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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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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会学习》2013,(8):6-7
政策背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精神。  相似文献   

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十七届五中全会和我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加快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3.
解读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会学习》2011,(12):6-7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流转税制度改革的试点方案。在此基础上,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以下简称"110号文")和《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以下简称"111号文"),标志着我国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正式启动,改革试点将于2012年1月1日拉开序幕。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12,(9):41-42
(2012年7月31日财税[2012]71号)经国务院批准,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  相似文献   

5.
《税收征纳》2012,(1):47-47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12,(8):F0003-F0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现就试点地区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相似文献   

7.
《税收征纳》2012,(9):42-45
(2011年11月16日财税[2011]111号)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  相似文献   

8.
《会计师》2012,(8):80-80,F0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经国务院批准,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结构性减税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上海通过率先实施“营改增”改革试点,着力从税制上逐步消除重复征税问题,促进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现在基本上实现了平稳、顺利运行,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有序拨付。随着“营改增”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税负究竟是减轻还是加重、对企业乃至行业的发展影响如何等,便成为关注的重点。本文以青浦区为例,结合对交通运输业、研发和设计服务及鉴证咨询服务业随机抽样的调查数据.探讨本次“营改增”试点政策的效应和当前面临的难点。  相似文献   

10.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1.
《税收征纳》2012,(9):7-7
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营造良好的税制环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从2012年12月1日起,武汉市内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纳税人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2.
宗合 《税收征纳》2012,(12):4-5
11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捷,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解学智,带领税务总局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到湖北武汉调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准备情况,并看望和慰问基层税务干部职工。  相似文献   

13.
《财会学习》2013,(8):9-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6号)的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4.
《税收征纳》2013,(9):44-4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2]6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义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综[2012]96号)的规定,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中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5.
《税收征纳》2013,(8):38-3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6.
《齐鲁珠坛》2012,(4):7-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7.
洪宗彦 《会计师》2012,(14):63-64
<正>税收是国家和政府为了实现其管理和领导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的、无偿的征收国民收入获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三个属性和特征。我国自建国以来在税制方面有过多次改革,目的就是通过这种宏观调控手段对社会财富进行二次调节,引导我国经济和产业的发展以及转型。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处于快速增长阶段,在这种快速增长的影响下也伴随着各种问题,如:环境问题、产业发展不平衡、中小企业发展不长远以及资金  相似文献   

18.
《中国工会财会》2013,(9):61-64
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  相似文献   

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财政部驻各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为做好试点期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改征增值税)的预算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20.
财预[2012]367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宁波、厦门、深圳、广东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天津、南京、武汉、广州分行、杭州、合肥、福州中心支行、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财政部驻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宁波、厦门、深圳、广东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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