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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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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起源于古罗马时期,在世界各国的破产法和商法典中都有相关的规定。2007年我国新《企业破产法》中引入了破产管理人制度,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这无疑是破产法的一大进步。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破产管理人的管理程度起决定作用。新《企业破产法》第25条阐述了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可是破产管理人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则规定得不够系统和详细。因此,有必要完善立法或司法解释研究,本文针对这一问题,运用法学理论,对我国破产管理人责任制度进行了重新构建,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立法对策。  相似文献   

2.
和解制度是现代各国破产法律制度体系所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我国原破产立法对和解制度规定过于简单和原则,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专章规定了破产和解制度,笔者考察了国外关于破产和解制度的立法,结合我国新的《企业破产法》,对和解制度的功能、立法模式与主要内容进行分析,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3.
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规定首先应从各国破产法价值取向上进行考虑,我国1986年破产法的价值取向重心明显倾向效率价值。2003年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赋予破产管理人以广泛的管理权限的同时,还对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和民事责任事项作了规定,但是一些问题还存有争议。比照发达国家,笔者试从价值取向、破产管理人、机制建构、市场培育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一、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确立坚持了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原则,既参考了西方各国破产立法的基本模式,也汲取了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成就,因而具有现代破产法律制度的一般特征,又有自己的特色。具体地说,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具有自己的特点,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关于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对于破产法适用范围,各国破产法规定有一般破产主义、商人破产主义和折衷主义三种基本立法模式。我国破产法不实行一般破产主义,而是实行一种狭义的或称之为有限的商人破产主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  相似文献   

5.
中国内地的新破产法已经获得通过并即将实施。新破产法在立法理念上遵循利益平衡观,对债务人、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以及经济秩序、交易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维护进行平衡协调;在制度设计上坚持科学发展观,有众多创新和突破。新破产法在适用范围、破产原因、跨国破产、破产管理人、破产重整、职工权益保护、国有企业与金融机构破产、破产违法行为惩处、破产程序构造等方面的制度设计都有所完善。  相似文献   

6.
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破产法>正式将金融机构纳入破产范围,并作出了特别规定,但金融机构破产仍有许多法律问题需要解决,如个人债权的清偿顺序及保障问题、破产管理人的选任问题和破产金融机构资产的变现问题等.应建立金融机构破产的相关法律制度,如个人债权清偿制度、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制度和金融资产变现的相关法律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六种可撤销行为,除了条文规定本身存在诸多不足外,在破产撤销行为的规制上,现行破产法尚没有一个较为完备的立法考量。因此,有必要借鉴国外破产法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在原则性条款的规定、临界期限的划分、与其他特别法的衔接以及对与债务人关系密切的人的重视等方面加以完善。此外,还应充分考虑在各种可能情形下的其他可撤销行为,如规定破产管理人对执行行为、转得人行为等的撤销权。  相似文献   

8.
破产免责、自愿破产和自由财产制度是自然人破产制度的三个利益支点,被誉为推动自然人破产制度不断前行的三个车轮。在我国《企业破产法》立法过程中,曾经将自然人破产和免责的问题提上日程,立法制定一个较为完善的制度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共同期盼。国外的破产免责制度在破产免责条件、不予免责事由、免责例外以及免责撤销等具体制度上经历了不断公正化、理性化的发展过程,对我国破产法将来确立该制度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破产法》确立了撤销权制度。破产撤销权作为体现破产法公平原则的一项关键制度,在保障破产立法宗旨实现、维护市场经济公正秩序、纠正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各国破产立法所重视。本文通过与各国破产撤销权制度进行比较,从破产撤销权的立法基础以及欺诈行为、偏袒性清偿等各种具体可撤销行为的规制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论述,并对破产撤销权制度的完善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在"太子奶破产重组案"中出现的争议表明我国破产法在破产管理人的更换方面的规定仍存在不合理之处。从"太子奶破产重组案"关于破产管理人的争议出发,就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的更换问题进行分析,可得出应赋予债务人申请更换破产管理人权利的结论。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破产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债务人拥有更换破产管理人的权利,“太子奶破产重组案”中出现的争议折射出我国破产法在破产管理人更换规定方面的缺失.因此,不论是从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界定,还是从我国破产法律程序的实际操作,都应当赋予债务人中请更换的权利.  相似文献   

12.
破产管理人是整个破产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机关。管理人制度被引入破产法无疑是一个进步,但管理人制度的缺陷与不完善导致司法实践中出现许多问题。因此,从各个方面不断完善管理人制度是我国破产制度进一步发展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3.
破产和解制度的出现是为了弥补破产清算制度的不足。它可以使企业避免破产而解散,对债务人和债权人都十分有利,同时能给社会稳定带来积极因素,更重要的是能给有再生希望的破产企业以重新振兴的机会。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新《破产法》在引进破产重整制度的情况下,仍然保留了破产和解制度。这样。我国企业的破产预防制度就更加完备了。  相似文献   

14.
本文通过对美日欧个人破产法律制度主要做法的分析,得出如下启示:首先,美日欧等发达国家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有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从长远看,我国应将个人破产纳入我国破产法的调整范围;其次,破产法是动态的法.破产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与国情和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我国个人破产法的制定一定要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和市场经济发展程度择机而为;最后,个人破产立法体例没有固定的模式,破产法立法体例或采用统一立法或分别立法.我国将来可以在保持<企业破产法>稳定的前提下,单独制定<个人破产法>和<金融机构破产法>,由这三部法律共同构成我国的破产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5.
跨境破产的管辖权问题是解决跨境破产的基础。2007年我国新《企业破产法》首次引入了跨境破产,但是未对管辖权做详细规定。主要的管辖权标准有债务人住所地管辖原则、债务人主营业所所在地管辖原则、财产所在地管辖原则等。为了实现跨境破产管辖的统一,2002年生效的《欧盟破产程序规则》采用了主要破产程序和附属破产程序相结合的模式,并引入了更为灵活实用的管辖权标准——主要利益中心,为我国跨境破产管辖权制度的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相似文献   

16.
破产申请权的主体问题是破产程序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 ,我国现行法律对破产申请权的主体有相应地规定 ,但规定地并不完善。本文主要结合《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公司法》对破产申请权主体的有关规定 ,具体分析了各类债权人的破产申请权相关问题 ,并对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加以阐述和评析。  相似文献   

17.
破产免责是破产制度的立法取向,免责对于整个破产制度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的《破产法》仅对法人做了界定而对自然人的破产能力却未加以界定,因此构建我国的自然人破产免责制度对完善我国的破产制度具有一定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中美两国关于企业重整制度的规定在企业整顿的法律规定的完善程度上,破产整顿的国家干预程度上以及立法结构,可操作性和监督机制等方面存着较大的差异.针对差异,提出了完善我国破产法的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19.
《新智慧》2008,(2):66-70
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财产分配时债权人债权数额仍没有确定的,破产管理人应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一定期间债权人仍不能受领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该一定期间为()。  相似文献   

20.
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了税收优先权,破产法也有这方面的规定,但这些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着冲突,相关的理论基础也滞后于国际税收优先权发展趋势.应结合我国破产法实施的社会情势和环境,并参考其他税收法制建设先进国家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新破产法关于税收优先权的规定。因此,应在破产分配中,处理好税收优先权与有担保债权的关系、与劳保费用的清偿关系、与特殊情况下债权的受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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