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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别涛 《环境经济》2014,(5):10-13
新环保法贯彻了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纳了各方面的共识,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现阶段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国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如果说新修订的《环保法》仍然带有过渡性,那么它就是一部现阶段最有力的,因而也是最好的过渡性《环保法》。  相似文献   

2.
正新环保法贯彻了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凝聚和吸纳了各方面的共识,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现阶段和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国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如果说新修订的《环保法》仍然带有过渡性,那么它就是一部现阶段最有力的,因而也是最好的过渡性《环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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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环境经济》2015,(2):11-12
恰逢新环保法实施,修订草案与新环保法的衔接,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大家普遍认为,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该能促进新环保法的落实,并对新环保法的一些规定有所补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以新修订的环保法为依据,吸收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作了比较大幅度的修改,原来是66条,现在增加到100条,修改得比较好。但在一些地方还没有与新环保法实现很好的衔接。一是关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问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专门增加了一章规定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目前修订草案中这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建议增加相应条款,就加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依法增加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参与等做出规定,便于社会监督。  相似文献   

5.
《环境经济》2015,(2):13
治理大气污染有两个环节需要重视,一个是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和作用,一个是对污染排放主体的控制和处罚。法律责任一章中细化和加重了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但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人员失责行为的处理,只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这显然是不够的。审议过程中,委员和代表们强烈建议明确规定政府部门法律责任。辜胜阻委员说,为什么法制是一个弱法制,不是一个强法制?为什么管不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们过去的法律老  相似文献   

6.
正11月28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条例》明确规定,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状况,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突发环境事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点排污单位和违法企业名单,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结果等环境信息;对属于依法主动公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环境监测能力和队伍建设得到了空前加强,但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一是有些区县级环境监测机构成为摆设。目前环境监测体制是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监测是微观工作,按理说区县一级环境监测机构是最重要、最基础的环节,可现实是区县一级"送样站"的问题仍未解决。国家近几年虽然加大了对区县一级环境监测机构能力建设的投入,但仅仅只是仪器、设备等的硬件投入,入的问题、技术分析问题等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实验室  相似文献   

8.
正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强化了政府环保责任,让地方政府来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1.对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作为原则规定,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2.改善环境质量。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  相似文献   

9.
正对未评先建项目,1989年《环境保护法》未规定其法律责任,《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规定存在重大缺失,被广为诟病。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此作出了有别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责任规定,使得建设单位的责任承担更加公平、环保执法威慑力明显增强,具有较为明显的责任完善意义,但仍有其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10.
正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一)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二)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三)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四)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  相似文献   

11.
竺效 《环境经济》2013,(5):42-43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已经成为一种国际趋势,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由一国的最主要环境立法予以确认,也已成为环境立法技术发展的国际趋势。我国自1973年便"自主"产生了可与当代西方"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概念相媲美的"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的政策口号。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现已失效)第4条在我国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上述思想为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该试行法第8条还曾进一步规定:"公民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有权监督、检举和控告。被检  相似文献   

12.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改革总目标。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治理的部署。当前,国家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成果莫过于2014年颁布的新《环境保护法》。在这个"史上最严格的环保法"中,政府责任、管理权限、处罚力度、企业义务、公众权利等都得到了很大的加强,给人们带来很高的期待。其中,"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被单列一章,内容包括清洁环境、绿色生  相似文献   

13.
《环境经济》2015,(2):11
2014年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1987年,并于1995年、2000年先后做过两次修改,距今已近14年未做修改。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就修订草案作说明时指出,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源头治理薄弱,管控对象单一;总量控制范围小,重点难点针对不足;问责不严,处罚不够,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  相似文献   

14.
刘蔚 《环境经济》2014,(6):21-21
正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也越来越严厉。无论是去年6月发布的"两高"司法解释,还是今年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严惩、重责,都被解读成关键词。这一态势无疑是众多环保工作者期盼许久的。毕竟,只有严惩环境违法者,才能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但近期以来,在环境违法案件中,环保系统工作人员被问责的事件不断曝光。面对这一局面,有些基层环保工作者不免产生疑问:环保工作本来就困难重重,现在风险又越来越大,对环保工作的履职要求是不是过于严格了?  相似文献   

15.
正尽管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立法层级没有得到提升,但其综合性和基础性得到了加强,层次有所提高。该法以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立法理念得到升华,同时其法律规范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实施性,体现了立法的理性。《环境保护法》修订工作历时三年多,经过四审于2014年4月24日通过,并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从立法的理念、政策、原则、体制、制度、机制和法律责任的设计等方面来看,在新  相似文献   

16.
曹俊 《环境经济》2014,(9):20-20
正国务院法制办日前正在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人在充分肯定草案的同时,也认为草案过于粗糙和原则,一些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大气污染防治法》是《环境保护法》修订之后启动修订的第一部单行环保法律,能否延续环保法修订的成功,将责任细化到可以衔接环保部门权力的程度,将执法条款细化到可操作层面,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修法应从哪些方面着手,应做哪些调整?在原则概念不断深化的基础上,修改应着眼于哪些主要矛盾?  相似文献   

17.
新水污染防治法对“行政代履行制度”的规定部分解决了长期制约环境监察执法的行政强制权缺位问题,有利于督促违法者尽快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而“行政拘留”和“双罚制”作为环境执法手段在新法中的适用,则既是对现行环境保护立法的突破,又是对我国现行环境执法手段的创新。然而,这些有利于环境监察执法的规定也从队伍、装备、执法程序、处罚保障等方面,对环境监察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正问责,正在成为基层环保部门使用的高频词。最近到基层环保部门调研采访,不管最初的话题是什么,总会自然而然地谈到问责。讨论新环保法,基层环保部门在深受鼓舞的同时,也感到责任更重了。基层对问责的关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强烈。有人感慨说,现在是压力巨大,任务没边。压力不在肩上,而是在心上,日日夜夜时时刻刻,都没有轻松的感觉。任务没边,不是艰巨繁重,而是永远不敢拍胸口说,某件事情做到了百分之百好。还有人形象地说,就像在沼泽地行走,总有一只脚踩在泥淖里;圈圈框框很多,一不小心就会被套住。这些说法未免有些情绪化,却反映了基层环保部门一部分人的真实心态。无论去年发布的"两高"司法解释,还是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问责之严,问责条款之细,都是前所未有的。严惩、重  相似文献   

19.
《环境经济》2015,(5):11-12
从某种角度说,旁听庭审是一种生动、形象、有效的环境公益诉讼现场培训,可以有效破解环境公益诉讼中没人诉、不愿诉、不敢诉、不会诉的问题,进而推动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难、取证难、胜诉难三大拦路虎的有效解决。经过两级法院三次开庭审理,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6家企业的环境公益诉讼案终于尘埃落定。2014年的12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维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赔偿1.6亿余元数额的判决,常隆公司等6家企业从判决当天起30日内将赔偿款支付到泰州市环保公益金专用账户。  相似文献   

20.
李丹 《环境经济》2015,(5):16-17
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法律制度在制定和实施中之所以存在诸多问题,既有地方政府对评估工作心存顾虑的原因,也有缺少可操作的技术方法和技术规范的原因,还有评估机构、技术人员和软硬件基础能力不强的原因。但从根本上说,还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制约了我国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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