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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平台经济领域产生的企业垄断规制问题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由于平台经济的复杂性和特殊性,衍生出的企业垄断行为在大数据和算法的“庇护”下,使得监管与反垄断执法面临极大挑战。本文就平台经济的企业垄断行为形成及反垄断规制进行分析,针对性的提出反垄断规制路径。  相似文献   

2.
平台企业的垄断行为严重阻碍了平台经济领域的创新发展,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进行有效规制。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的困境,包括平台经济发展与限制的权衡、垄断行为识别难度大、反垄断受到技术制约等问题,借鉴国外关于平台经济反垄断的规制经验,对我国平台经济反垄断的规制路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价格歧视是指经营者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时不合理地实施差别价格的行为.基于对垄断行为复杂性的认识,借鉴世界上其他国家经验,我国反垄断法确定了对垄断行为进行合理分析的原则,以判断经营者实施的行为是否属于反垄断规制中的垄断行为,进而明确该行为是否具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效果.我国反垄断法的很多规范都不是对一种行为作简单的“是”“非”判断,而是进行理性的效果分析.合理原则充分体现了反垄断法的复杂性和灵活性.因此,在反价格垄断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合理分析原则,对经营者实施的某项具体行为不能简单地判定其是否构成价格垄断行为,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最终确定是否应当对其进行反垄断规制.  相似文献   

4.
自我优待是国内外数字经济反垄断执法中提出的新概念,妥善处理数字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问题,有利于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数字平台自我优待行为体现了滥用市场力量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本质,应适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条款进行规制。针对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和规制路径选择中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为有效规制数字平台自我优待行为,应当改进平台经济场景下相关市场界定方法,重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多维分析架构,构建以差别待遇为主体的综合性规制路径体系。  相似文献   

5.
郑建伟 《商场现代化》2006,(2Z):233-234
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之间的经济依存度显著提高,跨过垄断行为对内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没有统一的国际反垄断法的规制,为维护本国利益,许多国家在其反垄断法申都规定了域外效力。面对着跨国兼并的不断出现,我国应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更好的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已成为我国反垄断立法必需予以考虑的问题。本文在分析了反垄断法域外效力及“效果原则”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未来反垄断立法选择的设想。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 ,作为竞争法主要组成部分的反垄断法尚未颁布实施。为了适应WTO的新情况 ,我国反垄断立法应明确规定其规制的垄断行为 ,其内容包括 :行政性垄断行为、经济性垄断行为和行业性垄断行为 ;规定反垄断法的立法模式、法律责任及其主管机关  相似文献   

7.
伴随着平台经济迅猛发展,各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层出不穷。与此同时,平台竞争行为呈现复杂性、多样性和动态性,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基于技术应用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而生的新型垄断行为,对现有反垄断法规制体系带来挑战。加强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市场竞争监管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8.
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完善了垄断协议组织帮助行为条款体系,并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算法从事垄断行为。在新《反垄断法》视角下,应坚持垄断协议二分法基本格局,在解释论上通过区分轮缘主体的垄断协议达成或实施行为与轴心主体的垄断协议组织帮助行为,运用“横向垄断协议条款+垄断协议组织帮助行为条款”的“组合拳”,实现对轮缘与轴心的分别规制,并分情况追究算法背后的经营者责任,助益反垄断执法实践。  相似文献   

9.
我国反垄断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并行的二元实施体制,可能引发对《反垄断法》兜底条款中“其他垄断行为”认定的分歧。“其他垄断行为”的典型样态有排他性合作协议、忠诚折扣、平台自我优待、平台最惠待遇条款,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和人民法院均有权对其进行认定。“其他垄断行为”的认定,应坚持个案分析,以排除、限制竞争为标准,并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和民事诉讼原告承担证明责任。在涉及“其他垄断行为”认定的后继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应尊重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理决定;在单独诉讼中,人民法院可因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的启动而中止诉讼或在行政执法程序未启动时移送涉嫌违法行为的线索。  相似文献   

10.
经济全球化使得各国之间的经济依存度显著提高,跨过垄断行为对内国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没有统一的国际反垄断法的规制,为维护本国利益,许多国家在其反垄断法中都规定了域外效力。面对着跨国兼并的不断出现,我国应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更好的维护我国的经济利益,已成为我国反垄断立法必需予以考虑的问题。本文在分析了反垄断法域外效力及“效果原则”利弊得失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未来反垄断立法选择的设想。  相似文献   

11.
林超 《商》2016,(4):239-241
在反垄断法中对垄断行为的违法性判断原则有两个,一个是本身违法原则,另一个是合理性原则。对反垄断法违法确认原则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清楚认识什么样的行为构成垄断,什么样的行为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1890年美国通过谢尔曼法案,开始了一百多年的反垄断司法实践,其反垄断的违法确认原则也在实践中不断的调整适用,总结美国反垄断违法原则的历史变迁进程,有利于我国反垄断立法和司法实践借鉴及吸取经验教训。  相似文献   

12.
《工商行政管理》2009,(14):59-59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作为传统三大垄断行为之一,是《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方面,也是工商部门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执法的重点之一。本文试图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进行探讨。我国《反垄断法》在反垄断行为的认定上采用了本身违法原则和合理性原则相容的违法认定标准,仅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不使经营者当然成为《反垄断法》规制乃至处罚的对象。第三章的核心在于“滥用”二字,即只有经营者滥用了其所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才会遭到《反垄断法》的否定性评价。对于“滥用”,  相似文献   

13.
基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经济环境,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已成为我国经济垄断的突出表现形式.我国经济垄断呈现主体多元化、产业差异化及部分成因特殊性等特点,相关法律规制的缺失,将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维系和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产生负面影响.为有效规制经济垄断行为,实现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实效性,我国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反垄断法》重点规制经济垄断,并且,相应行政管理机构也制定了配套法规.现时期我国《反垄断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存在的配套法律体系亟待健全、法律责任制度尚需改进、多元管辖结构有待完善等问题,应在未来立法中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刘璇  傅蓉 《市场论坛》2005,(11):55-56
本文从我国的反垄断立法上的缺陷入手,从我国反垄断的规制对各项具体现象进行分析,并指出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范围。同时建议适当考虑法律的超前性,对市场经济中许多共有的垄断现象加以规制,充分发挥反垄断法规制垄断和预防垄断的作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快速、和有效的增长。  相似文献   

15.
刘健 《中国物价》2013,(11):48-50
国有企业是我国市场上一类特殊的市场主体,从反垄断立法到当前的反垄断执法,对于如何实现对国有企业有效的反垄断规制,社会各方面一直有相关的讨论。本文从《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入手,分析其对国有企业反垄断规制的基本态度,并具体研究了国有企业实施垄断行为的特殊性,提出了对国有企业反垄断执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6.
王晓红 《市场周刊》2004,(7):102-104
考察中外反垄断立法和实践,《反垄断法》应当对国家机关限制竞争的行为行规制。《反垄断法》所规定的国家机关限制竞争的行为不应限于行政性垄断:《反垄断法》对国家机关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范围应作出合理的规定,概括式和列举式规定应当并用;基于国家机关限制竞争行为的特殊性,《反垄断法》应当对执法主体、制裁措施和执法程序作出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17.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是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垄断行为之一。毫无疑问,经营者明目张胆开展订立垄断协议的方式将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采用配合默契的协同行为达成一致行动,这给反垄断执法机关的执法实践带来很大困难。本文试就工商机关如何做好《反垄断法》规制的"其他协同行为"案件查处工作进行初步探索。  相似文献   

18.
必需设施理论产生于反垄断法规制垄断者拒绝交易行为的实践,并在美国和欧盟得到一定的适用与发展。目前,我国部分反垄断规范性文件初步规定了必需设施原则,由于数字经济领域拒绝交易行为的复杂性和反垄断治理的不彻底性,因而有必要借鉴美国和欧盟的必需设施理论及实践,并在平台经济反垄断规范中加以规定。平台必需设施的认定,不仅应在规制理念层面坚持目的正当、比例原则与权利救济的审慎原则,同时从平台的必需性和拒绝行为的不正当性两个规则层面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9.
孟雁北 《中国物价》2013,(10):40-44
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五周年过程中,已经强化了对行政垄断行为的规制力度,但行政垄断行为的复杂性、国情特色以及可借鉴国际经验的相对匮乏,使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面临更多挑战。因此,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是我国有效减少行政垄断行为产生的关键举措,完善规制行政垄断行为配套规章、相关法律以及加强法律之间的协调配合是我国未来规制行政垄断行为需要加强的工作。同时,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除强化通过提出执法建议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有效规制之外,还应当推动和加强可以有效地减少行政垄断行为产生的竞争评估、竞争倡导工作,而我国法院未来在规制行政垄断行为中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20.
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势力来源于平台生态,垄断规制却局限于平台企业,这种错配引致了平台资源公共属性与平台企业私用限制、平台垄断福利保障与平台垄断威胁规制、平台模式复杂化与平台规制明晰性、行为主义导向型垄断与结构主义导向型规制等之间的不适恰,进而造成了平台反垄断困境。那么,立足资源权属建构规制范式、聚焦生态竞争构筑规制模式、基于权益保障改进规制法规、依据主体关系革新规制手段,据此扭转平台生态垄断和平台企业规制之间的错配,成为解决平台反垄断困境的重要策略选择。本文提出的平台生态垄断和平台企业规制之间错配的分析框架为考察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提供了有效的逻辑起点,既为阐明现有的规制困境提供了逻辑一致的架构,也为厘清当下的各派争议提供了一以贯之的逻辑,还为重新审视哈佛学派和芝加哥学派以及必要设施理论、平台自我优待与平台看门人理论的反垄断观点提供了崭新的角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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