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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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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格式合同,又称制式合同,是指一方预先制定合同条款,相对方只能全部同意或不同意的合同。要订立格式合同,相对方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能订立合同。由于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相对方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不能体现合同自由原则,必然会存在一些弊端,也容易由此产生纠纷。但无论如何,格式合同得以在商事活动中广泛使用,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不能因其存在一些弊端而否定其存在的价值。  相似文献   

2.
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最为核心的权利之一,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正当性基础是平衡正义、消费者的弱者地位及其意思表示不自由。而数字电视提供者滥用其垄断地位以格式合同剥夺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极大冲击了契约自由原则。政府与数字电视提供商利用"公共利益"之名合法化其自身利益,损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因而,应完善垄断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立法、执法及诉讼机制,更好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相似文献   

3.
本文就政府采购需要构筑一个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强化管理意识,规范合同管理推行使用格式合同,提出了一些问题、现状、困难,叙述了合同管理的必要性,格式合同的特征、使用的利与弊,突出了格式合同的重要性和贯彻执行的必要性。继而阐述了当前建设工程实现合同标准化和工程类政府采购使用格式合同的情况。又从四个方面总结了现阶段工程类政府采购使用格式合同的亮点特色。  相似文献   

4.
敖雪 《金卡工程》2010,14(8):98-9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格式条款中免责条款的使用越来越普遍。但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在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时以免责条款加重对方义务,免除或减轻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致损害相对人的利益。这种表面上看起来是依双方合意而成立的合同,实际上违反了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社会基础,危害了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私法精神。我国法律对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虽有规定,但较为简单。因此,正确理解与适用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5.
王丽美 《金卡工程》2009,13(9):73-73
在探讨格式条款的相关问题时,我们常常会遇到与格式条款相近含义的概念,如格式合同、示范合同、免责条款、不公平条款等诸多概念,笔者在此对格式条款与其相近概念的区别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明确格式条款的科学含义.  相似文献   

6.
张曜 《河北金融》2016,(6):60-64
由于保险行业相关法规对保险产品销售的特殊规定,互联网保险的销售模式在合同领域存在多重法律风险,如何履行互联网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判定网络环境下保险合同当事方因身份关系发生的法律纠纷,并正确规范格式合同相关条款的订立,对于防范互联网保险合同风险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应发挥工商行政部门对格式合同的制定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由于保险行业相关法规对保险产品销售的特殊规定,互联网保险的销售模式在合同领域存在多重法律风险,如何履行互联网保险条款的说明义务,判定网络环境下保险合同当事方因身份关系发生的法律纠纷,并正确规范格式合同相关条款的订立对于防范互联保险合同风险具有积极意义.我国应发挥工商行政部门对格式合同的制定和监督检查职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建设,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8.
王蓉  蒋难 《中国金融》2012,(4):81-82
近年来,随着金金融市场中的产品和服务日益丰富和复杂化,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也日益突出,金融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从银行业领域来看,一是随着风险和权利意识的增强,商业银行通过设立格式合同的保护条款、风险转移条款,将银行业务中潜伏的本应由银行和消费者双方共同承担的风险完全转嫁给消费者;二是为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  相似文献   

9.
前不久,浙江省工商局收集了13家省级银行的79份合同文本,组织专家对消费贷款格式条款进行审查,结果显示,这些合同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强制消费者承担不合理合同费用。法律专家们发现,几乎所有银行的格式条款中都规定:合同的相关费用全部由消费者承担。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因消费者产生的合同费用,应由消费者承担;如相关费用因银行产生,则应由银行自身承担。二、规定消费者必须在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这种做法属于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三、任意向消费者加收费用。有些银行随意规…  相似文献   

10.
5在消费信贷的合同网络关系中,如何处理买卖合同与信贷合同的关系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利益保护。在特定条件下,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出发,需要赋予此两个合同相互影响的法律效力。但是,这种特殊的法律效力只能由消费者主张,否则将使银行承担过大的风险。  相似文献   

11.
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内涵与合同自由原则具有耦合性,其要义在于通过若干法律制度的配套使消费者克服市场失灵,对生活消费市场上失却的两大基本前提"市场充分竞争"、"信息充分披露"进行补足,从而重新达致与经营者之间的力量平衡。为达到此目标,一种理想化的餐饮行业格式条款规制结构应当建立,即在充分竞争的领域施加信息规制,而在竞争不充分的领域则施加具体的标准规制,同时辅之以反垄断执法措施。新"消法"对不平等的格式条款一概禁止的做法消解了规制的谦抑性品格,打破了消费者与经营者应有的权利平衡,并会出现规则难以落实的尴尬。  相似文献   

12.
邹强 《济南金融》2009,(8):84-85
<正>一、当前网上银行格式合同对客户权益的损害在网上银行交易中,银行机构凭借其技术和专业上的优势,通常主导着双方交易合同的拟定。客户在享受网上银行服务之前,一般都要与银行签订服务合  相似文献   

13.
谢霓 《福建金融》2020,(2):44-51
信用卡业务作为当今主流的支付方式之一,在我国快速发展。文章通过梳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部分地方法人银行的信用卡合同,从形式上分析信用卡合同的易读性,从内容上总结合同范本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三类不当格式条款——告知义务履行不当、风险责任分配不当与个人信息保护不当条款,并借鉴美国与我国台湾地区信用卡格式合同相关的规范制度,针对国内信用卡格式合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4.
今年,农总行要求系统内采用新的格式合同本进行贷款操作。这是农行系统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所谓格式合同本,按照权威的解释,就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预先拟制好的、具有条款内容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或未充分协商的合同。制式合同是民事、经济合同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新的格式合同本虽给各操作单位带来一些便利,但我国《合同法》却对此有较多限制性规定,这就需要操作人员给予特别重视。  相似文献   

15.
据《金融时报》报道,浙江省工商局在对省内保险公司正在使用的格式合同进行排查之后提出,在577份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格式合同中有2100多条问题条款。目前全国正在使用的保险格式条款数以十万计,其中有不合理乃至不合法的规定当属可能。对577份格式合同中问题条款是否真有2100条之多,我却持怀疑态度一一从报道来看,绝大多数所谓的问题条款不在于违法,而在于保险业采取了一些在外行看来过于苛刻的风险控制手段。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无意深充。此中更值得深思的或许不是问题条款的多寡,而是浙江省工商局点评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相似文献   

16.
姚留 《中国外资》2013,(4):222-223
格式合同显著的特点就是能够节约成本并减损相对人权益的两面性,其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态,往往出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以后,正是因为这样,就必须要强化法律对格式合同的规制。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的民法规制格式合同都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对经济法规制格式合同的具体方式进行探索,希望能够实现对其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7.
本文通过对山西省1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5家国有商业银行、7家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尧都农商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及信用卡章程进行调查研究,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对信用卡合同格式条款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格式合同显著的特点就是能够节约成本并减损相对人权益的两面性,其作为一种特殊的合同形态,往往出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以后,正是因为这样,就必须要强化法律对格式合同的规制.但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的民法规制格式合同都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对经济法规制格式合同的具体方式进行探索,希望能够实现对其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9.
张扬 《浙江金融》2007,(5):42-42
法律规范中的霸王条款,实际上就是“不公平条款”,指的是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解释等。在法律后果上往往造成接受格式合同的一方的利益当有而不有或者不当减而减。保险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涉及两种理解,一是指现行我国保险法法条中涉嫌霸王条款,二是指各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与投保人签订的具体保险合同条款中涉嫌霸王条款。显然,后者是在更广泛意义上使用和操作的,而前者有点类似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而提请审查抽象行政行为之关系,一般不直接在司法领域出现某个法条错误等论调。因此,本文也是从一个具体保险合同入手的。  相似文献   

20.
综合信息     
《中国工会财会》2011,(2):50-51
工商总局发文防范“霸王条款”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规定,消费者拥有五种权利。即: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违反上述规定,工商部门可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金额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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