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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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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任志新 《经济论坛》2004,(15):86-87
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股份公司的典型特征。为保护股东权益,各国立法均在股份公司治理结构中设计了监督机制,较多的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都是“二元制”下的监事会制度。我国公司法制定的“双层制”平行型监督制度,总的来说也属于大陆法系的模式,即设立监事会作为专门的公司监督机关,监事会与董事会是平行的公司机关,共同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种制度安排具有自己的独特性,既不同于美国,又不同于日本和德国。在立法方式上有些接近日本,在监事会人员的构成方面又与德国类似,似乎是“兼采各家之长”。但实际上这种做法没有完全按照专门监督机关的理念来设置监事会,造成的结果是法律对监事会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加之在实践中,法律上对监事运作程序的疏漏及公司体制转轨中固有的一些问题,使得中国公司监事会的功能失效,形同虚设,并未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其原因主要在于。  相似文献   

2.
新<公司法>对监事会制度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进,其效果有待于实践的检验.本文仅从监事会制度在我国发展的轨迹以及对比新旧公司法就监事会制度在立法上的变迁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监事会制度的设想,以期使监事会的功能得以充分体现,并在监督公司控制权人、保护中小股东方面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3.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构成,其完善与否对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和提高公司业绩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目前我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存在立法缺陷:股东大会没有发挥其对董事会的监督与制衡作用;经理职权法定化,董事与经理权责不明;监事会没有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建议从扩大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完善经理人员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及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力度等方面完善我国的公司立法,以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赵树文 《经济与管理》2003,(1):26-26,60
监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必要保证。然而,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监事会的功能难以发挥,甚至被虚化。本文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监事会制度的立法对策,以期推动我国公司实现真正的法人治理。  相似文献   

5.
中国公司法实施和企业公司化改革过程中,公司监手会制度由于观念、体制等方面因素影响,而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功效,甚至于产生监事会虚化现象。这显然不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从体制上各个方面的改革不断增强中国监事会独立性、重要性使监事会有效发挥促使人们重视监事会地位、作用,营造良好的监事氛围,使权力制衡中三者协调发展,促进上市公司制度的不断优化。  相似文献   

6.
作为职工参与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的职工监事制度,对于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进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等产生重要的推进作用。但由于我国职工参与监事会制度起步较晚,实践经验不足,再加之长期以来人们对职工参与公司事务持漠视的态度,在实际操作中效果并不理想。《公司法》针对职工参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在立法上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和补充。但其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仍有必要在立法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7.
试论我国股份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岷 《技术经济》2001,20(4):19-21
现代公司制度均重视、强调分权与制衡的原则 ,我国公司立法也不例外。为维护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公司的合法经营 ,我国《公司法》规定 ,股份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以作为其监督机构。但令人遗憾的是 ,囿于我国公司运转实践经验不足 ,《公司法》对监事会的规定不甚周全 ,其内容过于概括、简要 ,缺乏可操作性。有学者论道 :作为公司的一级机关 ,《公司法》似乎给予监事会机关关怀太少 ,有许多重大事项均没有作出强制性规定 ,这不利于强化监事会的监督权和责任。更有人认为 ,我国大多数股份公司的监事会形同虚设 ,监事会监察权的行使流于…  相似文献   

8.
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环节,对公司的发展攸关重要。由于商品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一方面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设置设立了过多法律强制要求,干涉公司的意思自治,另一方面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限缺乏必要的制约,由此带来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义务和权限不平衡。应通过明确法定代表人代表行为的范围,恢复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私权本质,加强监事会对代表人行为的监督机制等角度重构我国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监督虚化和缺失的情况下,新《公司法》强化了监事会的职权,明确了在上市公司中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尽管我国采取的是“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但基于独立董事制度和监事会制度在行使监督权方面各自的特点,两种制度有着很好的契合和很强的互补性。在新《公司法》背景下,对我国监事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的现实困境进行思考和研究,协调和处理二者间的关系,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0.
我国经理法律制度大体上有法可依,但与实践需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本分析了我国公司经理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立法理念方面对传统企业领导体制的继承;权力配置方面对经理监督不力;经理职权设定方面存在制度漏洞。章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经理法律制度的对策。  相似文献   

11.
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环节,对公司的发展攸关重要.由于商品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一方面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设置设立了过多法律强制要求,干涉公司的意思自治,另一方面对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权限缺乏必要的制约,由此带来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义务和权限不平衡.应通过明确法定代表人代表行为的范围,恢复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私权本质,加强监事会对代表人行为的监督机制等角度重构我国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  相似文献   

12.
陈炜 《经济师》2004,(8):126-126
文章从独立董事制度的立法缺陷、独立董事提名及选举机制不合理、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权重叠四个方面分析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在实施中存在的制度缺陷。  相似文献   

13.
监事会制度一直是我国《公司法》中被人关注的焦点,常为人们所批评。随着引入英美法中的“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的地位前途更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监事会制度的缺陷及其产生原因探究,认为独立董事制度并不一定适合我国公司制度。相反我们应当对监事会制度进行改造,使之发挥真正的功能,从而促进公司最佳利益的实现,推动我国市场经济主体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4.
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监督功能的发挥。比较国外主要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说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构造应当保留监事会制度,引入独立董事制度,二者共同发挥作用。同时,要强化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独立性,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功能。  相似文献   

15.
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公司制的核心,公司治理结构在公司内部是通过公司组织机构分权制衡的职权设计来实现的,主要受《公司法》的规范,我国公司立法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规制上存在制度缺陷,因此,完善既有的立法例,创设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扩充监事会的权力,建立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强化董事义务,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  相似文献   

16.
蒋志兵 《经济师》2004,(6):116-117
独立董事制度是公司治理规范化的重要方面。文章结合我国公司股权结构特点及治理模式 ,探讨我国独立董事制的使命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界定以及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的关系  相似文献   

17.
现行外派监事会制度的前身是1998年设立的稽查特派员制度,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后过渡为外派监事会制度。外派监事会制度是相对于内设监事会制度而言的,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9条,企业改制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等组织形式。《公司法》规定,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设立监事会,为区别于外派监事会,通常将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和国有资本参股公司依据《公司法》设立的监事会称为内设监事会。我国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至今已超过10个年头。经过10多年的不断改革,外派监事会制度发挥作用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变化,同时,面临法律和操作两方面的冲击。一方面,《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公司制企业监事会的相关规定,给外派监事会制度的适用范围带来很大冲击。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事会暂行条例》)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精神,国有资本出资人机构依照规定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向所出资企业中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派出监事会。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向所出资企业中国有独资企业、国...  相似文献   

18.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地方立法也在发生着变化:地方立法权,尤其地方经济立法已从浑然一体的国家权力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种全新的立法体制;地方经济立法与中央立法已成为我国立法体制中互为补充的重要模式。然而,由于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在现行体制模式和经济立法权限划分上,还有许多尚待完善的地方。该文通过对我国地方经济立法的法理分析、现状研究等,以期优化我国地方经济立法权。  相似文献   

19.
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独立董事原是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法中的一项制度。为适应我国公司在海外上市的需要及改变监事会功能失效的状况 ,在证监会的推动与引导下 ,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在我国确立下来。这使独立董事制度与我国原来的监事会制度在职权上产生了重叠与冲突。只要二者定位准确 ,分工明确 ,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是可以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实现兼容和协调的。  相似文献   

20.
张宝来  张萧 《经济师》2005,(2):108-109
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监督不力是一个极其突出的问题 ,在很多情况下 ,公司经营管理层视其“不存在” ,而监事会也从未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存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监事会制度应设立独立监事 ,扩大并强化监事会的权力 ,以加强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及高管人员的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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