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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城市商出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鉴于本条规定,同时也是出于规范商品房市场秩序、增强商品房交易风险防范能力的需要,全国各地不少房地产管理部门制订了或正在着手制订各自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为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积累了一些有益的经验。  相似文献   

2.
受中国宏观经济走势的影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出现资金链断裂问题,导致预售制度下大量期房出现问题,引发了社会对取消期房销售制的呼声。探究中国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分别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商和政府的角度讨论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利弊,并分析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可行性。得出结论:短期内取消预售制度不利于当前的经济形势,应采取“渐进式”改革措施,继续给房地产市场“去金融化”,加强第三方资金监管,在预售制中引入分期付款等,进一步降低购房者风险、保护购房者权益。  相似文献   

3.
商品房预售是开发商经营的战略手段,加强商品房预售的管理,有利于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东南置业》2004,(80):58-58
作为“单身贵族”张某看中某房地产开发的小户型住宅,由于开发商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法与张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建议张某与其签订内部认购书,为了防止开盘后张某所选中的房号被他人购买,便答应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开盘后十天内,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若  相似文献   

5.
《蜀都房地产》2004,(10):15-17
建设部决定对《贼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四条第三款中的“城市、县人民政府”改为“市、县人民政府。”二、第六条修改为:“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相似文献   

6.
近日,经潍坊市编办批准,同意设立潍坊市房产管理局预售管理科,与房管科合署办公;在房管科的基础上,增挂预售管理科牌子。预售管理科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定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工作;受理预购人对商品房预售款违法使用的投诉;依法查处预售人违法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行为。[第一段]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房地产行业现行制度性缺陷1.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开发商的资金瓶颈、促进房地产供应快速扩大,但由于预售条件过于宽松,使其失去了稳定市场的功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申请预售许可,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通常在支付了部分土地款以后就能够获得预售许可证,再通过出售一部分住房即可实现现金流为正,极大降低了风险;将去库存的压力和后续投资的资金压力全部转嫁给住房消费者或者银行,使自身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购房者博弈,并很容易通过囤房、虚假认购等形式推动住房价格上涨。2.土地供应制度  相似文献   

8.
《江苏楼市》2005,(9):6-6
建设部关于“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消息给南京房产开发商带来利好.九成以上的开发商为此长舒了一口气。  相似文献   

9.
商品房预售是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之前进行房屋销售的行为。本文试从商品房资金监管的角度展开论述,分析有关商品房预售给与开发商带来的利润、房产市场的繁荣及其由此而引发的预售楼款监管的无政府状态给当前经济带来的严重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中国人民银行在其《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中,提出“由于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央行“取消期房预售”的建议一出台,立刻在房地产业内引起强烈反响,许多房地产开发商担心这一建议一旦变为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将完全打乱他们的资金安排计划,使原本已经十分脆弱的资金链雪上加霜。正因为如此,几乎所有的房地产开发商都反对央行的这一建议,认为全国人大、国务院不应采纳。但与开发商的极力反对形成鲜明…  相似文献   

11.
《蜀都房地产》2004,(A02):16-18
(一)预售合同属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签订时,房屋尚未竣工,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有一个“成长”过程,但双方签约行为仍属买卖行为。购房者支付价款为了取得房屋所有权,开发商接受价款负有交付房屋的义务。预售合同有关付款、标的物交付、权利担保、瑕疵担保和违约责任等内容与一般买卖合同相同。实践中如遇到预售合同纠纷缺乏专门法律规定时,应按买卖合同一般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12.
《楼市》2010,(17)
[本刊讯]近日,一份《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在杭州众多开发商中掀起波澜。文件中规定,自2010年10月1日起,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预售资金使用实行  相似文献   

13.
8月15日.央行建议“取消期房预售”的一纸报告见诸媒体后.立刻在房地产市场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一时间,建设部官员、银行负责人、业内专家、开发商、媒体和消费各执一词.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特别是房地产开发商,再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他们不约而同地打听“何时开始实施?”8月24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公开表态。  相似文献   

14.
一、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出台的历史背景 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关于商品房预售,我国早在1994年已经建立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制度。但是,我国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仍然大量存在着预售人即房地产开发商,置已经登记的预售合同于不顾,就预售的商品房于其他买受人另行订立买卖合同并进行转让登记,导致“一房二卖”甚至“一房数卖”的纠纷...  相似文献   

15.
近日,从烟台市房管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商品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烟台市出台实施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意见、预售合同备案以及预售许可证书和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程序等一系列文件,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使用和预售合同备案进行了具体规范,有效地避免了不法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甚至是卷款逃逸的恶性事件发生。截止目前,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共为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24个,监管预售资金额达28.77亿元。其中,仅上年度就办理预售许可24个,批准预售房屋7381套,面积达73.4万m2,监管预售资金12.3亿元,监管帐户余额3.3亿元。  相似文献   

16.
张微 《活力》2006,(7):58-58
一、商品房预售的法律风险 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上,买方和开发商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而且一些开发商缺乏诚信,这使得买方承受了较大的买房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1.开发商隐瞒资质预售商品房。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本身的资质差,又缺乏诚信,买方支付房款,却无法取得预定的房屋。当买方不得不通过诉讼方式请求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时,也只能拿回本金和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更可怕的是,在买方取得判决书上的权利之前,缺乏诚信的开发商早已将房款挪做他用或携款躲避,最终判决书上的权利也无法实现。  相似文献   

17.
【案情简介】 上海某小区由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开发建设,2001年间开发商陆续与购房者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小区房产于2002年通过竣工验收,2003年起陆续向业主交付房屋。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房地产行业现行制度性缺陷1.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设立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开发商的资金瓶颈、促进房地产供应快速扩大,但由于预售条件过于宽松,使其失去了稳定市场的功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申请预售许可,使得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通常在支付了部分土地款以后就能够获得预售许可证,再通过出售一部分住房即可实现现金流为正,  相似文献   

19.
信息传递     
《中国房地产》2007,(4):48-49
天津市将对商品房预售款实施监管,物权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建设部要求:采用“双限双竞”办法增加指导价住房供应,单位自建房应加强管理,工行北京分行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广东住房补贴拟涨建设厅提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编者按]  相似文献   

20.
《中国地产市场》2009,(11):10-11
日前,南京法制办就《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集意见。该办法明确了"预售管理"的内容,即商品房预售方案中,要明确商品房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时间等事项。按征求意见稿,开发商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不按期销售的;未按规定在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信息等,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责令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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