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海关对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主要有:报关单位报关身份是否得到海关确认或许可,有关程序和手续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等。这些内容是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根据《海关法》对企业进出口行为进行监管的基础性业务,与进出口货物监管紧密相联,贯穿于海关管理的全过程。海关通过对报关单位的资格管理和行为规范,  相似文献   

2.
×企业只能在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企业在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之后,即取得在直属海关各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格.  相似文献   

3.
经营单位、收货单位与境内目的地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境内企业或单位.报关时,应填报其全称及海关注册十位数编码.对于异地企业,还要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在报关地海关办理了异地备案,是否存有更改企业名称或海关十位数编码的情况.经营单位在主管地海关已经更改了名称或十位编码,而报关员未加核实就盲目报关,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即使通了关,也会影响以后的付汇、核销等工作.2002年,连云港某货代公司代理贵州某进出口企业从口岸进口一批货物.该企业此前已在连云港办理了异地报关备案手续,后来因改制在主管地海关办理了更名手续.由于代理与货主双方的疏忽,没有办理在备案地海关的更名手续,导致企业付汇不能及时办理.  相似文献   

4.
政策新闻     
《大经贸》2001,(9)
海关明确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涉及海关管理的有关问题最近外经贸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对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资格予以明确和规范,海关日前就文中涉及海关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内容如下:一、对"外贸流通"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类型的企业,海关按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凭外经贸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二、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海关比照法人企业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分署办)  相似文献   

5.
年检的核心环节是资产审核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资产审核是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最重要评价因素年检中确认企业是否具有继续经营资格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企业经营是否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企业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否丧失。《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五项年检内容,无一不与资产状况有关,第八条规定企业年检必须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的行为,一般都属于违章范畴,企业虚假出资或抽逃注册资本(金),造成企业“空壳”的行为,则属于违法。企业“空壳’”即丧失了企业应有的资格和能力C资产审核应该是企业年检的最重要内容或核心环节。突…  相似文献   

6.
温涛 《川南工商》2003,(4):12-13
企业年度检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进行年度检查,确认企业继续取得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这对国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具有重大的意义,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一种企业监督管理制度。但现行的企业年检制度,其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着一些缺陷。  相似文献   

7.
报关员的权利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报关员在报关活动中可以享有某种权益的可能性.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定,报关员可以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并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某种资格.  相似文献   

8.
报关员是通过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相似文献   

9.
协会     
《中国拍卖》2014,(3):4-4
工商总局决定停止企业年检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相似文献   

10.
2005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以下简称《规定》)对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做出明确规定.它需要两个环节:一是报关注册登记许可:二是经过海关行政许可后.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再到所在地海关办理具体报关注册登记。  相似文献   

11.
《中国海关》2013,(12):50-51
a企业及报关员管理。我司是一家新成立的从事电子产品进出口的公司,已经取得海关10位数编码。原有1枚报关专用章,现因业务开展需要。想新增刻2枚,请问是否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127号)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报关行业发展的新机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5年.海关以总署令的形式正式对外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规定解决了原先严格的报关市场准入审批限制、报关企业所有制性质限制的不合理规定.代理报关企业与专业报关企业并存.存在不公平竞争等一系列问题.并将对报关企业今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13.
现行的企业年检制度是工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一项法定度。国家工商局1982年颁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条例施行细则》首次规定了年检制度,从1983年,各级工商部门开始对至上一年度设立的企业实年检。之后《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1996年国家工商局布的《企业年度年检办法》都明确了企业参加年检获得继续经营资格的必须程序。企业年检制度作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在督促投资者按期缴出资、企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歇业企业办理注销记,清除企业统计数字中的“水分”、…  相似文献   

14.
<正>200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规定》集中明确了报关单位(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的有关事宜和海关管理的有关内容;扩大了报关单位的范围;明确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取消了1年1次的企业年审,替代为对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实行3年换证制度和报关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实行2年许可延  相似文献   

15.
李灵 《中国海关》2014,(4):64-65
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新规章是由《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和《海关报关员执业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6号)三部行政规章合并修订而成。海关总署稽查司司长葛连成表示,此次规章修订,在报关单位及其所属报关人员注册或备案管理、报关企业报关管理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调整,充分体现了国务院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和精神。  相似文献   

16.
企业管理及检验检疫什么是报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3号令)第二条规定,报关单位,是指按照本规定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应具备什么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253号令)第四条第一款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申请备案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 其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备案的,还应当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相似文献   

17.
报关员报关差错记分的成因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前言 2004年11月30日,为了维护报关秩序、提高报关质量、规范报关员报关行为、保证通关效率,海关总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凡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海关注册登记,持有报关员证件的报关员列入记分、考核范围.  相似文献   

18.
“滚动”年检,就是按照企业登记注册号末位数来确定年检月份,并将年度集中年检变为常年按照月份均衡年检,经江苏省工商局和无锡市政府批准,无锡工商系统从1999年起进行了企业年检的探索性改革,实施滚动年检,宜兴工商局实施滚动年检一年来,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基本结论是利大于弊,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可以通过改进解决的。  相似文献   

19.
问:海关对注册企业和报关员年审的目的? 答:海关对在海关注册的企业和报关员进行年审,是海关确认其能否继续从事报关活动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目的是使海关能了解企业基本情况,规范报关行为,提高报关质量,降低新时期海关通关风险,为海关对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提供一定的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20.
目前,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工作正在全面展开。往年年检工作中都有一些企业,因逾期报送年检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年检而被处罚。为此,希望各企业对年检工作加以重视。企业年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一种法定制度。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的规定,处以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