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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有效途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美国国会于1999年11月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全球金融业新世纪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通过对全球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趋势及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多元化金融集团实践的考察,提出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逐步过渡到混业经营体制的有效途径,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防范问题提出对策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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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台湾地区制定了《金融控股公司法》。从三年多的施行效果来看,台湾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实现了预定的立法目标,是一部成功的金融法案。台湾地区的《金融控股公司法》及其运行对大陆地区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启示在于:应当将《金融控股公司法》的制定视为系统性构建金融(法制)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充分发挥《金融控股公司法》规范和促进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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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体系从严格的分业经营逐渐走向混业经营,由金融机构间跨行业、跨国界收购与合并而形成的金融机构集团化经营逐步成为一种趋势。中国金融业也只有顺应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潮流,加大金融改革的力度,实现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接轨,打造世界一流的金融控股公司,才能在国际金融的激烈竞争中立于不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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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业到混业的最优选择——金融控股公司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金融制度的创新,它运用规模经济的优势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从我国目前金融业的发展来看,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换的最优选择。在我国应采取银行并购的方式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并注重相应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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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及经济的全球化,面对国际金融集团涌入国内市场,加快整合我国金融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变得越来越迫切。金融控股公司将成为我国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的现实选择。根据我国的“准金融控股公司”的现状,借鉴国外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经验和我国金融业的实际情况,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防范与监管问题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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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自1999年美国出台《金融服务现代化法》以来,金融业混业经营体制逐渐成为国际主流趋势.虽然我国目前仍然采用分业经营体制,但事实上已经存在以金融控股公司形式为载体的混业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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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考察和研究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现实环境决定了中国金融业必然要实行混业经营,但现有的分业经营的法律制度又不能“朝令夕改”,中国金融业如何应对?金融控股公司是中国金融业的现实选择。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何在现有的金融业格局的基础上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如何防止其体制性弊端,如何监管等一些问题都有待于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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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战略构想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认为,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适合国情的理想混业经营模式,提出了中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总体战略,主张以“两梯次推进,三步走过渡”的战略安排向混业经营过渡,同时进行相应的金融监管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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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全球化浪潮兴起,金融领域的竞争日趋国际化,混业经营已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趋势.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初露端倪,是现行分业经营法律体制实践上的创新,是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有效制度过渡.因此对金融控股公司的优越性及存在的风险进行思考性分析,进而提出有效可行的措施促进其稳健发展,这无疑是理论上的进步,更对实践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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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走出"分业经营"的体制误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1993年7月以后,中国实行了金融分业经营体制。认为这一体制源于美国的观点,并不符合美国的实践。中国的金融分业经营是一种行政性分业体制,它导致了计划机制在金融业中的严重“复归”;不仅给中国金融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后果,而且给实体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改革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实行金融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为此,必须推进专业化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地方金融体系和完善金融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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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区域性金融控股公司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12月中国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标志着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过渡迈开了第一步。近几年来,随着一批全国性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也纷纷制定了组建区域性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规划。例如北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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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带来了巨大动力与活力,但也带来不少问题与挑战。文章通过分析金融控股公司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着一些外部制约因素和内部问题,提出应尽快设立金融控股公司法、建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创建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等措施促进其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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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 《金融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一度成为各国金融立法模式和世界金融分业制度的鼻祖《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开创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在此之前,以德国、日本等为代表的全能型银行早已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中国金融业作为国际金融业的一部分,应当顺应世界潮流,适应市场需要,尽早实行混业经营。 所谓混业经营,一般指同一金融机构可以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促进金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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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正式签署生效,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放弃分业经营模式进入混业经营的新纪元。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活动全球一体化趋势不断强化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纷纷放弃原先的金融分业管制政策,致使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热衷于多元化经营并采取兼并收购等手段向其他业务领域渗透。伴随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可以预期,混业经营将成为国际上各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的基本模式。从长远来看,中国金融业最终将融入全球竞争之中,与世界各国集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于一身的金融巨头进行角逐,中国金融业实现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体制变革是必然的,也是可能的。本文将结合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转变、混业分业经营的优劣比较及我国分业经营的现状分析我国金融业模式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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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美国《金融业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签署生效,全球金融业走混业经营的道路是发展的主要趋势,从而使得我国金融业面临着新的挑战与选择。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尚不具备混业经营条件,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有效的综合性银行稳健发展的良好组织模式;在过度期内,我国商业银行可借助于这一组织形式实现综合经营,进而实现由分业经营体制向混业经营体制的顺利过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