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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关方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决定》中最引人注意的一个内容是:“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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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财会》2007,(1):18-19
我国从1993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自治区从1996年起建立个人帐户,1998年起,由地(州、市)级统筹调整为自治区统筹。经过10多年的努力,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进入了较为规范的轨道,建立起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与本人缴费年限和缴费基数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实现了全区企业(含中央行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区级统筹、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调剂、统一费率、统一编制收支预算的管理模式。截止2005年年底,全区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73万人,其中:享受养老金的离退休人数达43万人,缴费的在岗职工人数达130万人;基金收入达50亿元(不含财政补助收入),基金支出达42亿元。自治区各类企业统一执行28%(其中:由企业承担200/0,个人承担8%)的费率,个体工商户执行20%的费率02006年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后,全区人均养老金达963元,其中:中央行业1405元;地方企业826元。随着全区企业养老保险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管理工作的不断规范,为促进自治区的改革发展稳定以及全区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目前所取得的这些成绩与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和广大从业人员的期盼,以及与兄弟省区相比较都还有一定的差距,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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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5,(6):7-8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南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贤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这意味着个人养老金计算有了新办法。那么,这种计发办法的变化对职工影响大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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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通过对一些中央企业失业保险基金情况的审计调查发现,企业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一、缴费比例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笔者在审计调查中发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征收过程中实际执行的缴费比例五花八门,有按 1%或 1.4%征收,还有的按 2%的比例征收,不少地方的缴费比例均低于国家规定的 3%的标准。 二、少计缴费工资。少计缴费工资总额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按某单位 1998度工资基金支出数测算 1999年缴费工资应为 80 806万元,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实际执行的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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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很多人都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个人账户—“缩水”。未来养老金就会有所降低。我们的养老真的有保障吗?从11%到8%。数字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信息?为了解开大家心中的疑惑。我们不妨分析一下——[编者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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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借由对国内各区域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率随时间等因素转变产生的变化趋势及其对保险企业的影响进行探究.研究的结果表明,在对制样本进行筛选之后,养老保险企业每增加1%的缴费比率,企业便会提取员工工资的0.6%,削减0.6%的员工福利,而且对于不同类别的企事业单位,其因养老保险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对于低技术水平的企业来说,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率上升的挤出效应整体偏弱.将对养老保险企业缴费对员工就业、工资等方面的影响进行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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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回答委员询问时表示,现在的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
现在的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以上海为例:养老保险,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1%,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医疗保险,单位11%,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企业承担,分别为1%和0.5%.加上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均按7%缴纳,两者总计为工资总额的59.5%!社保,虽然为百姓以后的生活提供了一份保障,却加重了眼下的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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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很多人都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个人账户一“缩水”,未来养老金就会有所降低,我们的养老真的有保障吗?从11%到8%,数字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信息?为了解开大家心中的疑惑,我们不妨分析一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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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在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已推行的社会保险险种及相应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以缴费工资为基数,企业缴纳22%,个人缴纳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缴费工资为基数,企业缴纳7.5%,个人缴纳2%;大额医疗救助:企业与职工每月各缴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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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城县为确保参保企业社保缴费费率负担有实质性下降,多种形式开展“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发展政策”、“阶段性降低费率”等活动,让参保人员切实享受到改革成果。自5月份开始,失业保险金待遇提高至每月1440元,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上调;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按丧失劳动能力状况,月抚恤金调整为2328元或2094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调整增加48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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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科技》1995,(4)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职工医疗制度的改革试点意见》。 《意见》规定: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参照本城市上年实际支出的职工医疗费换算成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先从本人工资的1%起步,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大部分(不低于50%)和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记入个人医疗帐户,专款专用,用于支付个人医疗费用。个人医疗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职工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的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由市医疗保险机构管理,集中调剂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超支,可按规定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但个人仍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本人年工资5%以上,不足5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10%—20%;5000—10000元的部分为8%—10%,超过10000元的部分为2%。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