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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国务院最近决定 ,对中西部地区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 ,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 ,可以按15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此项优惠政策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可执行本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类外企是指 :从事经国务院批准 ,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项目的外企。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是指 :享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减免税期满后的三年。在本项税收优惠期间 ,企业同时被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且当年出口产值达到总产值70 %以上的 ,可再依照税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减半征收…  相似文献   

2.
最近,外经贸部决定对现行部分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1996年4月1日以前批准的有关投资项目的税收政策1996年4月1日以前,经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含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享受外商投资政策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在剩余额度内进口的商品,统一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即在项目额度或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商投资…  相似文献   

3.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于2007年10月31日发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相似文献   

4.
我国西部开发10大优惠政策近日发布。1、扩大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外商投资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的项目,可享受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优惠政策。2、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设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外商投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或减征地方所得税等。3、扩大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将外商对银行、商业零售企业、外贸企业投资的试点扩大到西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城市,允许西部地区的外商银行逐步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商在西部地区投资…  相似文献   

5.
2020年2月6日,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支持相关企业发展与复工复产,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中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运输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以及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快递收派服务等企业分别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针对服务行业享受此增值税优惠政策时在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及相关会计处理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从2002年10月1日起,我国部分现行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将进行调整。调整的政策主要有三项:一是对1996年4月1日以前,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含重大建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包括享受外商投资政策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在项目额度和投资总额的剩余额度内进口商品统一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即在项目额度或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  相似文献   

7.
4月初,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为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国家发改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对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外商投资目录(2007年)》)进行了修订,形成《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外商投资目录》征求意见稿)  相似文献   

8.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订了《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会计估计》、《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8号——银行间函证程序》,修订了《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日前由财政部发布,并于2001年7月1日起施行。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在这四个项目中《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会计估计》暂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和《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8号——银行间函证程序》暂适用于注册会计师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上…  相似文献   

9.
本文选取1993~2006年的相关统计数据,利用相关性分析、变参数模型、向量自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涉外税收的影响.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涉外税收确实发挥了显著的作用,无论在短期还是长期内,外商直接投资都促进了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关税和其他税收的增长,但是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了带来了高昂的成本.在此基础上,本文对进一步调整我国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0.
7月10日下午,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发布了关于“组织国家储备棉竞卖交易(2007年第06号)”的正式公告。公告称,将于本月16号开始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公开竞卖30万吨国家储备棉。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7年发布第2号公告.《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即自2007年3月1日起新批准的国内投资项目进口设备一律按照《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执行。  相似文献   

12.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部长石广生说 ,国家将采取的措施有 ,选择西部地区有优势的产业和项目 ,制订专门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这个目录中的项目享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项目的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 ,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3年内 ,可以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在西部地区再投资项目 ,凡外资比例超过25 %的 ,均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相应的待遇。允许在东部地区试点的开放领域和试点项目在中西部地区同时进行试点。允许东部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西部地区承包、经营、…  相似文献   

13.
2011年12月29日,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将于2012年1月30日起施行,原2007年10月3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14.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税法的时代,其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最直接的就是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分析及最新数据的比较得出,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不会阻碍外商直接投资的流入,在目前甚至将来都会有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5.
新增注册外资历年之最,高新技术产品贸易顶半边天,规模以上外资工业产值超万亿,122家世界500强企业在苏投资375个项目,57家企业进入全国外商投资企业销售500强,涉外税收占比46%……这是2007年苏州市开放型经济闪现的亮点。开放型经济在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突出,2007年全市实际到账外资、实现进出口额和完成境外投资分列全国第2位、第3位、第5位。  相似文献   

16.
纺织首享优惠? 7月初,财政部传出消息,我国酝酿在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实施的零部件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将率先在纺织机械领域推出。从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高速喷气织机和自动络筒机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了先征后退政策,所退税款作为国家投资处理,  相似文献   

17.
《玩具世界》2007,(8):45-45
【发布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4号【发布日期】2007-07-23【实施日期】2007-08-23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公告自2007年8月23日起执行。二、对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即企业开展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在合同备案时,须缴纳台账保证金;企业在规定  相似文献   

18.
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2007年第44号公告,继出口退税政策之后,国家再次对现行贸易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公告公布了新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服装、玩具、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共计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对列入限制类的商品将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实转管理。此次公告所限制产品几乎与玩具制造的原辅料和配套相关,加上此前的欧盟REACH指令、  相似文献   

19.
近日,国务院批准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2000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方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将陆续发布通知,明确2000年底到期的43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期满之后去留及调整情况。对于本次需明确的43项到期税收优惠政策,方案确定了到期后停止执行、原政策调整后保留以及不作调整继续执行三种处理方式。其中到期后停止执行的有10项,包括:对国有、集体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业务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等。到期税收优惠政策中属于需对原政策进行调整后保留的共12项,包括: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  相似文献   

20.
《冶金财会》2014,(7):55-56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现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2014年7月4日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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