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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乔晓 《产权导刊》2009,(4):64-65
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在人民法院的监督、配合下,以公开竞价方式将涉案财产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处理措施。  相似文献   

2.
胡建全 《产权导刊》2011,(11):28-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已于2010年8月16日由最高人民法脘审判委员会第1492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3.
司法拍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国各地法院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网络拍卖的成功经验.2009年4月,重庆高院规定诉讼资产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拍卖.2012年2月,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装备局主办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正式开通,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竞买人可以在网上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竞拍和退款等司法拍卖的全部流程,司法网络拍卖在全国法院开展的条件已经具备.  相似文献   

4.
在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社会生活主体利益高度分化、价值判断的多元化以及利益冲突扩大化的严峻形势下,人民法院如何在执行工作中践行能动司法成了中国司法实务和理论界必须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谢颖 《宁波通讯》2011,(23):38-39
“拍槌一响,黄金万两”,是拍卖行业经营活动的生动写照。司法拍卖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执行措施,涉及被依法冻结、查封、扣押的财产。近年来,随着法院职能的拓展和执行工作力度的加大,国内一些城市时有发生因司法拍卖而产生的腐败问题,司法拍卖逐渐成为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杜绝腐败、摈弃暗箱操作,最大限度保护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21日出台政策改革司法拍卖,  相似文献   

6.
人民法院是法律得以实施的最后一道关口,通过审判各类案件,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教育全体公民遵法守法和护法。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的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随 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人民法院的特殊地位,党和政府、广大的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正因如此,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活动不仅是具体运用法律的体现,也是全体公民行为规范的引导和示范。由此,社会各界非常关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也就十分顺理成章了。 一、如何理解司法的社会效果   司法的社会效果,与司法机关的功能密切相…  相似文献   

7.
王强 《魅力中国》2011,(10):374-3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相似文献   

8.
<正>日前,东丽区人民法院借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成功处置38辆被查封扣押的小型汽车,成交率达到97.44%,平均溢价率达到67.22%,最高溢价率达到157.52%,为当事人双方节省大量拍卖费用。本次批量处置涉案财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自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细化各项任务,重点加快处理执行涉案财物。为充分发挥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淘宝网合作建立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费用  相似文献   

9.
司法救助,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浦东新区法院以匡扶正义为本,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助,即对当事人司法救助的申请,一般在收到之日起2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在立案审查、送达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诉讼环节上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和快执,从而使一大批民事、经济、行政、执行案件得到了及时处理。2000年1月至今年10月,共批准4114起案件当事人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的申请,金额达408万余元,占…  相似文献   

10.
刘春生 《魅力中国》2013,(20):261-261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直接领导的。实行编队管理的,带有武装性质的司法队伍。人民法院审判权力的实现,需要这支武装队伍作后盾。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各种民事案件逐年增多,情况复杂多变,特别是民商事案件的执行工作,遇到的问题更多,阻力更大。如民商事案件执行时法官被围攻、被殴打,甚至被杀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克服“执行难”,需要法警积极参与。法警参与执行工作重在配合上,即如何配合执行法官解决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以确保执行工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1.
汪玲 《产权导刊》2015,(5):47-49
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于2012年1月1日实施后,司法拍卖已由法院直接委托拍卖机构完成,转变为“人民法院委托的拍卖活动应在有关管理部门确定的统一交易场所或网络平台上进行”、“涉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环节相关工作”,司法拍卖第三方交易平台由此产生.  相似文献   

12.
王继禄 《发展》2015,(3):76+89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铁的纪律整治司法作风,狠抓法院各项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管案。队伍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了新业绩,连续3年被嘉峪关市委评为好班子,2013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一、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引领人民法院工作现代化  相似文献   

13.
孙少芄 《魅力中国》2014,(11):210-210
司法统计工作是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各种数据以及与之相关联的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上报和分析利用的活动过程。它是反映法院审判工作公正、合法、效率的重要形式,是一种以数量表现、数量界限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法律实施情况和解决社会矛盾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是司法决策和研究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基层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群体性的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不能单靠司法统计员个人,而是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要在思想认识、规章制度上不断强化和完善,以实现司法统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14.
李铮 《产权导刊》2011,(12):26-27
2011年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明确规定,涉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以下统称“进场实施”),拍卖机构负责拍卖环节相关工作,并依照相...  相似文献   

15.
正2014年2月12日,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委托的沈阳市首宗司法拍卖项目"沈阳船牌制漆有限责任公司44%股权转让"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沈交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该标的股权经评估净资产为负、股权权益价值为零,法院设定起拍价为申请债权额30万元,经过309轮次报价竞争,最终以461.5万元成交,增值率高达1438.3%。201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明确提出涉及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以上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案件的调解和判决难以执行,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的执法活动。由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及时兑现,有的群众称法院的调解是“空调”,判决是“白判”。这既不刮于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阻碍了民事、经济关系的正常流转,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对“执行难”问题的成因及对策进行深入探讨,是当前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一、“执行难”的成因执行难的成因是多元的,但总的讲主要有以下几点。(-)执…  相似文献   

17.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涉讼经营性国有产权执行程序,增强拍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国有产权的合法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关于适用<中华民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3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涉及经营性国有产权的委托拍卖地点、拍卖公告范围及媒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司法拍卖是法院贪污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债务人经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拍卖、清偿债务的一种强制措施,是司法救济程序的最后一道屏障,本质是为了实现涉讼资产变现价值最大化,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维护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9.
司法拍卖改革是中央确定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终极目标是要通过对制度的不断完善,建立适应当前实际情况,能够低成本、高效率运行的司法拍卖运行机制,从而达到遏制司法拍卖腐败行为,体现司法公正的目的.  相似文献   

20.
司法能力建设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提高人民法院整体司法能力是法院建设的重要任务。提高人民法院的整体司法能力包括提高解释适用法律的能力,提高审判技能的能力,提高调解的能力,提高处理群体性案件的能力,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的能力,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等六个基本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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