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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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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会月刊》2007,(8):80-80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4.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5.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6.皮革;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8.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9.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相似文献   

2.
《财会通讯》2007,(7):111-112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  相似文献   

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7]9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7]90号)印发后,陆续接到部分地区来函,要求明确个别商品出口退税率以及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出口设备和建材的执行范围问题。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88号文件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一、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二、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  相似文献   

5.
从有关部门获悉,鉴于目前出口退税工作存在少征多退、退税规模超出财政负担能力等问题,最近国务院决定自1996年1月1日起调低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似文献   

6.
近日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了进一步支持外贸出口,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7月1日起,我国再次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机电产品中除机械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四大类产品(目前已执行17%的退税率)以外的其它机电产品,以及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11%的商品,出口退税率统一提高到15%;法定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商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农产品以外的法定税率为13%且现…  相似文献   

7.
《财会通讯》2006,(11):I0062-I0063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财税[2006]139号)下发以后,各地反映了一些有关执行和附件中存在的问题。为此,特补充如下:  相似文献   

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44号文件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提高部分商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以下简称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提高退税率的商品范围(一)将部分橡胶制品、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二)将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  相似文献   

9.
10.
1995年5月和10月,国务院两次发文调低出口货物增值税(以下简称税)的退税率,将原按进项税额退税的出口货物,改按货物实际税负分类设置退税率,即农产品、煤炭退税率为3%;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品和适用13%税率的其他货物退税率为6%;适用17%税率的其他货物除另有规定外  相似文献   

11.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4月15日起,将进出口税则(2007年版)第72章中的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取消出口退税。具体钢材品种和适用退税率见附件(略)。  相似文献   

12.
《财会月刊》2007,(5):78-78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4月15日起,将进出口税则(2007年版)第72章中的部分特种钢材及不锈钢板、冷轧产品等76个税号,出口退税率降为5%;另外83个税号的钢材取消出口退税。具体钢材品种和适用退税率见附件(略)。  相似文献   

13.
《财会通讯》2006,(11):I0061-I0062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出口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同时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项怀诚说,中国政府正在寻求接近实际的退税率.所有复退税将在两年内还清。他说,新税制出台两年来。总体上青运行正常,已取得了初步成功。中国还将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并将工作的重与放到税收征收管理的改革上来。项怀诚说,经过税制改革,中国已初步形成了符合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框架,但在具体操作上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出口退税的管理,个人所得税的管理等。这决定了中国必须在进一步完善现行税制的同时,要全面推进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  相似文献   

15.
经国务院批准,对现行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列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 (一)现行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 (二)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本通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相似文献   

16.
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7]862号经商财政部,现将出口退税率文库中个别商品适用退税率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17.
《财会月刊》2010,(7):17-17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1.部分钢材:2.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3.银粉:4.酒精、玉米淀粉;5.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6.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取消出口退税的具体商品名称和商品编码见附件(略)。  相似文献   

18.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号)规定了从2004年1月1日起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现将其他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  相似文献   

19.
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通知 国经贸[1995]4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技术监督(标准计量、标准)局、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现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印发。请各地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并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财政部 1995年8月25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  相似文献   

20.
“三包”新规定,“包”出新内容。谁销谁负责,不得踢皮球;维修要认真,敷衍不得行;厂家抓质量,精益要求精。该修、该换、该退,责任不可推卸。维护“上帝”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维护企业声誉,新“三包”权威有力。事关你、我、他,请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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