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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梅胜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15(1):70-72
权利质权的存在,是现代经济生活中对担保物权制度的必然要求。权利质权是一种金融资源,具有担保债务清偿、促进资金融通的功用。对在权利设定时出现的实践问题和与《担保法》规定相关联的理论问题有必要进行探讨,以力求权利质权的设定制度完善一些。 相似文献
2.
李竺芸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2):70-73
应收账款质权,是指以应收账款(请求权)为标的而设立的质权。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关于应收账款质权基础合同效力问题所产生的风险、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期限及其实现不能时的救济方法,均缺乏详尽细致的规定,导致法律适用的捉襟见肘。应加强对应收账款质权在设立和实现过程中的规范,增强其可操作性,实现其商事融资担保目的。 相似文献
3.
李丽春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6):73-74
权利质权有着久远的历史,早在罗马法时期便有"物件质权"与"权利质权"之分,而股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区别于一般的动产质权和不动产质权,其设立有很大的难度和特殊性。长久以来,中国法制体系一直缺乏健全的股权质权制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实施,则明确了股权质权制度的建立,也比较详细的规定了股权质权的设立。有鉴于此,本文旨在结合我国和世界主要立法例的基础上,对我国股权质权的设立制度进行研究分析,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股权质权设立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若干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殷洁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2):66-69
《<担保法>司法解释》多处条款与《担保法》相抵触,违背了《立法法》的基本精神和司法解释的原则性规定,其效力存在疑问。《<担保法>司法解释》某些条款逻辑不严密,自相矛盾,给司法实践造成混乱,本提出了修改建议。《<担保法>司法解释》对连带共同保证人的责任承担、保证人放弃时间利益后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共同抵押人之间的追偿权、保证人与物的担保人之间的追偿权、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的受偿顺序、因意外事件免于适用定金罚则等问题仍未解释清楚或解释不尽合理,尚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王世涛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0,1(6):63-65
有价证券质押作为债务担保的重要形式具有独特的优越性,但我国相关立法的疏漏以及形势的发展给有价证券质押带来诸多新问题。有价证券质押应以登记为其成立和生效的必要条件。有价证券变价权的实现在侧重于质权人的同时还应适当关照出质人的权益。形式意义上的有价证券灭失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清质权人和出质人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6.
7.
本文首先明确了应收账款的定义,详细论述了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和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类型,据此提出了规避风险的防范措施:选择合格的出质人以及应收账款;留置应收账款债权证书原件;将出质事项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审慎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完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务款,落实贷后监控及跟踪. 相似文献
8.
王伟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5,19(3):95-101
让与担保制度是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理论及实践广泛采用的一项担保制度,它兼具了抵押权及质权制度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克服了二者的某些缺点。我国正在制定的物权法理应借鉴和采纳这一担保制度,在完善相关制度体系的条件下,最大限度的发挥让与担保制度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张文燕 《天津市职工现代企业管理学院学报》2011,(2):32-34
随着社会的发展,权利作为质押标的在物权的质权设定中越来越重要。文章针对普通质权在设定质押中涉及的几个问题,对普通债权质权设定中的不同公示方式选择和设定规则加以探讨,指出我国现在普通债权设定中存在的问题,论证各个设定方式选择的科学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焦艳红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6(1):41-44
《担保法解释》承认承诺转质对质物的交换价值的利用是一个进步,但对转质的设定方式与适用范围又有所限制。现行法的这种规定不能适应现实情况,在担保价值独立性日益凸现的今天,我国立法应承认责任转质,并明确规定权利质权准用转质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李亚光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7(5):81-82
长久以来,学界对权利质权有着不同的争论,总体来说,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权利质权价值性争论。其次,权利质权的法律地位争论,最后,权利质权与其他担保制度诸如让与担保,权利抵押权关系的争论。笔者试从权利质权与其他担保制度的比较入手,试解答权利质权的独立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12.
齐章安 《陕西省行政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5(4):58-59
设质背书是持票人为被背书人设定质权所做成的背书,其目的是为持票人以票据权利为被背书人设定质权,以担保实现其债权。在设质背书中,被背书人取得一种实体上的权利,享有优先受偿权。设质背书具有的无因特点,使其在交易中增加了债权人的安全性,因而被广泛应用。 相似文献
13.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权利人,包括企业和个人,将其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进行质押,当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债务时,质权人就该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应收账款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押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其运行中的安全,消弭风险,需要在标的范围、公示方法、质权实现等方面加以控制. 相似文献
14.
专利权质权的设定以登记为其生效要件,但不登记并不影响专利权质权合同的效力.专利权质权的设定不以移转专利证书的占有为必要.专利申请权因其权利性质不适于出质,<物权法>也未明定专利申请权可以成为权利质权的标的.专利权的重复出质合于物尽其用的经济理念,应予允许. 相似文献
15.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权利人,包括企业和个人,将其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进行质押,当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债务时,质权人就该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应收账款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押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其运行中的安全,消弭风险,需要在标的范围、公示方法、质权实现等方面加以控制. 相似文献
16.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权利人,包括企业和个人,将其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进行质押,当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债务时,质权人就该应收账款优先受偿。应收账款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押在我国是一项新兴的法律制度,为了保障其运行中的安全,消弭风险,需要在标的范围、公示方法、质权实现等方面加以控制。 相似文献
17.
赵转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2(6):36-38
我国现行的动产担保物权有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三种。动产质权和留置权均以占有为公示方式,而动产抵押权以抵押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为特征。因欠缺公示表征。在实践中常常导致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尤其是动产抵押权人和善意第三人之间的冲突。我国应当时动产一律采取书面成立——登记对抗主义的公示方式。并完善登记的对人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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