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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今年加强了对白酒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近期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21家企业生产的22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4%,平均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1%。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白酒产品的酒精度、总酸、己酸乙酯、固形物含量、杂醇油、标签标注等方面达不到标准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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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培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4):34-34
抽查范围
前不久,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产品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99家企业生产的300种白酒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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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14)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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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云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5,(12):46-46
白酒是我国传统的饮料酒,深受广大消费者的喜爱。据统计2004年全国白酒总产量为311.68万千升。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规范白酒行业的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吉林、四川、贵州、湖北、湖南、安徽、河南、山东、江苏、浙江、陕西、福建、新疆、重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7家企业生产的117种产品,合格9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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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11):50-51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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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1):46-46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捡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0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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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1家企业生产的300种白酒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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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4,(6):15-15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在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中,对14个省、直辖市71家生产企业的80种产品,合格66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5%。据介绍,此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杂醇油含量超标;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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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技术监督》1998,(3)
近年来,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特别是假冒名优白酒的违法行为十分猖獗。为了净化酒类产品市场,特别是清理整顿白酒生产、经销单位,规范酒类产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现就加强白酒产销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清理整顿白酒生产企业,加强基酒生产的管理各地由经贸委牵头,全同轻工、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等部门,从现在开始至1998年底以前,对全国已注册和未经注册的白酒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在清理整顿中,对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质量、卫生标准的生产企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委综合协调下,由省轻工会同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生产许可证有关法规、规章负责审核,中国轻工总会和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证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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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蓓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2):36
抽查范围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对白酒进行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81家企业生产的300种白酒产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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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仲超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1,(8):18-19
近年来,酒类产品特别是白酒产品假冒伪劣严重,扰乱了市场,造成了许多严重后果。为此,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等 8个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对白酒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从 2000年元月起,由各省 (区、市 )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白酒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审查依据是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批准的《酒类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附件二“白酒工厂条件审查要求” (以下简称审查要求 )。在对部分白酒生产企业审查中,我们发现,已经按照 ISO9000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企业,管理规范,存在问题较少,审核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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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3,(4)
低度白酒并非“越陈越香”很多人讲究喝陈酒,认为白酒“越陈越香”。但事实证明,就低度白酒而言,这种观念并不正确。酒精度在40度以下的低度白酒是我国当前白酒市场的主流产品,而很多低度白酒在存放一年或更长时间以后,会出现酯类物质水解现象,导致口味寡淡。2002年第四季度,国家质检总局从山东、湖南、河南、北京内蒙古等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抽查了49家白酒生产企业的50种产品,均为2001年7月以后生产的,即实际货架期为一年以内。虽然低度白酒在这样一个时段内酯类水解尚不明显,但抽查中发现有6种白酒的总酯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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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兴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6,(10):43-44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贵州、云南、广西、湖南、四川、重庆、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21家企业生产的221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4%,平均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5.1%。本次抽查中有17种产品标签标注单项不合格,主要是产品名称不规范、未标注质量等级等,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34%。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