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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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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核销改革深入贯彻外汇局党组提出的“五个转变”管理思路,对进口付汇真实性管理的实现方式进行了根本性的变革。改革后,管理环节从付汇前转到付汇后,管理对象从逐笔付汇行为转到企业主体付汇总量,管理方式从现场的柜台业务转到非现场的电子化监测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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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涉外经济发展,提高监管效率,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贸易外汇审核制度,我国从2010年12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改革以来,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与此同时,改革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推动涉外经济更好发展,应该在人员素质、操作规程以及监管指标等方面加强管理,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外贸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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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存在的问题   1.管理模式相对落后.目前进口付汇核销管理的模式是:远期信用证、远期托收、特殊贸易方式、真实性审核企业的进口付汇须事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非货到汇款结算方式下的进口企业先到银行办理付汇,然后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到外汇局办理到货报审;货到汇款项下企业在办理付汇的同时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核销,但事后仍需到外汇局办理报审手续.可见,企业的一笔付汇核销业务有可能要在银行和外汇局之间多次往返,既增加了企业的负担,又造成了外汇局、银行的重复劳动.另外,外汇局在签发信用证、托收结算方式下的进口付汇备案表时,只能审核表面单据的合规性,由于当时见不到进口货物报关单,无法确定此笔业务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这种管理模式相对落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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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学习》2011,(1):7
政策背景为加快进出口核销制度改革,实现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向总量核查、非现场核查和主体监管转变,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0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14号),对自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天津、江苏、山东、湖北内蒙古、福建以及青岛等七个试点地区进行的货物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作出了规定和指引。在此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实施进口核销改革,在2010年10月20日发布了《关于实施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57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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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我国涉外经济快速发展,外汇交易主体的数量、种类和交易行为的规模、频率都在大幅增加,外汇管理任务日趋繁重。目前进口付汇核销以逐笔核查为主的管理方式使外汇局工作人员陷入繁琐的柜台业务中,而对异常情况或逾期报审核销的情况缺少时间进行调查和清理,造成大量的逾期未核销付汇逐年累计上升。因此,现行的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实际需要,限制了管理效率的提高,亟待改革。 要改变目前这种逐笔核查的初级监管模式,必须建立一套综合的电脑网络体系,实现外汇局、海关、银行的网上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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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贸易外汇核销管理的主要依据是1997年颁发的《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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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对贸易进口付汇实施监管是通过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来进行的.进口付汇核销制度是我国贸易外汇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我国目前实行经常项目可兑换,只要是合理需求的外汇支付可以不受限制地兑换和汇出,但由于国际金融形势风云突变,国内非法逃套汇等种种因素的影响,现阶段我们还不能完全放弃进口付汇核销,只能逐步进行探索和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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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涉外经济迅猛发展,外贸企业日益增加,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也在不断推进,原有的进口付汇核销制度已明显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要求,进口付汇核销制度面临着越来越迫切的改革压力。因此,有人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应完全取消进口付汇核销制度。但笔者认为,进口付汇核销制度在当前形式下仍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只是管理方式、技术手段、信息利用上落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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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贸易进口付汇一直快速增长.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外贸易进口的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和交易规模不断增加和扩大,外汇局对贸易真实性审核的难度也在增加.面对新的形势,外汇局进口付汇监管模式应有所调整,以充分发挥监管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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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出口核销制度 简化进口付汇手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外汇管理》2005,(1):23-25
为进一步完善自动核销管理,简化进出口售付汇及核销手续,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外贸出口,推进贸易便利化,外汇局在2004年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9月实施《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汇发82号文),对结算方式为“货到汇款”项下的进口付汇业务实行自动核销,并简化货到汇款项下进口付汇业务银行审核单证;10月将出口收汇自动核销名单企业的资格审批权限授予各仇局(汇发91号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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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进口付汇核销管理,提高进口付汇核销率,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口分局加大外汇监管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于2000年8月开始对贸易进口付汇逾期未核销的企业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本次清理发现,1998年和1999年付汇未核销的企业较多,货到汇款项下逾期未核销的情况较严重,针对存在的问题,海口分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清理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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