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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县针对目前再就业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职工下岗不按程序,再就业服务中心不完善,运作不规范,下岗职工界定不清,统计数量过大,给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带来困难,造成下岗职工互相攀比,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渐使职工下岗程序化,"中心"运作规范化,下岗职工界定清晰化。东平县规定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有生产任务的企业不准安排配偶方已下岗的职工、离异或丧偶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烈士遗属、以及现役军人配偶和残疾人下岗。企业安排职工下岗要制定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劳动局批准后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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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2006,(8):53-53
今后几年我国就业工作面临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就业供给总量不减,就业压力大。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1000万人,加上上年结转的1400万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安排就业的达2400万人。二是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全部消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仍未就业的人员,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今后3年国有企业实施政策性破产还需安置的职工以及辅业改制职工需要分流安置;部分困难地区、困难企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依然存在;已实现再就业的人员,有些还不稳定,存在再次失业的风险。三是新的就业矛盾逐步凸显。主要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入的就业问题进一步突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地农民就业问题同样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四是劳动力素质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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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11)
章丘市积极做好下岗与失业并轨工作,截至6月底,下岗职工已全部出中心,实现了下岗与失业的平稳并轨。自2000年起,章丘市开始实行双轨制,对新下岗的职工不再进中心,原在中心的下岗职工按照"重在就业、分类指导、先易后难、不留后患"的原则,采取分类指导、逐步到位的办法,积极稳妥地做好出中心工作,在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的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扶持一批,分流一批,内退一批的办法,使下岗职工稳妥地走出了中心。一是制定优惠政策,对有自谋职业意向的扶持一批。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对自谋职业的失业下岗职工实行优待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等6个相关文件。这些文件从加强再就业工作领导、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拓宽再就业渠道、鼓励下岗职工自谋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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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今年是下岗职工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第一年,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社会保障"转移、"下岗"向"失业"并轨,在这一过渡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我们通过在冶金困难企业中了解到:在其背后还潜伏着一些不容乐观的隐患。主要是下岗职工的劳动关系处理中面临着诸多的问题,当中有下岗职工本身的因素也有外部的原因,历史形成的问题一时难以解决。第一,客观历史的原因造成拖欠职工的债务,形成了难以解决的下岗职工与原企业的劳动关系。第二,社会保险关系续接有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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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1998,(10)
烟台市牟平区运用市场经济规律法则,全方位拓宽就业门路和领域,促进了再就业工程的开展。至今年5月中旬,全区已有4550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占下岗、失业职工总数的84.6%。牟平区每年仅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待业青年就有3000多人。随着区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下岗职工增多,与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冲击交叉,形成了新的就业压力。牟平区委、区政府用市场经济规律、法则,"解"再就业"方程",让每一名下岗职工都有饭吃。向个体私营经济"挖渠引水"。个体私营经济一直是牟平区传统优势项目,据统计,全区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分别达到2万来户和466个。个体私营经济为下岗职工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为了搞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区劳动部门开办代管档案、代收养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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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Z1)
当前,城市职工大量下岗,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增多。面对这严重的失业和下岗问题,如何治理是新世纪的热门话题。本文就治理失业中出现的问题谈几点思考。一、当前失业治理中的几点误区误区之一。面对失业过程中城乡就业矛盾的冲突,许多地方政府把外来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看作是城镇职工就业的竞争对手,从而制定了一系列排斥和歧视农村人口就业的政策。例如,通过加大各种收费来阻止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明确规定诸多岗位不允许雇用外地劳动力;以"再就业工程"名义,通过奖罚手段诱导企业用本地下岗职工替代外来劳动力;某些部门直接清退农民临时工来安置下岗工人等。而事实上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者的就业领域在很大程度上并不重合,所以这些政策不仅不利于劳动力市场发育,也无助于降低城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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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8)
为实现国企三年脱困目标,确保社会稳定和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企业成立"再就业服务中心",实施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程,发挥了"中心"的"缓冲带"作用。随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下岗"与"失业"并轨是大势所趋。并轨以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如何过渡?如何实现市场化的就业机制?请看莱芜钢铁公司在这方面的几点尝试。莱钢再就业服务中心自1997年成立以来,共接收下岗职工671人,有580人实现再就业,就业率为86%。在保证实现"两个确保"的前提下,他们积极稳妥地开展培训和再就业工作,并着力于市场就业机制的培育,本着构筑"双向选择"的竞争平台,为今后向劳动力市场过渡打下基础,并在制度创新、下岗培训和市场模拟等方面做了大胆的尝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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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下岗分流已成为国企改革的热点,做好下岗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再就业工程是当前的头等大事,但在实施中却存在着几种误区。一是宣传上的误区。新闻媒体、企业开会蝶蝶不休的宣传要职工转变就业观念,宣传下岗再就业后成才的典型。固然,为促进下岗分流,宣传市场经济下的就业观念是必要的,可是下岗职工在企业已司空见惯,就业无门的情况下,再反复宣传就容易让职工产生逆反心理。试想,在企业困难重重、职工收入口减的情况下,如果不是对企业那难以割舍的情结,有谁饿着肚子还管它端的什么扳碗?以此推论,前几年国企职工向合资企业跳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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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6)
自1998年7月份开始,山东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至今已近三年。下岗职工在中心三年期满,由中心保障基本生活向失业保险并轨,如何妥善处理好下岗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保障部门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最近,笔者对经济欠发达的菏泽市的情况进行了调查,经研究分析认为,在经济欠发达、就业岗位少、企业普遍困难、下岗职工就业观念陈旧的地区,在推动下岗与失业并轨工作中,应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大前提,劳动关系的处理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依法有情,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做到不搞一刀切,不出问题,不留隐患,积极稳妥地实现平稳过渡。一、基本情况菏泽全市有国有和县以上集体职工23万人。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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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业优惠证》是国家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的凭证,对促进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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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登记失业人员与企业下岗职工中,存在着这样一个群体,他(她)们名为失业人员或下岗职工,实际上正在从事各种正规或非正规的有收入的劳动。这部分人实质上实现了再就业,但在统计和法律关系上只反映为“下岗待工”。劳动、就业部门把这种情况称之为隐性就业现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