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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是指按照国家农业税收条例的规定应当计征农业税的土地面积。确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是农村税费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事关新的农业税任务的核定落实,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成败。根据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确定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应注意以下问题:——计税土地不宜重新丈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发[2000]7号)规定:“农民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计税土地为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这一规定,从原则上对这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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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有关规定,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概括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合理确定农业税计税要素。常年产量以1998年前5年农作物的平均产量确定,以第二轮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为计税土地,实行差别税率,最高不超过7%;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减轻生产环节税收负担。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的原则,对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继续征收农业特产税;改革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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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参加了全国试点县(市)———江苏省常熟市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感到这项改革中存在几个不可忽视的土地问题。关于农户家庭联产承包面积即农业计税面积的确定问题这次农村税费改革要求确定的现实际农户承包的土地面积即农业计税面积,是以1998年底二轮承包(1982年为一轮家庭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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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一逐步取消,二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征收政策,新的农业税计税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这个面积包括集体的机动田和瞒报的面积,在农业税税率的确定上,全省统一实行 7%的税率,国有和集体农场以及有农业收入的机关、部队、企业、学校按常年产量的 4%征收农业税,计税常产根据 1998年前 5年平均产量确定,经济作物按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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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我省农村税费改革开始后,农村土地承包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1994年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二是农产品价格低,农业比较效益低,导致土地抛荒,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深入,我省2003年农业税附加取消,2004年农业税不超过4.8%,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同时,随着国家对粮食实行保护价收购,对农民采取发放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土地抛荒问题随之解决。但是,由于二轮承包不完善及历史上的遗留问题,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急剧增多,已占农民上访比例的80%,直接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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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也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惠民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大政方针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但是近一二年来,因土地矛盾引发的合同纠纷不断发生,严重干扰了农村经济生活,成为继农村财务之后引发农民集体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又一诱因。为此,我们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和分析。一、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特点《农村财务会计》2002年第9期郝晓敏同志的《承包合同纠纷已成农村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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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农村税费改革后,农业税的征管涉及12个乡(镇),118个村民(居民)委员会,1450个自然村,52761户承包农户,191178个承包人口,我县地税系统全县只有73个税务干部,负责全县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而全县只有14个农业税收专管员,负责全县的农业税收征管工作,由于计税土地面积,计税的常年产量,农业税的税率进行调查,调整农业税政策,为兼顾地方惆政支出的需要和减轻农民负担20%以上的要求,税费改革后,纳税人同地税征收机关的矛盾会更加突出,虽农业税比目前有大幅度的增长,但是征税成本将增大,农业税收的征管难度加大,面临征管人员不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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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民长期合法权益的保护。多年来,我省始终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点,建立了农村土地登记管理制度、标准合同文本使用制度、违法违纪案件审计制度和信访督查制度等。到目前为止,全省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已完成99%,三十年土地承包合同到户率达97%,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率为70%,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经常化轨道。2002年,我省实施了税费改革,规范了农村税费,农民负担明显减轻。2003年《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从法律上赋予农民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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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在农税改革中的应用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当前,农村税费改革问题是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中的重点与热点,其核心内容是围绕减轻农民负担而展开的农村税收制度、农村管理体系等一系列问题的系统改革,但是,由于农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农地,因此,农业税费的税种、计税基础、税率等均与农地本身密切相关,农村税费制度是建立在农民平均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家庭承包制”基础之上的一种公共分配关系,与土地收益分配关系高度相关,因而,农村税费改革必然会涉及诸多土地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说农村税费改革就是农村土地收益分配关系的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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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首轮承包期于1998年前后结束,之后,各地相继开展了土地二轮承包工作。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解决了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诸多矛盾与纠纷,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农民承包土地的税费负担逐步减轻或取消,国家又相继出台了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农民群众对土地的价值有了新的认识,开始重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中的问题不断地暴露出来。笔者就农村土地承包中易发的矛盾及其对策作一浅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