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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了控制村街新增债务,避免借款和其他往来科目的混淆,根据《山东省莒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村集体所发生的往来款项要及时纳入账内管理,严禁新增债务发生的规定,严禁以村集体名义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和抵押;不得擅自出借本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向金融部门、单位和个人借款。确需举债的,要召开会议(支部及党员、理事成员、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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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的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的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更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这是国际通行的作法,是符合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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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种子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不得迟于种子播种前六十日”。但实践中种子生产企业延期申报的现象相当普遍,一般都要延期一个多月,有的甚至更长。针对管理部门的询问,生产企业都以品种权单位要统筹安排全省该品种生产面积、范围,统一确定授权生产单位和地区销售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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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媒体报道,自中央发布"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来,公款消费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遏制。然而,不少公职和国企管理人员在发票上做文章,报销"潜规则"大行其道。一是巧立名目,以其他名目报销;二是化整为零,把大发票开成无数张小发票报销;三是"空手套白狼",从"黄牛"手上购买假发票套现。小小一张发票,写明的是消费金额、时间、地点和单位,背后却藏着不明不白的公款私用行为,发票的"变形记"让人瞠目:巧立名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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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农民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依法赋予的,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和非法剥夺。《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在具体执行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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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弄虚作假,指行为人在经济活动中有预谋、有目的地采取各种不正当的手段虚构事实,制造假象,从中进行舞弊或粉饰的行为。《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通过对农村审计,我们发现有的村违反上述规定,采取重复报销、变相报销、盗用凭证、虚增收益、报假表、虚报冒领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隐瞒了事实真相,加大了审计难度。下面,笔者结合多年来的审计案例,将村级财务弄虚作假常用手段及查实方法说明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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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成伦 《安徽行政学院学报》2012,(1):85-90
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协议"(简称DSU),是整个WTO司法程序最主要的法律依据,为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其第21.5条规定的对败诉成员裁决履行情况的复审规则,更是富有创新性的法律制度。然而实践表明,21.5条的规定不够成熟,存在好几处用语含义模糊不清与可操作性差的缺陷,影响到该条款作用的发挥。因此,需要进一步探讨未来如何通过修改立法对21.5条条文内容进行改革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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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订公布)第十五条规定,“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第14条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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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会计法》确立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于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会计法》突出强调了单位负责人要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4处提到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其中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完整。”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二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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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会计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各有关方面利益,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1999年10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会计法》进行了修订。通过学习,笔者认为新《会计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强化了单位负责人对会针工作的责任 新《会计法》第4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21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第28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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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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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利弊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对预算会计核算基础做了简洁的表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18条规定:“总预算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17条规定:“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预算会计核算基础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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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你与刘签订的大豆收购合同,违反了国务院发布的《粮食收购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只有经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批准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农民和其他粮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