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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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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出其门     
《光彩》2001,(9)
取消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 的准入限制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日前发出通知,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出新的规定:规定自 7月 10日起,除外商投资等企业外,取消原来的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的审批制度,改为实行登记和核准制。这意味着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的准入限制从此完全取消。   通知规定,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的企业,只须拥有不低于 500万元的注册资金(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300万元人民币)和其他条件;生产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只要具备注册资金不低于 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  相似文献   

2.
新规     
9月1日 中国企业都可从事进出口业务 从9月1日开始,中国对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政策,这意味着所有内资企业都可获得外贸经营权。 根据中国商务部日前发出的《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 300万  相似文献   

3.
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商务部日前发出《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对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通知说,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4.
国家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指出,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地区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地区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5.
<正>商务部发出将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的权利下放到地方,并降低门槛。据悉,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  相似文献   

6.
根据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中所做的承诺,我国逐渐放宽了对企业外贸经营权的限制.外经贸部继1998年10月1日首次赋予民营生产企业及科研院所自营进出口权后,又于2001年7月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作出新的规定:除外商投资等企业外,取消原来的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的许可制度,根据企业规模改为实行登记和核准制.这意味着对非公经济外贸领域的准入限制基本取消,也意味着有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将进入外贸流通领域.  相似文献   

7.
懂法好选项     
<正>外贸流通经营资格门槛降低商务部发出将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的权利下放到地方,并降低门槛。据悉,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  相似文献   

8.
WTO咨询台     
Q1我们是一家英国的贸易公司。我们需要咨询的问题是,外国公司在中国获得贸易权后是否可自动获得分销权?根据《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第83条(c)款、(d)款和84条(a)款之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第5条“贸易权”之规定,中国在加入WTO后3年内将允许所有在中国的企业及外国企业和个人,包括其他WTO成员的独资经营者,在全部关税领土内进口所有货物(加入议定书附件2A所列保留由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和出口的产品份额除外)。但此种权利不包括进口商在中国国内分销货物。提供分销服务应按照中国在GATS项下的具体承诺减让表进行。中国政府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法律文件可在商务部政府网站上查阅,网址为http://www.mofcom.gov.cn。1A《通知》规定,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由原来的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3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50万元),并取消原来成立时间须1年以上的要求;申请自营进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由现在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不低于200万元)降低为不低于50万元人据悉,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  相似文献   

9.
为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现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和核准制,遵循自主申请、公开透明、统一规范、依法监督的原则,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下同)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 外经贸部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珠海、汕头市外经贸委(厅、局),新疆建设兵团外经贸局(以下统称受权发…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外经贸委(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经贸局,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市外经贸委(局):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工作,加快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支持国有外贸企业改革,我部对现行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类内资企业(不包括商业物资供销企业)申请流通领域进出口经营资格,须按规定填报《进出口经营资格申请表》及其附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珠海、汕头经济特区外经贸委(…  相似文献   

11.
《现代商业》2001,(9):5-5
外经贸部在2001年8月3日发布的<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中指出,我国对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登记和核准制,各类所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商业物资、供销社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经济特区、浦东新区企业除外)进出口经营资格实行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办法,以加快外贸经营体制改革,促进和规范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  相似文献   

12.
经贸要闻     
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再次调整 为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商务部日前发出《商务部关于调 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 该《通知》,对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 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 《通知》说,自2003年9月1日起,申请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的内  相似文献   

13.
<正> 随着外贸经营权逐步开放和出口退税体制改革,对外贸流通企业的经0提出了新的挑战,外贸流通企业如何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呢?笔者就此作一探讨。一、基本背景 (一)国内企业外贸经营权进一步放开 2003年9月1日后,商务部对国内企业进一步放开外贸经营权,其中流通类外贸企业注册资本放宽为100万元,生产企业为50万元,外经贸经营资格由许可制向登记制平稳过渡。这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资格,国有外贸企业的垄断优势已经不在。而且将有越  相似文献   

14.
信息窗     
云帅 《商业会计》2003,(10):62-62
内资企业外贸经营资格政策统一 为了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商务部日前发出《商务部关于调整进出口经营资格标准和核准程序的通知》,对在中国关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  相似文献   

15.
政策新闻     
《大经贸》2001,(9)
海关明确对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涉及海关管理的有关问题最近外经贸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外经贸贸发[2001]370号),对各类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资格予以明确和规范,海关日前就文中涉及海关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发出通知,内容如下:一、对"外贸流通"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类型的企业,海关按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凭外经贸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二、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海关比照法人企业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分署办)  相似文献   

16.
今年初,广州市政府出台新规定,“对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对民营企业的不公平待遇,阶段性地给予政策上的倾斜”。采取对符合条件的民营生产企业实行优先安排进出口配额、降低民营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注册资本额等措施消除所有制歧视,积极支持民企走出国门。今年上  相似文献   

17.
商务部日前发布通知称,自9月1日起降低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门槛”,并对中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在进出口经营资格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的政策。按照加入WTO有关经营权放开的时间表,我国此次降“槛”是提前履行了相关承诺。  相似文献   

18.
12360热线     
《中国海关》2013,(6):48-49
a企业及报关员管理①我报关公司是2011年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注册资本320万元人民币,现在因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跨关区分支机构,请问我司的注册资金符合设立跨关区分支机构的要求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2005年第18号公告)的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施行后,原报关企业注册资本超过150万元人民币的,其申请新的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仍需要增资50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19.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第十五条以及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关于核销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规范广告经营资格管理的一种措施,不属于一种行政处罚。对需要取消广告经营资格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消未通过广告经营资格检查的广告经营单位广告经营资格问题的答复》(工商广字犤1997犦第200号)规定的程序办理。即:1.对在广告经营资格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广告经营资质条件的和未通过检查者以及故意不接受检查者,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可依据广告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回其《广告经营许…  相似文献   

20.
《大经贸》2008,(2):10-10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外贸经营权由国有企业垄断。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只有10多家可以经营外贸进出口的全国性企业(中央外贸专业公司,属下有省分公司。市县支公司),而20多年后的今天。有外贸经营权的内资企业达到10多万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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