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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本文新称的“官司”,专指国家审计机关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圆不服其行政执法行为.而依法申请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国家设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补救制度的目的既是为了保护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扳益,又是为了使行政执法公平、公开、合法。行政管理相埘人.只要对其行政行为不服,都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即同行政机笑打“官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国家审汁机关应当如何直面此种“官司”呢?笔者认为.应当:  相似文献   

2.
2011年1月21日,江苏省某公司职工王某在驾驶摩托车从单位下班回家途中,途经某高架桥时不慎跌倒致伤。事故发生后王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后发现,王某没有提供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工伤认定中止通知,要求王某补充相关证据后再继续进行工伤认定。王某对此不服,准备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判决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无效。对于此案,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目前司法理论界、行政复议机关及人民法院在具体实务中存有争议。  相似文献   

3.
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申请人对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办理登记)不服而申请复议的案件时有发生。但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这类案件数量将有较大增长。这是因为:一是《行政许可法》第38条“应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权利”的规定,改变了过去驳回登记通知书不告知申请人权利救济途径的情况,将提醒申请人可以通过  相似文献   

4.
作为一种法律补救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利救济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提请政府裁决、申诉、申请复核五种方式,指向经济责任审计决定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两类审计法律文书。  相似文献   

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2年3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2年4月29日发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查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之一。《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条款  相似文献   

6.
孙勇 《乡镇论坛》2009,(35):45-45
为进一步严格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的管理,加快中国农民补贴网建设,全面推广对种粮农民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财政部修订了《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经费管理办法》,从即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7.
王达 《中国房地产》2011,(10):13-15
在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发现存在违法,将为日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留下隐患。被征收人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监督途径难以纠正错误。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中央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对种粮农民推出了“四大补贴”:粮食直接补贴(下称“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其中,直补与良种补贴金额相同,均为每亩10元,但直补是直接将钱款打到农民的“涉农一卡通”上,而良种补贴究竟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有的省份采用的是直补方式,有的省份采用的是政府采购方式,安徽省选择了后者,并坚持做了七年。  相似文献   

9.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2年3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2年4月29日发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查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之一。《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条款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手段的规定。但笔者认为,该条款“救济”没有到位,有两点不妥之处,亟等修改。  相似文献   

10.
作为一种法律补救机制,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利救济包括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提请政府裁决、申诉、申请复核五种方式,指向经济责任审计决定书、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两类审计法律文书。  相似文献   

11.
《审计法》第四十八条对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规定了两种救济途径:即不服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服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因此,划分政府裁决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界限实质上就落脚为划分审计的性质是财务收支还是财政收支。  相似文献   

12.
公司登记是指申请人在公司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向工商机关提出申请,工商机关依法审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公司登记行为包括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和工商机关审查、核发(变更、注销)《营业执照》的行为。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公司登记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各环节,公司登记行为都可能接受司法审查。研究公司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有助于工商机关强化公司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降低行政诉讼风险。本文试从分析公司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人手,结合实践,探讨公司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原则与内容,倡导建立不同模式的公司登记司法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3.
《审计法》自今年一月一日施行后,审计机关的审计行政复议工作,在程序上同过去已有明显的区别。审计行政复议不再是解决审计行政争议的必经程序,当出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他们可向有审计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因此,《审计  相似文献   

14.
毕德华  毕连娣 《活力》2013,(15):51-51
一、黑龙江省粮食补贴政策现状 (一)粮食补贴政策体系 对种粮农户进行补贴是我国政府“三农”政策的着力点,保护种粮农户、鼓励农户种粮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黑龙江省现行的粮食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粮食直接补贴政策、良种补贴政策、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和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等四大类。为了调动农户的种粮积极性,支持粮食生产,国家相继出台实施了粮食“四补贴”政策。2010年黑龙江省良种补贴资金达26.5亿元。2010年黑龙江省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达69.9亿元。2010年黑龙江省粮食直补资金达23亿元。2010年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12.6亿元。虽然黑龙江省粮食“四补贴”政策的补贴规模逐年上升.但由于农业生产资料(化肥、柴油、种子、农机)逐年上涨等因素.粮食补贴的相对规模仍然较小。  相似文献   

15.
在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发现存在违法,将为日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留下隐患。被征收人既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监督途径难以纠正错误。在当前的拆迁工作中存在着依法作出补偿安置裁决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错过了有效  相似文献   

16.
马晓轩 《数据》2007,(1):49-51
9.问:接到执法部门的处罚决定书后,我单位对此处罚决定不服,应当怎样做?罚款可以不交吗? 答:您如对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的规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统计局或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7.
企业在质监部门和执法人员适用质监法律规范不当,损害自身合法权益时,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因此企业有必要了解质监法律适用的规则。2005年第12期我们刊登了《质监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上),介绍了“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和“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实施”两个原则,[编者按]  相似文献   

18.
2000年3月,个体户周某购进一批冒牌伪劣猪用饲料在本地销售,被人举报到县工商局。县工商局依法查清事实后,对周某罚款4800元。周某收到工商局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后,提出申辩。县工商局针对申辩理由,变更处罚依据,对周某罚款9600元。周某不服,向地区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地区工商局作出复议决定,维持县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周某不服,遂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县工商局对周某销售冒牌伪劣的猪用饲料的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适当。但周某依法提出申辩后,县工商局重新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认定事实上与原认定…  相似文献   

19.
刘小龙 《监督与选择》2004,(10):A015-A016
有企业这么说:“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我有申请复检的权利,我请求对原来的产品重新抽样进行复检,但质监部门一定要用留样,不同意我的请求,而质监部门又拿不出复检必须使用留样的规定同时又对我实施处罚,所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也有企业这么说:“质监部门来检查并抽样检验,我对检验报告有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  相似文献   

20.
伊雪 《质量跟踪》2003,14(11):8-9
康泰公司涉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被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康泰公司提出申请复议,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申请,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就是这样一件普通的行政复议案,却引起日本住友化学工业株式套社以“侵害了住友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影响原药市场份额”为由,对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起诉讼到底康泰公司经销的“灭扫利乳油”的质量认定应以谁的为准?陕西省质监局是否侵害了“住友”的某些权利呢?法院判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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