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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单位、个人在办理生物制品、临床诊断试剂、废旧物品等出入境卫生检疫时,不能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究其原因,部分单位和个人不知哪些物品需办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其他有关卫生法规、规章,对需办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的物品做了明确规定。由于审批事项涉及法规多,物品种类也多,各部门审批权限、职责、范围要求都不一样,很多人对此不很了解,现把需办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审批的物品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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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鹏 《中国口岸科学技术》2018,(3):38-39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物医药产业与跨境医疗服务迅速发展,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领域产学研国际问合作更加紧密,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面临的形势也越发复杂与艰巨。为适应新时期生物医药产业及医学科研迅速发展,按照促进和服务生物医药产业外贸发展的原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60号令,以下简称160号令)在原83号令基础上修订,突出了出入境申请人的主体责任,创新审批和监管模式,减少调整了前置审批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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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精神,防止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特殊物品进入销售使用环节,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北京检验检疫局组织召开了北京地区进口医疗器械、生物制品经销使用单位工作会议.会上,北京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刘申茹严肃地指出,由于个别的外贸、经销、使用部门缺少对国外特殊物品的必要检验检疫知识及相关知识,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一问题应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规范国外特殊物品的检验检疫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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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苏州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文献检索、专家咨询、访谈和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对苏州生物医药产业现状、与生物医药产业相关的特殊物品监管方面的不足进行分析。企业对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诉求集中在通关便利化、合理精准科学分类、精细化风险评估和完善查验程序等方面。在特殊物品的监管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生物安全立法理念尚未完全得到落实、监管部门和环节点多、监管整体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口岸通关时间难以精准控制、后续监管形式化和行业管理分段化、特殊物品卫生检疫专业人员相对少和检测要求高、对涉及特殊物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等。在此基础上,立足苏州在全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定位,提出了强化特殊物品卫生检疫顶层设计、完善特殊物品审批和风险监测制度、建立特殊物品智慧查验机制、创新开展特殊物品多部门联合监管、加强长三角区域海关一体化合作、加强政策服务和典型违法案例普法,实现对特殊物品卫生检疫措施的针对性改进,切实推进苏州生物医药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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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东罗伟权 《中国口岸科学技术》2018,(4):84-84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铺开,国际交流日趋频繁,口岸来往人员日益增多复杂。客运车辆作为陆路口岸出入境旅客的主要交通工具,其出入境频次也相应剧增。据公安部门统计,2016年,全国出入境机动车辆2759.17万辆次,同比增长11.01%:2017年,出入境机动车辆达2952.46万辆次,同比增长7.05%。客运车辆具有班次灵活,往返频次高的特点,但却因空间封闭,人员拥挤等因素,存在传染病传播的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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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凶狠的SARS在我国肆虐的时候,北京受到强烈冲击,疫情令人担忧,人民身体健康受到威胁.党中央心系国家,情系人民,带领全国人民投入到这场抗击SARS战役中.国家质检总局、北京检验检疫局根据中央精神及时就防治SARS的工作进行了总部署.北京局朝阳口岸办事处(以下简称朝阳办)作为北京朝阳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尤其是作为口岸卫生监督机关,既肩负着口岸SARS疫情监督和预防工作的重大责任,又承担着促进北京外经贸,改善朝阳口岸发展环境的义务.严峻的形势、艰巨的任务考验着朝阳办每个党员、每个职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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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全球经济贸易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的趋势下,经济金融动荡、资源能源短缺、贸易保护主义、自然生态环境恶化、传染病大规模暴发、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以及生物恐怖主义等在内的诸多非传统安全问题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而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提出,正是重点针对上述问题,以确保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出入境检验检疫是我国参与全球化秩序最早也是融入最充分的工作体系之一,本文在对非传统安全问题内涵、成因及传播的一般规律进行解释的基础上,分析了非传统安全问题与出入境检验检疫之间的内在联系,并结合笔者个人思考,给出了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出入境检验检疫如何积极参与我国非传统安全问题治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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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的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处理(以下简称检验检疫处理)是指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出入境货物依法采取的处理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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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进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检验检疫主管部门间的相互了解与合作,维护区域内质量、安全、卫生、健康与环保,防止疫情疫病传播,解决各国高度关注的全球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加速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出入境人员、货物和交通工具检验检疫便利化,促进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和谐的发展。2006年11月2日,中国—东盟检验检疫官员聚首南宁,共商中国—东盟出入境检验检疫合作大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