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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8月,辽宁省北票市某村村委会全体成员经过研究,决定将该村 60余亩新垫耕地承包给邻村村民张某,期限为 10年,张某每年向村委会交承包费 3000元,合同签订后经该乡政府批准并备案。 1999年 4月在张某准备耕种此田时(此时还没有投入),该村大部分村民阻止张某耕种此地,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受理此案后,做出判决:张某与该村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将土地承包给外村村民张某是经村委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的,且经乡政府批准备案,法院怎么会判决该承包合同无效呢?《土地管理法》第 15条第 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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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某村四户农民状告当地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本来性质基本一致的案件,却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其中的三户农民被法院驳回起诉,所承包的土地被收回;另一户村民却赢得了官司,法官判决村委会继续履行合同。而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同时承包土地的四户村民,只有打赢官司的村民在承包时要求村委会签订了正式的土地承包合同。种地不赚钱:村里发包土地村民反映冷淡2001年10月,某村委会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决定对村里的一些机动地进行发包,由于村委会没有将机动地发包的诚意,加之当时种地几乎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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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刘生良素有烧砖的技术,两年前,他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砖窑的合同,合同规定承包期为5年,每年向村上交承包费5000元,另交制砖机等工具折旧费和土地使用费10000元。刘生良雇了几个帮工,精心管理,效益很好。到年底除按合同上交承包费,支出其他开支外,还获利两万多元。这时,村上干部看到刘生良一年就挣了两万多元,而其他村民收入很低,于是村委会研究决定,终止与刘生良签订的承包合同,把砖窑转给王某等三人承包。刘生良不同意,仍然起火烧砖。而王某等三人以为村委会已经把砖窑承包给了他们,于是就在一天晚上强行将砖窑停火,致使一窑砖报废,损失了4000多元。刘生良为此起诉到了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刘生良与村上签订的合同有效,应继续履行。由于村委会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的4000元损失由村委会赔偿刘生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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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8日,江苏省阜宁县合利乡射南村一组的许为荣向笔者诉说了这样一件事情:他在1995年3月承包该组30亩鱼塘,承包期为6年,年承包金为3500元。1995年至1997年双方都履行了合同。1997年12月28日,经村组干部和承包方协商,对原合同作了修改,决定将鱼塘改为养蟹塘,并在1998年2月20日前,由承包方许为荣负责对塘内清淤,小组方负责塘口向外围扩大一个圩埂的面积,修整后达到圩堤高1.8米至2米,顶宽1.5米。从2000年到2004年这5年期间仍续包给许为荣,但承包金由原来每年3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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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签合同1997年12月,北京市顺义区某村委会南山粉石厂拟对外承包,即公开招标。本村村民芦某、同某于12月门日经报标中标,取得粉石厂的承包权。1998年1月ZI日,芦、同二人将一年的承包金10000元交给村委会。2月12日双方签订南山粉石场承包合同。合同规定:村委会将其所有的粉石场承包给芦、同二人,承包期为3年,承包金每年10000元,每年的12月20日前交齐下一年的承包金,逾期视为违约,村委会有权终止合同,另包他人。当日,还签有补充协议一份,规定在承包期内,准予芦、同二人新建石灰窑一座,费用由二人自行解决,合同期满后,此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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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论坛》89年第11期刊登了石架村羊群承包合同案,并在案例后提出了三个问题,本文就这几个问题以及农村承包合同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加以分析。农村承包经营合同与一般的经济合同不同,一般的经济合同的法律关系突出地体现为商品等价关系,主要发生在商品流通领域。而农村承包合同的特点是承包主体双方在经济上具有隶属关系,如一方是农村经济组织(企业、村委会、村民小组),另一方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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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因福 建省重点工程梅坎铁路 建设需要,征用福建省某县一山村的林地32亩,计有补偿款1.6万元,由村委会统一领取。当年8月,一山村的二水村民小组以该征用林地系由村委会委托其经营管理为由,从中取得了征地补偿款7000元。同年12月,该村陈姓两户村民持县政府1982年颁发的《自留山证》,多次向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提出:修铁路征用的林地中,有其自留山林地9.9亩,要求分给其应得的征地补偿款4653元。索款未果,这两位村民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一山村委会、二水村民小组共同返还征地补偿款。 被告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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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江苏省东海县山左口乡纪委抽调农经、财政、农技等单位精干人员,对白石头村20份村民承包荒地合同进行实地丈量。村民陈某承包合同书写有承包地3亩,而实际丈量为12亩,较合同面积多出9亩,村委会当即将其多出的9亩荒地另行发包,既挽回了集体经济损失,又彰显了办事公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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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日,山东省苍山县新兴镇农民张化玉,因将自己50亩承包地擅自转让给金泰、石城两矿业有限公司开发使用,被该县法院以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非法所得转包款23万元(已缴6万),予以没收。1994年3月,张化玉以每年500元的价格,获取了本村50亩的山林承包权,合同期限为30年(自1994年3月至2024年3月)。2004年县乡搞荒山造地,张化玉看着山上树木所剩无几,便经镇、村领导同意将承包的山林改造成耕地,随后张化玉(期间任村会计)在村委会主任等人事先不知的情况下,又将山林承包合同私自改为荒山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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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 沾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原告王某系沾化县黄升乡某村民,他诉称:“2000年4月,我与所在村民委员会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合同签订后,我们一家在所承民的土地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2001年5月,村委却私自将我承包的一部分土地犁去并承包给他人耕种。”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签订合同时,王某家共有5口人,按规定承包了5亩土地,并交纳了土地承包 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双方真实意 思表示,且已实际履行,属有效合 …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