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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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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融 《现代经济》2009,(9):111-112
《物权法》于2007年10月1日施行,其第74条首次从法律层面对停车位及车库的权属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小区车位及车库的归属和效力。为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该条规定的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弱,仍然存在需要完善的空间,比如对停车位缺少类型化定性,权属划分标准仍然模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体系构架尚欠完整等。本文试从这些问题加以探讨,以期对《物权法》第74条的正确适用和解决车位纠纷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徐琳  郭宗逵 《现代经济》2007,(7S):92-93
本文主要根据2007年10月1日将要实施的《物权法》来解析现行小区中停车位的归属以及纠纷原因,由此让更多小区业主清楚车位以及车位的收益是否属于业主们共有,明确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3.
对于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物权法》第74条确立的“约定归属”制度模式带来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也不利于业主权利的救济。由此,建议对于共用部分车位、车库的利用,能否办理权属证书为直接依据,采用设定“专用使用权”方式加以处理。  相似文献   

4.
本文主要根据2007年10月1日将要实施的《物权法》来解析现行小区中停车位的归属以及纠纷原因,由此让更多小区业主清楚车位以及车位的收益是否属于业主们共有,明确自己的权益。  相似文献   

5.
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试图结束开发商和业主之间车位和车库权属纷争,但其表述笼统,缺乏可操作性。本文笔者试图从民法理论出发,结合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对共有权的性质,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属,以及对《物权法》规定中的“需要”、“首先满足”等做简单的分析,界定。  相似文献   

6.
小区停车位及车库的归属,一直是物权法草案讨论过程中的焦点问题。《物权法》第74条首次从法律层面,对停车位及车库的归属作出规定。但是,《物权法》没有区分停车位及车库的不同形式,进行类型化的规定。针对停车位及车库的权属争议,结合土地使用权分摊规则以及容积率标准,对不同形式的停车位及车库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物权法》第74条中"其他场地"和"约定归属"的含义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2007年3月16日上午,从1993年就开始起草,先后经历七次审议的《物权法》,最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获得高票通过,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对于备受关注的城市居民小区车位、车库的归属问题,《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  相似文献   

8.
单国胜  可可 《新智慧》2007,(8):67-68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法不仅详实地规定了土地、住房、车位等物的权属,而且进一步明确了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权平等保护。可以说,《物权法》是一部距离百姓最近的“财产法”,它做出了许多与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定:[第一段]  相似文献   

9.
商品房小区中的停车位和会所所有权的归属是物权法制定中争论非常激烈的一个问题,目前物权法草案的规定不利于业主利益。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结合我国实际,对于不同的小区,应设计不同的权利归属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平衡开发商和业主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2006年12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五次会议第七次审议《物权法(草案)》,其中对小区车位、车库归属问题再次作了修改,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在买卖住宅、经营性用房时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无疑,制度的设计者们以“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的价值理念和取向,试图明确现实中纠纷不断的住宅小区车位、车库的权利归属,具有积极意义。但是,让不同主体去“自由”约定小区车位、车库产权,很不合理。意思自治(私法自治)是私法理念的核心,是法律制度赋予并且确保每个人都具有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法律行为特别是合同来调整相互关系的可能性,其真谛是自由的价值观。而契约自由又是意思自治的核心部分,其实质是契约的成立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契约权利义务仅以当事人的意志而成立时,才具有合理性和法律上的效力。  相似文献   

11.
刘静 《现代经济》2007,6(7):34-35
2007年3月16日,人代会通过的《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出租或者附赠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一规定是正确的,与国际上大多数发达国家制定的规章接轨。  相似文献   

12.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届满后地上物所有权归属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含糊甚至彼此矛盾.这不仅涉及到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问题。还可能带来实践中的操作困难。本文从我国现行立法关于土地使用权期满地上物所有权归属的规定及《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第十二章相关规定入手。探讨我国现行立法上的不足。并对《物权法(草案)》提出相应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的发展,小区的停车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尽管《物权法》就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但由于其规定过于原则,无法彻底解决小区车库的权属问题。本文分析了地下车库的法律性质,所有权归属及所有权的流转问题。  相似文献   

15.
我国在《物权法》中对担保物权列为单独一编并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其中很多规定与《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存在冲突,这些冲突优先适用于《物权法》。通过对两部法律进行的初步比较,并对这些不一致之处进行了相应归纳,确信对《物权法》的正确实施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6.
关于《物权法》规定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野生动物的归属做出了明确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但是这一条款对客体界定不清晰,并且在典型私法性质的《物权法》中作此规定有些不妥,在适用中也会出现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的权利归属、野生动物国家所有权行使中的所有权虚置以及对野生动物自由流转和实现价值的限制等问题。这些都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和利用。因此,不宜在《物权法》中规定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且建议构建野生动物的所有权的新模式.将野生动物所有权分子国家、集体和个人。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颁布后,关于物权行为理论的争论并未停止并且仍将持续下去。独立性和无因性是物权行为概念的两个基本原则,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是物权行为理论中的基础问题。无论《物权法》对于物权行为理论采取什么态度,理论界对物权行为的无因性做什么评价,物权行为的独立性都是客观存在的逻辑必然。  相似文献   

18.
小区车库权利归属问题是开发商、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主要纠纷之一,《物权法》的出台试图结束这一纷争,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相关规定,但是并未完全注意到我国小区车库的权属现状,对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不对等以及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不完善欠缺考虑。因此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小区车库的法律归属进行全面分析,并对车库进行分类规制显得异常重要,而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应当成为解决车库纠纷的立法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19.
陈韬健 《现代经济》2007,(8S):66-66
《物权法》是广大业主呼吁多年并且在物业管理纠纷司法实践中总结出的法律.是每一个物业管理人员和业主都应该仔细阅读的法律。该法对过去物业公司与业主就权属问题的纠纷有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如小区内的规划道路、小区绿地、停车位的使用、归属及管理问题等.都明确了一定的处理办法。这些规定有益于缓解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关系,[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据2005年10月21日《北京晚报》报道:因为将华清嘉园甲15号楼地下的民防工程出租,小区居民认为租住在此的人员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生活,海淀区民防办10月13日被业主告上了法庭。事实上,华清嘉园出现的问题并不是个别的,许多小区都面临着相同的困扰,这些困扰的背后,是产权归属的立法缺失。从公开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来看,对民防工程的归属也没有作出任何的规定。笔者欲对上海市民防工程的相关规定及民防工程的现状进行剖析,以便大家对上海民防设施的权属及使用有一清晰的了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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