟台银行董事长庄永辉、邮储银行行长陶礼明成为2012年三位银行高管涉案头号人物,金融界在较短时间内高频率地曝出高管们纷纷落马的消息。今年5月20日,中共中央纪委对杨琨进行了立案调查,他因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而被双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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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利益,是指在缔约的过程中,缔约一方因合理信赖合同成立或生效而受到损害的固有财产利益和机会利益。现学界一般将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分为财产上损害以及非财产上损害两种。但笔者认为只包括前者,赔偿范围不宜过于扩大;对于后者,通过侵权责任来实现对受害人的救济更为充分、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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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衡量是法官的价值判断,其强烈的主观性以及利益概念的不确定性,利益位序的局限性,使其无法建立一套完整的自己的裁判规则和标准体系。因此,在法官进行利益衡量的裁判思维时,应依据一定的原则使利益衡量更加具体化,克服利益衡量时非理性因素,防范恣意裁判,避免利益衡量的失真或疏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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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丽萍 《广东金融学院学报》2003,18(2):61-63
美国学者提出的"利益分析说",认为国家的法律都是追求某种政府利益的表现,不同国家对于同一事物的不同规定也就是各个国家政府利益上的冲突.该学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际私法中的实际,然而一味追求"国家利益"容易导致适用法院地法的泛滥,承认与保护他国利益也是保证本国利益在国际上实现的基础.各国要在国际地位上追求平等互利,采取签订或参加统一冲突法公约或统一实体公约的方法,并赋予它优先适用的效力,可以比较公平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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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同木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下》2013,(12):11-15
国家利益是一个国家内全体公民整体上追求的与国家的生存与发展相关的各种客观因素的综合,其核心要素是生存、安全、发展等因素.国家利益的内容虽然是客观的,但理解和判断国家利益却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国家利益观是一个国家对其国家利益的内容、层次结构以及实现方式与维护手段的总体的、系统性的认识.国家利益的实现、维护与拓展总是在特定的国家利益观的指导下进行的.我国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自身的“发展利益观”.当前,我国应当在“发展利益观”指导下,制定出符合自身国情特点和客观需要的国家利益维护策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