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浅谈计提坏账准备的税务筹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在坏账核算方法、计提的范围、比例上存在的差异(一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的差异 1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 :“企业只能采取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也就是说企业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必须先计提坏账准备 ,在确认发生坏账损失时 ,再冲坏账准备。 2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则规定 :“纳税人发生的坏账 ,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也可选择采用计提坏账准备金。”所得税允许企业自己自主选择采用直接转销法还是备抵法。(二 )计提坏账准备范围上的差异 1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 ,企业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包括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如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不能够收回或者收回的可能不大时 ,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 ,并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2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则规定 ,计提坏账准备的年末应收账款是纳税人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 ,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 ,包括代垫的运杂费 ,年末应收账款包括应收票据的金额。可以看出会计制度和税法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范围的差别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即不受比例限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即按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数税前扣除)。据实扣除的情况比较容易掌握,但按提取数扣除的情况则涉及的因素较多,既要考虑当年应提的坏账准备,也要考虑上年应提的坏账准备,还要考虑当年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以及收回已核销的坏账等情况。  相似文献   

3.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应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即不受比例限制,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经报税务机关批准,也可提取坏账准备金(即按实际提取的坏账准备金数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4.
<正>201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新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就资产损失的追补较《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具有实质上的变化,本文就资产追补的税务变化及所得税会计处理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5.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革,并发布了相应的文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本文主要对新管理办法和老管理办法进行了必要的比较,并在此基础之上,对新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度解读,希望能对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和帮助。  相似文献   

6.
2011年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改革,并发布了相应的文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本文主要对新管理办法和老管理办法进行了必要的比较,并在此基础之上,对新管理办法进行了深度解读,希望能对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和帮助.  相似文献   

7.
解析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新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郭梅  贾旻 《商业会计》2012,(9):36-38
2011年3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其中的政策变化,体现了税务部门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新思路.对于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同时也伴随着风险.本文通过对新管理办法与原管理办法的比较,对新管理办法进行解析.  相似文献   

8.
税收     
《商业会计》2015,(5):5
金融企业涉农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延续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和《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号),决定延续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所得税税前扣除以及金融企业一般贷款  相似文献   

9.
李晓田 《现代商业》2012,(17):238-239
我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企业财务的坏账损失允许税前扣除的政策得以延续。这就意味着,企业经营中实际收入或者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在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本文就这个议题,经过分析,做出了一些尝试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本文结合《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内容,对新《办法》中的相关调整进行分析与阐述。  相似文献   

11.
财政部<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不仅简化和规范了审批程序,对财产损失的标准也进行了严格的界定,而且规范了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体现了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思想.本文对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原则、内容和会计处理进行阐述,并提出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2.
1.金融企业依据规定计提的呆账准备,其按提取呆账准备资产期末余额1%计提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金融企业凡符合规定核销条件的呆账损失,首先应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金融企业收回已核销的呆账损失时,应相应调增其应纳税所得额。4.本通知所述的金融企业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境内各类金融企业(不含金融资产管理公司)。5.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具体审核确认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6.本通知…  相似文献   

13.
《国际商务财会》2013,(9):76-76
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研究开发费用的扣除范围进一步明确。对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可以看出,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范围有调整,《通知》在原来可抵扣的八项内容基础上增加了五项新内容,针对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的研究开发项目相关的一些费用,在税前如何处理做出了明确的界定。  相似文献   

14.
圈内圈外     
国内药品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增加到原来的300%以上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3月4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制药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通知表示:自2005年度起,制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25%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费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费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而在2000年出台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部分行业的广告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对制药、食品、日化、家电、通信等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放宽了广告  相似文献   

15.
银燕 《现代商业》2014,(18):255-256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是政府为了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而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只要在《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八个方面的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但是高新技术企业由于企业环境及政策环境的优势,研究费用的税前扣除较传统企业更有优势。  相似文献   

16.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针对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问题做了详细的解读。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规定可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现对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7.
为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贯彻执行。(国税发 [2 0 0 0 ]84号 ;2 0 0 0年 5月 1 6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条例”、“细则”)的规定精神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  相似文献   

18.
<正>《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对无形资产会计事项进行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扣除办法》)等税收法规对涉及无形资产的会计事项从  相似文献   

19.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净损失、坏账损失,以及遭受自然灾害等人类无法抗拒因素造成的非常损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在税前扣除。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自行在税前扣除。一、财产损失的计价方法1.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残值-保险公司赔款-过失人赔偿固定资产毁损、报废残值的变价收入不能在毁损、报废损失中予以扣除。2.存货毁损、报废损失=存货入账价值-残值(或变价收入)-保险公司赔款-过失人赔款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  相似文献   

20.
企业支出税前扣除应遵循七大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企业支出的税前扣除是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企业支出的税前扣除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的正确性。为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一些相关条款都直接或间接地提到了企业支出的税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