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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乌拉圭回合”是指关贸总协定主持下的第8轮全球多边贸易谈判。1986年9月,关贸总协定缔约国曾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举行部长级会议,正是这次会议发起了这轮贸易谈判,故称“乌拉圭回合”。 这轮谈判共有15个议题,其中争议最多的是纺织品与服装、保护知识产权、改善投资措施、特别是农产品贸易等问题。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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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产权的范畴中,外观设计所占的分量相对较小。然而在市场、营销中,当商家拼完了价格、技术、服务之后,其重点一定会转向外观设计。对外观设计的保护将显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对外观设计的要求及保护程序与相关的国际协定,阐述了外观设计与著作权、商标权的联系,指出外观设计保护中的特殊事项,并提出一些看法,希望可为读者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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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艺术品”两者的法律含义和关系,“外观设计”应属“实用艺术品”中具有新颖性的那部分。剖析了我国实用艺术品保护的法律保护框架及立法缺陷,探讨了实用艺术品保护的设想。在目前我国的法律环境下提出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实用艺术品”的实务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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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多种纤维协定是在关贸总协定的主持下,作为专门部门的一种特殊的贸易体制,由进口纺织品(包括服装,下同)的发达国家和出口纺织品的发展中国家所达成的控制纺织品贸易的一项协议,也就是关于工业国家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纺织品配额的谈判。当一国的纺织品的进口引起国内市场混乱时,在许多严格的条款和多边监督的约束下,多种纤维协定的保护条款允许实行纺织品进口限制。由于该协定背离了关贸总协定第11条规定的给予所有缔约方相同的关税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因而它事实上已成为发达国家长期保护其国内纺织工业利益的一种手段,它是以保证其纺织业有秩序的发展来确保贸易的可预测性和避免单方面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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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我国加入了关贸总协定外的多种纤维协定。在最近关贸总协定的“乌拉圭回合”中,所有参与谈判的国家,基本上同意逐步取消多种纤维协定,使纺织品贸易纳入关贸总协定的法律框架,但对取消的方式和所需的时间,则意见分歧。本文认为,我国应基本上赞同发展中国家和欧共体等的主张,即用协定现行限制作为过渡措施,然后逐步取消;并且争取在10—15年内实现纺织品贸易自由化。当前,应以提高产品档次、加强宏观管理和建立专门研究机构等措施,来扩大我国纺织品出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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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尤其是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使贸易问题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之间的关系日趋紧密。本文拟就关贸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谈判产生的背景、各方争论的焦点和达成的初步协议草案,以及我国应采取的相应措施作一分析和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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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61年起,世界纺织品贸易脱离了关贸总协定的轨道,而受制于由进口纺织品的发达国家和出口纺织品的发展中国家所缔结的多种纤维协定。这种歧视性的制约,给发展中国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现在,迫于发展中国家的强烈要求,纺织品贸易终于被纳入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作为一项主要的谈判议题。根据多边贸易谈判框架规定,将以多种纤维协定为基础,在10年内分阶段逐步提高配额来实现纺织品贸易的自由化。为此,在纺织品回归到关贸总协定基本规范的过渡期内,我们必须加强对纺织品贸易的宏观管理,深入研究对策,使我国纺织品和服装的出口取得更大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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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我国将工业品外观设计纳入到专利法中进行保护。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性质与发明专利不同,因此其授权标准、侵权判定也理应不同,但我国修订后施行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对此却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未出台过相关的司法解释。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模式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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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称TRIPS)明确地把商标、版权与有关权利、地理标志、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未披露的信息等八大内容列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要求各成员方共同保护。经修订,我国与TRIPS接轨的《商标法》、《专利法》等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也于2001年开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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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配额取消对我国纺织品服装业的影响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纺织品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商品之一.近年来,世界纺织品贸易额高达2,000亿美元,约占世界贸易额的7%,在国际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但长期以来,国际纺织品贸易却游离于关贸总协定的体系之外,背离了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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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保护是WTO中穷国和富国的焦点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是WTO生效的协议中最集中反映了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的一个协议,TRIPS知识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版权及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志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信息秘密专有权等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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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指的是人们依靠自己的智力所创造的,包括商标、外观设计、著作、发明在内的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的竞争将成为世界经济竞争的核心,中小型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在我国中小型企业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机制还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本文旨在从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分析法律保护机制的缺陷,并提出相关的对策。以增强中小企业发展动力,不断增强国民经济发展新动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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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工业设计越来越被各国所重视。本文以此为基点,引申出设计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进而谈了如何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设计,企业如何运用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和设计师的权益。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我们应该如何增强对产品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维护意识,以及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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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工业设计越来越被各国所重视。本文以此为基点,引申出设计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进而谈了如何运用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设计,企业如何运用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和设计师的权益。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我们应该如何增强对产品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维护意识,以及可能遇到的特殊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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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对国际社会以往制定的一些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的完善和提高,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使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一致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一协定的达成,使世贸组织的作用范围扩大,知识产权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形成了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三足鼎立的国际贸易格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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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PP作为一个高水平的自贸区协议,其知识产权条款代表了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发展演变的新高度,与TRIPs、RCEP等比较,在原则、保护客体范围、立法、执法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保护要求。随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如新《专利法》完善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建立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等,体现出与CPTPP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逐步接轨的趋势。本文认为,对标CPTPP知识产权条款,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植物新品种、商标、著作权、专利权新颖性宽限期、互联网下的知识产权等存在权利保护范围和期限的差距;在权利救济途径上,我国与CPTPP的主要差距体现在边境措施、刑事制裁等方面。因此,我国申请加入CPTPP,以CPTPP为标准继续完善相关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执法标准,要立足国内发展需求,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为目标,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软硬实力,有效利用双边及多边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新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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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知识经济进步使得本身具有垄断性和地域性的知识产权被推到了国际保护的浪尖。发达国家以其丰富的知识产权作为发展经济的一大筹码而力图推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全球化,同时发展中国家又期待以一个完整的知识产权机制采带动国内经济的腾飞继而纷纷加入接轨国际立法的行列。1994年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TRIPs协议的缔结将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化。发展中国家的过渡期已过,知识产权立法的一体化,使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进入了后TRIPs时代。而此时,TRIPs协议的发展将意味着更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