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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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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的改革进行探究,从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到"三权分置"改革的提出、制度设计、存在问题、实现路径4个方面展开论述。根据"三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制度不完善、机制不健全、主体不壮大3方面的问题,在实现路径这一层面上着重围绕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即落实所有权,使"所有权"扎下去;稳定承包权,使"承包权"稳下来;放活经营权,让经营权"活"起来。  相似文献   

2.
"三权分置"是农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为提升农业经营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显示,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并未提升资本化耕种的农业经营收益,也难以提升村集体范围内农地产权正式转移的水平。农业经营体制在"统"的层面缺乏可操作性的产权制度方案,阻碍了农地产权设置在"分"的层面发挥出高效的制度效能。切实回应农地利用中实际耕者的地权诉求,解决农地细碎化、村集体内土地经营权流转价格过高、土地经营权配置不充分、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社会纠纷等问题,需要围绕农地高效利用,在"三权分置"下充分发挥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权能,以集体土地所有权统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3.
观点摘要     
中央一号文件背景: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面定调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提出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文件提出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正式提上农村土地制度和产权法冶建设层面,再一次推动农村生产力的大释放。依法推动承包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分离,是生产力、生产关系调整之必需,也是保障农民权益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4.
正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这一重大论断,为全面推进土地制度创新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5.
<正>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为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土地是农业生产中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农村土地问题历来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回顾1978年后全国农村推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新中国建立后农村生产  相似文献   

6.
我国农地权利制度构建于特殊国情之上,"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由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离而设立,并在一定条件下消灭,其权能回归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经营权的消灭与设立,亦是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的回归与分离,是农地权利的基本存在形式。土地经营权注销登记是公示农地权利变动的制度,应当予以充分重视。我国农地资源利用以户为单位对农业生产要素进行配置,呈现小农性、封闭性,与市场机制相背离。"三权分置"的提出为土地承包经营权重构提供了契机,得以对土地经营权注销登记制度进行功能解析,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7.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再分离的法制构造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承包权与经营权再分离是对农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初次分离的续造,目的就是要破除初次分离下"农地农民用"和"均田承包"的制度局限,为非农身份主体携带资本进入农业生产提供渠道,满足当前阶层分化背景下农民生存与发展多层次需求,变"农地农民用"为"农地全民用"、"均田承包"为"规模经营",进一步解放"人"和"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再分离后,在宏观层面,需妥当处理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的功能定位,避免"经营权一权独大、符号化所有权、虚化承包权",遏制工商资本兼并农地和改变农地用途的冲动;在微观层面,要合理厘定再分离后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权能与性质,平衡两权分离后归属不同主体时的利益冲突,同时对传统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进行重造。为此,法律和政策必须要给予全方位的支持。  相似文献   

8.
“三权分置”的核心要义是放活土地经营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近日,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指出"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能。  相似文献   

9.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10.
农地流转后导致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本文分析了三权的内涵,用财产权理论和成员权理论分析了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利益分割,以及承包权与所有权、经营权并列导致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实施"三权分置"为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提供了新途径。落实集体所有权,应通过保障农民集体成员权,重建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行使规则;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应立足于实现农民集体成员以家庭为单位初始取得集体所有的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而成为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土地经营权因其取得方式的不同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之分,而且两者的法律效果不相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农业经营主体法律保护机制以及地权登记与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融资担保机制有待完善。为坚持和维护家庭承包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需完善以农民集体成员权为基础的农户承包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建设应立足于建立以土地经营权租赁为主、兼顾其他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机制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机制,建立以小农生产经营现代化为目标的多元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12.
正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要求。"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责任制后农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3.
正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农民集体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后我国农地制度的又一大创新。目前,在大多数地区,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置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  相似文献   

14.
"三权分置"是中国农地制度的再一次创新,是产权解构与重构的过程。本文基于政策文本讨论农村承包地在"二权分离"和"三权分置"下的产权结构,指出农村承包地的法律原始赋权主体始终是农村集体和承包农户;并从实践层面讨论现有制度下承包地产权结构的逻辑悖论,表明现有制度安排下,存在所有权内部悖论和经营权内部悖论,以及承包权和经营权之间的权能层次悖论、权能结构悖论和权利属性界定悖论。再结合逻辑悖论重新梳理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关系,最终提出产权重构方案。基于以上讨论,本文提出以下观点:一是除"二权分离"下所有权应有的权能外,再赋予所有权部分剩余索取权;二是强化经营权权能,将经营权物权化,并将承包农户与经营业主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市场契约关系,通过合约治理保障承包农户与经营业主的各项权利;三是将承包权定性为成员权,作为法律赋予的经营权原始赋权凭证,同时运行承包权退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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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转型升级下的农地经营权制度创新,应首先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  相似文献   

16.
研究目的:在"三权分置"背景下探索农地的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合理分置路径。研究方法:文献分析法、比较法。研究结果:(1)官方主流观点认为,"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将原承包经营权拆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2)法学界质疑这种分离逻辑,认为承包经营权并不包含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就是坚持集体所有权不变,在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创设另一个经营权。(3)这两种"三权"分置路径均排除了集体所有权的参与,也未意识到"三权分置"改革对集体所有权缺陷的修补作用。研究结论:经比较发现,更合理的农地"三权"的分置路径应当是,在具有"总有"性质的集体所有权之上创设出具有成员权性质的农户承包权,籍此将集体所有权改造为可在实践中经由个人支配的产权形态;将原承包经营权更名为经营权,使之成为去身份化后的用益物权。  相似文献   

17.
[目的]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梳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制度变迁过程,并对"三权"各自的权能进行分析,针对现存集体所有权主体缺失、土地承包权权能混乱、土地经营权性质不清等问题解释其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方法]运用文献综述法、对比法对农村土地试行"三权分置"后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各自权能进行划分和界定,理顺三者关系。[结果](1)"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产权权能的进一步分解与细化,集体所有权被赋予更完整的土地所有权能;(2)"三权分置"过程中承包地流转路径得到进一步强化,打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限制;(3)土地经营权的市场性功能与农户承包权的福利性功能同时增强,进一步减少土地对农民的束缚。[结论]"三权分置"是解决农地无人耕种、推动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途径,合理界定"三权"的权能、理顺"三权"的经济学关系、破解法律制度障碍是"三权分置"的改革重点和方向。  相似文献   

18.
改革四十年来,中国政府在坚持农业家庭经营为主的制度框架下,不断变革农地产权制度,农地产权制度历经农地集体所有权与农地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到新时代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历史变迁。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过程是农地产权制度与制度环境不断耦合的过程,它以不断提升农地产权明晰程度且农民获得越来越充分的土地权利为导向、在制度边际上沿着既定路径持续进行着农地产权制度创新,并实现了农民与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未来农地产权制度应当按照"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要求,适时顺应制度环境的变化在制度边际上进行调适,进一步明晰农地产权并赋予农民更多更充分的土地权利,努力达成农民和政府之间的一致同意。  相似文献   

19.
谷雨  李麟 《农村经济》2012,(6):45-47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党对农村土地政策和制度作了一系列改革:从土地承包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从鼓励农民开发和利用土地资源到实现土地要素资本化。实践表明: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断创新农村土地政策和制度使之适应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变化、适应城乡社会发展的变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20.
农村土地权利争议的法律调整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权利争议包括土地权属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以及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侵害。建立和完善土地权利争议的法律调整机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权利争议,对于完善农村土地权利制度,维护土地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及其法律调整———农村土地权属争议及其主体和内容。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因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土地权利归属发生的争议。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是土地法律制度调整的重要内容。农村土地权属争议不但涉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的维护,而且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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