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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现在很多地方提到在土地整理、村庄整治的过程中要保障农民利益,但主要都是落脚在对农民的补偿上的。我在很多地方看到,这些地方搞土地整理、村庄整治,本身是着眼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出来的土地,则用于置换城市建设用地的指标,政府由此获得土地出让收益。这部分收益除去对农民的安置、拆迁户的补偿、土地整治的费用之外,还有一大块净收益。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整治新思考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 "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周转指标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一管理,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这给土地整治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相似文献   

3.
农地发展权是指土地用途由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不同用途使用之权.农地征用补偿除了对农地生产资料价格和农民生存权价格进行补偿外,还应当对农地发展权价格、国家粮食安全价格和生态安全价格进行补偿,即按照农地完全价值进行补偿.由于当前我国农地对于农民具有很强的社会保障和失业保险功能.这就决定了我国农地征用补偿必须依据农地资源综合权利对农地征用过程中形成的土地增值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相似文献   

4.
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是指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所获得的收益。现阶段,这部分收益大都专项用于整治村庄的搬迁农民建设新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拆旧区复垦等,是当前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重要的资金来源。然而实践中,增减挂钩收益的界定、返还还存在一些问题,须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处于高速城市化进程中的浙江省创造性地设计出类似于美国可转移发展权制度的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政策,此项政策使地方政府可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换取建设用地指标,从而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基于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的实地调查,本文分析了这种创新融资机制生成的内在需求和制度背景、机制运行现状及效果,探讨了这一融资机制的局限性以及项目参与者土地利益关系问题。研究认为,单独依靠可转移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不能完全满足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资金需求;政府主导参与对项目融资成功有正面影响;在建设用地复垦指标转移过程中需给予农民选择权、增加农民市场参与权。  相似文献   

6.
1.修改±地法推动土地改革 【文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严格限定在试点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后节约的土地仍属农民集体所有,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确保维护农民利益。  相似文献   

7.
农地整理后的增值收益分配问题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分析土地整理给农用地带来的增值效益,以地租理论和利息,利润理论为基础,研究在农用地流转条件下和非农用地流转条件下农地整理增值收益的分配机制,本文提出了明晰产权,建立WebGIS农地资源信息系统,加强政府引导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收益和农地的合理利用等建议。  相似文献   

8.
<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简称"挂钩项目")主要是依据农村建设用地整体规划和项目区规划等,通过对项目区内村庄的撤并和用地布局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垦利用,将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其核心是政府通过村庄整治和村民集中居住,把腾挪出来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其涉及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拆迁、安置、复耕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置政策  相似文献   

9.
江苏省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一手抓资源和资产管理,一手抓执法和用地服务,土地管理有了长足发展。强化耕地保护,开展了土地复垦、整治、整理、开发、建设“五位一体”项目土地整理工程,至2001年末全市一级基本农田3.53万公顷,投入土地复垦资金3亿多元,整理土地9722.33公顷,净增耕地1888.27公顷。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收购储备和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显化土地资产,为政府积聚财力,大力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推行窗口办公、…  相似文献   

10.
村庄压煤区土地综合整治技术优化体系及实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为了推动村庄压煤区土地资源与矿产资源协调利用,促进开采规划与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方法]文章论述了压煤区土地整治转型中的转型方向、整治内容和整合技术,并以泽州县4个压煤村为综合示范区进行实证。[结果]基于"地—矿"资源协调利用优化路径及其驱动下集成的压煤区土地综合整治技术应用于实践,结果表明整治后示范区耕地面积增长17.79%,粮食产能增长率33.33%,耕地质量提高等级1个等级,平均地块面积变化率为261.5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面积增长13.72%,田间路网密度增加量12.88m/hm~2,煤炭压覆面积干扰度减少3.12%,煤炭可采量提升率4.56%,机耕面积增长率为17.79%,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统筹城镇建设用地率71.97%,农地地均年收入变化率33.33%,集约用地面积增长3.9%,工矿废弃地面积减少100%,复垦后土地再利用率100%,生态用地面积增长率6.345%,植被覆盖提高率3.8%,风景休闲用地面积提升0.007%。[结论]在压煤区"地—矿"资源利用冲突逐渐加剧的背景下,协调"地—矿"资源利用关键在于田块修筑、压煤村居民点整理、工矿废弃建设地复垦、资源循环再利用及生态修复等项目联动实施,而基于以上内容的土地综合整治技术体系优化,能够为压煤区"地—矿"资源协调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相似文献   

11.
[目的]土地流转收益分配一直是城乡土地利用与管理的热点话题。文章根据上海农户微观实证调查,以农地征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增值研究状态,以集体建设用地征收、复垦和私下交易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增值研究状态,分析不同集体土地流转的各权利主体增值收益和收益分配格局。[方法]利用阿特金森福利指数测算不同流转模式下收益分配格局的扭曲程度。[结果](1)农地城市流转中农户和政府的收益比为1∶4718; 宅基地征收中农户和政府的收益比为1∶122; 宅基地复垦两者收益比为1∶402,农户隐形交易中农户获得农村房地产全部增值收益105 783元,政府所得收益为0; (2)农地城市流转、宅基地征收和宅基地复垦3种流转形式的综合阿特金森指数分别为0918 7, 0009 9和0361 9,即宅基地征收的阿特金森指数最低,其收益分配格局扭曲程度最低,而农地城市流转阿特金森指数最高,即收益分配扭曲程度最高; (3)从收益分配扭曲程度可推测,政府组织流转集体土地的优先序为:农地城市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集体建设用地征收。[结论]该研究不仅分析了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收益分配格局,也揭示了政府组织集体土地流转活动的动机,为进一步提高农户补偿提供了一定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这是目前中国土地所有制的基本结构。农地转市地时,土地增值收益归地方政府获得、使用与支配。城市土地则是用地单位拥有规划控制下的使用、收益和转让权。因此形成城市和农村分割的二元土地制度。在农地产权转型过程中,由集体所有变为国有,  相似文献   

13.
观点撷英     
观点撷英建立“农宅基金”如何适应土地整理的新形势,引导农民进行村庄改造?建立“农宅基金”(即“农村宅基地开发复垦基金”)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所谓“农宅基金”,是指将农村劣质荒地开发为非农业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建住宅,腾出水土条件较好的旧宅基地,并复垦...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宅基地整理与村庄整治在不少地区推进得很快,其优点是节约了用地,为城镇发展和工业建设争取了用地指标.但工业和城市发展缺地,不能靠"拆村腾地"来解决,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也有很大潜力.城市建设缺钱,更不能靠开发经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来筹措,必须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分享开发经营集体建设用地带来的收益,真正能够造福农民.  相似文献   

15.
土地整治是通过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等活动,实现区域耕地增加、粮食产能提升、生态环境改善以及城乡用地空间布局优化等目的,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以济南先行区为例,通过分析测算区域内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土地复垦潜力和土地开发潜力等,研究区域内新增耕地潜力及分布,为先行区自行开展耕地占补平衡提供方向,助力先行区经济建设。  相似文献   

16.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不同类型土地的用地需求日益膨胀,以农地与市地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和废弃地复垦为内容的土地整理工作应运而生,这对于缓解日益紧张的人地关系,满足不同类型的用地需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受历史和客观现实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新疆的土地整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方面尚不成熟。因此,借鉴国外土地整理经验,对指导新疆土地整理工作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7.
农地征地应与国有土地收益平等中国能不能实现小康,关键要看农村农民能不能实现小康,所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一篇大文章。严格建立工业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的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对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要按照土地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地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同时要解决征地的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的收益。  相似文献   

18.
观点     
农地征地应与国有土地收益平等中国能不能实现小康,关键要看农村农民能不能实现小康,所以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是一篇大文章。严格建立工业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的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对依法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要按照土地同地同价原则,及时足额地给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同时要解决征地的农民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与国有土地享有平等的收益。  相似文献   

19.
怎样补偿才算公正?--与周诚先生商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诚教授认为,"国家征用农地按农地价格予以补偿,是天经地义的,公平合理的,根本不存在‘剥削农民'的问题."这是对马克思理论的误读,也是对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忽略,对农民土地权利的不尊重.马克思所说的农地价格,是指在买卖前是农地、买卖后依然是农地的价格.但征地的现实却是,农民的土地在征用前是农地,而征用后就不再是农地.因此,必须按其最终用途和价值来决定征用补偿.  相似文献   

20.
目前农村集体土地被征地增值收益中农民只能拿到极小一部分,各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民的补偿更低。国研中心的调查显示,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拿走大头,占40%到50%;政府拿走20%到30%;村级组织留下25%到30%,而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5%到10%。在此背景下,十八大报告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有些人担心是否农村集体土地收入补偿标准提高了,将导致用地成本高涨,直接会推高房价。如果继续维持目前的农地非农征用的地方政府垄断征地格局,不允许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不改变泛公益化的征地政策,的确会推高房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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