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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是指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指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换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相似文献   

2.
彭克强 《财会月刊》2008,(11):75-76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出资产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而一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则应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②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相似文献   

3.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在涉及少量补价的情况下,补价占整个资产交换金额的比例低于2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乍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有无商业实质和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是决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的关键,如果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那么通常认为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相似文献   

4.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一)商业实质判定标准的模糊性准则规定企业发生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  相似文献   

5.
梁瑞红 《财会通讯》2006,(12):59-60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入账价值计量模式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的入账价值可采用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交易资产入账价值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其判断标准是该交易符合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即以公允价值计量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新准则规定,商业实质的判断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一是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最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二是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相似文献   

6.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实务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既可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也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对于以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价值入账的有两个条件:第一,该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即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相似文献   

7.
迟微 《活力》2012,(16):103-103
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将旧准则的非货币性交易改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明确表示出两层含义:一是此类交易涉及的只是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二是此类经济活动仅仅是资产交换.即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货币性资产(即补价)。新准则更加广泛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而且引入了商业实质的概念。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被认定为具有商业实质:(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相似文献   

8.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9.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是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条件之一。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重点考虑由于发生了该项资产交换,企业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发生变动的程度,通过比较换出资产和换  相似文献   

10.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并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都能可靠地计量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该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视同销售处理,此时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应包括与  相似文献   

11.
於流芳 《财会月刊》2008,(10):43-44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简称“准则”)第三条规定,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者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笔者将此称为公允价值模式。准则第六条规定,未同时满足本准则第三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笔者将此称为账面价值模式。  相似文献   

12.
黄清泉 《财会月刊》2007,(10):76-76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税费的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似文献   

13.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了两个条件(一是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企业换入的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否则以账面价值计量。然而,小规模纳税人在非货币资产交换账务处理方面有特殊之处。  相似文献   

14.
刘泽荣 《财会月刊》2007,(10):74-74
一、相关税费的处理问题 从《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可以看出,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计量方式可以概括为,当交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并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主要计量依据时:  相似文献   

15.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三条规定,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同时确认换出资产的损  相似文献   

16.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主要变化 (一)计量模式的改变。新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不符合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相似文献   

17.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确认和计量、披露等进行了规范。与原来的会计准则在定义及判断非货币性交易事项的标准上是一致的,主要的不同在于新准则引入公允价值,并且针对交换是否同时满足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而采取不同会计处理方法。因此,本文在阐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过程中,关联双方计量模式的选择以及资产和利润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帮助信息使用者判断关联方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为了达到利润调节的目的,最后对全文做了总结,提出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和发展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相似文献   

18.
一、新准则有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的主要变化 1.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发生了变化。旧准则中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为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新准则中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资产,分别采用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计量。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相似文献   

19.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秀芬 《财会通讯》2006,(10):60-61
一、换入非货币性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更加合理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新准则”)第4条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2)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认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新准则第7条规定,未同时满足本…  相似文献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及交换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中可以看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核算的主要问题是换入资产入账价格的确定。该准则第3条规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符合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两个条件时,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同时满。足该准则第3条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人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如果涉及到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即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可总结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会计处理的步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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