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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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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羽 《现代商业》2007,(27):286-287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制度是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有效途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合同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就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问题而达成的调解协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合同是具有一般民事合同性质的和解合同,对其效力的确认应当以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相似文献   

2.
关羽 《现代商业》2007,(33):286-287
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制度是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有效途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合同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下,就解决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问题而达成的调解协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调解合同是具有一般民事合同性质的和解合同,对其效力的确认应当以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相似文献   

3.
王勋 《商》2013,(6):144-144
2012年8月底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一章中新增专节规定了"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对于司法实践中做好人民调解协议与法律衔接,增强调解协议的强制力和执行力、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为当事人在诉讼外提供了另一条可靠地纠纷解决途径。然而,该项规定在协议存在瑕疵时的当事人权利救济、第三人权利的救济等方面依然有可待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4.
隋璐明  ;刘亚莉 《商》2014,(38):255-256
诉讼调解渊源于马锡五审判方式,本质上是为了满足特殊时代背景下政治需求的产物;之后,马锡五审判方式被民事诉讼法依法确认,从此诉讼调解正式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法定的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调解的弊端以及司法审判改革,使得诉讼调解备受学界诟病并引发了诉讼调解的存废之争,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调审分离”的试点;和谐社会的提倡一又次“复兴”了诉讼调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倡“依法治国”,又会使得诉讼调解何去何从呢?本文通过梳理诉讼调解的历史发展窥探出诉讼调解的本质特征实为政治统治的手段,为了捍卫司法独立的品性,应当将诉讼与调解分离,通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法院附设ADR和人民调解制度来保留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弥补调审分离后审判这种纠纷解决方式“非黑即白”的缺陷。  相似文献   

5.
《商》2016,(8)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是指对于涉及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组织的调解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正式生效以后,为防止当事人不履行,如果双方认为有必要,共同到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法律效力的制度。该制度是将诉讼与非诉讼完美结合的重要内容,完善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当事人有效运用多种途径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长期以来,我国法院主要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经济纠纷,这种审理方式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已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反映在诉讼领域,就是进行民事审判  相似文献   

7.
调解是我国解决纠纷、矛盾的重要方式,法院调解是众多调解方式中的一种。法院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其中并不是简单的双方合意,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在司法实践中,调解协议会出现各种问题,并非只是单纯的有效无效的认定,应当对不同情况下的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明确的约定。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法院调解制度在解决纠纷中有着重要地位,它是法院审判的有机补充。但改革开放以来,法院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日益暴露出诸多弊端。试图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探究解决这一制度困境的方法,以期对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长期以来,我国法院主要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经济纠纷,这种审理方式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已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反映在诉讼领域,就是进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在这种宏观背景下,扩大当事人处分权、建立充分体现当事人意志与品格的合意解决纠纷的诉讼机制成为必然.而长期运行于计划经济框架下的法院调解,是否经过自身的改革和完善就能适应这一新的要求?还是需要建立一个更加民主、公正、高效的合意解决纠纷的诉讼机制?本文拟就此略陈管见,并提出初步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0.
吴家敬 《商》2013,(21):231-231,223
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检察院对民事调解具有监督的职能,这是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制度的一次重大进步,但是新法相应的修改离理论界与司法界的期待还有一定的距离。从法律规定应当科学、合理与满足司法实践的角度,本文从理论、立法和司法的角度分析了民事调解检察监督的启动模式、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的不足,并对其完善作出尝试。  相似文献   

11.
调解是化解纠纷的重要方式,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我国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司法、行政、民间调解的调解体系,然而并未构建起体系化的调解机制,尤其是对诉讼外的纠纷调解制度重视不够。诉讼外纠纷调解制度由于其高效率、低成本、消除纠纷的独立性、彻底性等特点,在整个调解制度框架中占据重要地位。本文试将从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入手分四个层次对其加以构建与规制。  相似文献   

12.
杨舒茜 《消费导刊》2012,(7):202-202
司法调解制度作为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种,已在多年的实践中被证明是比较可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在调和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情绪、提高人民法院审判效率、缓解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等方面都有着不可忽略的现实意义。然而,如果一味地强调调解优先,也会给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造成人民法院工作的极大被动。本文首先分析诉讼调解制度带来的现实性的消极影响,然后提出作者的破解对策。  相似文献   

13.
近些年来,我国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社会各界开始反思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笔者认为,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等非诉讼解决机制之所以受到冷落,是因为其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缺陷,应借鉴国外的司法ADR制度,构建我国的法院附设调解制度,重构劳动仲裁与劳动争议诉讼关系模式。  相似文献   

14.
人民法院调解模式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被认为是植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枝奇葩”和“东方经验”,它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以情、理、法相融合解决纠纷的价值取向和民众追求实质正义的司法意识。它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权益争议,在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缓解对抗性矛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调解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纠纷的结案方式。但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现行调解制度也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需要进一步完善。一、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对调解制度的规定过于简单,审判实践中难以操作。民事诉…  相似文献   

15.
ODR作为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的新模式,其解决方法主要为调解和仲裁,与传统的ADR解决机制不同,ODR以其互联网的开放性、无边界性给解决电子商务纠纷带来了新视野,更为适应时代的要求。关于实现ODR解决结果的执行性,除了建立让当事人信任的可靠的ODR网站及借鉴以上各个国家行之有效的方法外,还可以就ODR的调解或仲裁处理结果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其司法效力。这种方式不仅可以提升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效率,更可以帮助节约诉讼成本,更合理的配置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16.
德国团体诉讼是群体诉讼的类型之一,是为解决多数人纠纷而设的诉讼模式。尽管民事诉讼法还未规定团体诉讼,但我国其他部门法中已有团体代行诉权的规定,且团体诉讼模式在中国司法实践中作出了有益的尝试。消费者协会作为三鹿奶粉受害者代表提起团体诉讼可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便于群体诉讼程序的顺畅进行。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诉讼法》法中立案需要准确的被告信息,网购消费者权益受侵害而欲提起诉讼,当平台拒绝披露或无法获取侵权人准确信息时会因无法确定被告难以起诉。江西省高院对于网络侵权提出了"预立案"的制度设计,即以IP地址、虚拟ID作为"被告"进行预立案后利用公权力确认实际侵权人,这项制度在未突破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为解决无法确认侵权人身份的网络侵权案件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随着网络环境日益复杂,只有创设更加多元的网络纠纷解决方式才能维护已具庞大规模的网络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18.
孙力 《现代商业》2011,(32):260
实践中调解机制在解决群体性纠纷受到众多追捧,可是产生的社会效果却并非如预期一般,这是由群体性纠纷的多元性属性决定。本文试从两个制度的关系着手,探寻其中司法调解在解决群体性纠纷的尴尬内因,进而发现司法调解在扩张效力上的矛盾,最终得出应审慎适用司法调解解决群体性纠纷的结论。  相似文献   

19.
涂圣杰  诸朝臻 《现代商业》2011,(21):285-288
民事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其作为我国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由来已久,在解决纠纷、平息矛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调解,可以使诉讼更加人性化,降低当事人的对抗性,促进双方的相互谅解,有利于社会和谐。随着党中央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提出应进一步发挥民事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民事诉讼调解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当前民事诉讼调解是适应社会现实要求,应对司法困境的理性选择,也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但由于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下存在"以判压调"、"以拖压调"、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与当事人处分权相冲突、调解的事后救济措施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影响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功能的发挥,对我国民事调解制度进行完善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0.
邓诗发 《商》2014,(4):200-200,157
司法实践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交叉案件占有一定的比例,其产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我国《行政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未对法院如何处理此类案件提供法律依据,导致诸多行政、民事争议交叉案件的审理面临诸多制度性障碍。针对不同的民事、行政交叉诉讼,应对案件的各种因素综合考虑,相应的采取分别审理模式和一并审理模式以有效的解决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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