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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各自持有对方的股份,从而形成企业法人问相互持股的现象。在母子公司交叉持股的情况下,如何计算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如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抵销分录,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本就此问题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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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集团母公司及其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一律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缴’的汇总纳税办法。”在这一规定下,成员企业应分别计算本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缴所得税并按60%的比例预缴企业所得税,母公司年度终了应在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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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并会计报表实务中,母公司对内部发生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交易的抵销处理,只抵销母公司股权的份额,而对子公司销售收入中相对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则不进行抵销处理,将其视为已实现销售收入,即未实现损益全部由母公司享有,笔认为这样处理欠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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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内部存货交易是会计合并中较常研究的问题,合并会计的起点是母公司理论。母公司理论是指站在母公司股东的立场认识母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即:将母公司权益视为整个集团的权益,少数股东权益视为整个集团的负债;将母公司收益视为整个集团的收益,少数股东收益视为整个集团的费用。本在讨论存货平行销售时,主要以该理论为依据,提出平行销售的合并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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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持股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交叉持股是在应对不断发展的经济环境下,增强企业竞争力以求得在竞争中胜出的必然产物.然而其固有的优势和弊端要求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使它的优势得以发挥,又防止其弊端对经济产生反作用.所以,一方面立法不应该禁止公司交叉持股,另一方面,应该对交叉持股进行特殊规制.外国已有一些成熟的制度,我国应该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以构建适应我国国情的交叉持股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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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行教材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中,对于母子公司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处理分三种,一种是发生内部固定资产交易的抵销处理,即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科目,另外两种分别是不计提折旧与计提折旧的内部交易固定资产的抵销处理,都是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原价”、“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对此,笔认为有欠妥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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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组织形式和股权投资结构的变化,投资者和债权人需要综合了解母子公司组成的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变化情况,由此产生的交叉持股合并会计报表编制和母公司投资损益的确定是会计理论与实践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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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红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5(3):38-40
目前,现实当中有不少资不抵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某种原因并未破产清算,仍在持续经营。为了真实反映其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母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如何来确认和计量子公司的超额亏损显得非常重要。本文针对母公司对子公司承担的责任不同,提出了合并会计报表中对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方法及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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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上市公司交叉持股价值重估是计入所有者权益还是当期损益,企业具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不同选择所造成的经济结果差异明显。本文分析发现:在对金融资产价值重估时,一是重估增值选择计入权益还是损益,对公允价值会计的顺周期效应影响不同;二是采用传统估值体系评估企业价值时,市净率更优于市盈率。同时,本文提出处理交叉持股会计核算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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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交叉持股研究发现,交叉持股现象在中国股市广泛的存在,由于它具有放大上市公司业绩的神奇力量,在股市泡沫形成之时,它的存在将使股市的泡沫积累越来越多,引导了新一轮的非理性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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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交叉持股研究发现,交叉持股现象在中国股市广泛的存在,由于它具有放大上市公司业绩的神奇力量,在股市泡沫形成之时,它的存在将使股市的泡沫积累越来越多,引导了新一轮的非理性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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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交叉持股的双刃剑效应明显,成为股市助涨助跌的双头怪。在对其后续计量时,上市公司交叉持股价值重估是计入所有者权益还是当期损益,企业具有较大的自主选择权,不同选择所造成的经济后果差异明显。文章通过应用数学公式分析发现:在对金融资产价值重估时,一是重估增值选择计人权益还是损益,对公允价值会计的顺周期效应影响不同;二是采用传统估值体系评估企业价值时,市净率更优于市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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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及大多数发达国家普遍采用损益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即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予以调整。在采用应付税款法下,按照当期计算的秘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因而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可以不考虑所得税问题的会计处理。但是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当母公司或子公司发生内部交易时,其所产生的内部收益对于整个集团而言并未实现,但内部交易中受益方已将其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组成部分计提出了所得税,并反映在各自的会计报表之中。一般而言,这种整个集团公司未实现的内部收益导致了其会计利润少于应纳税所得额,应视为一种可抵减时间性差异,可在未来从所得中予以扣除。显然,当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频繁或金额较大(如集团内部未实现的总收益达到整个集团总利润的10%及以上)可能导致内部未实现收益金额较大时,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考虑所得税问题了。为此,笔建议设置“合并递延税款”会计科目,从而与“所得税”和“递延税款”科目区别开来,更明晰清楚地反映企业的会计信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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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润分配会计处理的复杂性
1.《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①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下同)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下同)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股票股利除外),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当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②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与蕾事会提请批准的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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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并差价会计处理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谭先国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3,(5):53-54,F003
入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分析了“合并差价”作为合并报表“平衡器”的种种弊端,提出了确认合并商誉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