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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财会学习》2023,(6):1-2
<正>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汇算的主要内容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相似文献   

2.
国家税务总局 《财会学习》2022,(8):前插1-前插2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合理有序建立健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汇算的内容 202...  相似文献   

3.
《税收征纳》2022,(3):30-35
<正>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2019、2020年度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4.
《税收征纳》2023,(2):38-39
<正>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帮助纳税人顺利规范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税务总局在全面总结前三次汇算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听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相似文献   

5.
《会计师》2019,(24)
<正>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公告如下: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相似文献   

6.
《财会学习》2024,(7):1-2
<正>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7.
国税发[2005]200号2005年12月15日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  相似文献   

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都应于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实际上就是企业进行所得税自行汇算清缴阶段,也就是纳税人自行计算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缴所得税额,根据预缴税款的情况,计算全年应缴应退税额。其调整的主要方面有:  相似文献   

9.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  相似文献   

10.
程平 《中国税务》2020,(4):33-36
2019年是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居民个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第一个所得年度。由于涉及大量新法新政,现将纳税人容易误解或者混淆的知识点进行归纳,帮助做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工作。1.只有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才属于年度汇算范围,非居民所得以及财产租赁所得等不在范围内。  相似文献   

11.
《财会学习》2022,(8):I0003-I0003
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们将迎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新提供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前预约办税.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相似文献   

12.
《税收征纳》2024,(3):46-47
<正>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已经开始。为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准确汇算,有关部门总结了年度汇算中容易出错的典型问题,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讲解,帮助大家顺利完成汇算。【案例】多项收入合并计补税退税都可能纳税人小李全年工资薪金20万元,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2万元,扣除符合条件的减除费用和各项扣除后,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发现需要补税560元。小李觉得,无论是工资薪金还是稿酬,单位和杂志社都已经给自己交过税了,没必要再补一笔钱,  相似文献   

13.
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促消费,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即,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其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14.
为做好2016年度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汇算清缴范围 凡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按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当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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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2020,(4):28-32
自2019年1月1日起,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全面实施。2020年3月,我国历史上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启动,标志着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各项措施全部落地,意义十分重大。本刊特邀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人员对年度汇算的意义和内涵、我国首次年度汇算的特点以及办理年度汇算的关键要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帮助纳税人全面了解年度汇算、顺利完成年度汇算很有裨益。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第四…  相似文献   

17.
《财会学习》2013,(6):7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明晰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加强个人所得税分类专业化管理以及适应电子信息发展趋势和税收征管改革目标,国家税务总局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重新修订.2013年4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1号,以下简称“21号公告”),对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予以明确.21号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18.
咨询服务台     
《税收征纳》2014,(8):30-31
跨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需要进行年终汇算清缴?答: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  相似文献   

19.
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要特别关注收入、成本、费用、资产损失等项目的归集与核算,规范税前扣除,调整有关项目,尽量减少税收风险。  相似文献   

20.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常规性基础工作。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包括两方面:一是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规定时期内,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二是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审核,下发汇缴事项通知书,办理年度所得税多退少补工作,并进行资料汇总、情况分析和工作总结。现对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注意的几项政策内容提示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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