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9 毫秒
1.
丁夫 《时代经贸》2008,6(12):63
对于企业法人来讲,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和退出制度是保证企业正常发展的重要制度.性质上同为企业法人的商业银行,因其长期以来业务和作用上的独特性,导致了其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不同于一般的企业法人.如果商业银行破产时对储户的利益没有加以特殊的保护很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进而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本文将要重点讨论商业银行面临破产时如何保护银行储户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我国的破产制度由最初"企业法人破产主义"到后来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其它非法人组织,但一直以来仍对个人破产能力予以否定,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确面临着诸多困境与约束,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从有效保护个人退出市场这一层面来看,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是必要可行的.  相似文献   

3.
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市场竞争机制和银行高风险性的双重作用下,总会有一些商业银行因为经营不善而通过破产的形式被迫退出市场。商业银行破产在国外常有发生,在国内还是很少见的。我国商业银行破产也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破产制度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一些观点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4.
论保单持有人最后一道安全屏障:保险保障基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连生 《现代财经》2006,26(7):8-9,14
保险公司退出市场的形式一般分为解散、撤消、破产等。从经济角度来看,保险公司退出的核心问题是保险公司的破产。出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如果简单允许保险公司破产,必然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因而,在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还必须建立科学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5.
《经济师》2016,(4)
2015年5月,我国《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行,酝酿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作为社会金融体系中坚力量的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经营风险也日益扩大。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不仅是对储户利益的保证,更为全面深化我国银行业改革提供了风险保障。同时,也对商业银行退出机制的建立,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中保障全体债权人得到公平清偿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法人退出市场竞争的重要机制,更是法律保障市场正常运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我国的破产立法与快速发展的经济情况而言相对滞后,现有的破产法律、法规不健全,实践中可操作性不强,本文通过对我国现有的企业破产法律、法律的建设,创造破产法能赖以存在关发挥作用的宏观环境,保证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7.
中国国有银行软约束问题的形成逻辑在于国家赋予了国有银行政策性融资任务和社会责任及商业银行陷入破产的强外部传染问题.因此,软约束问题的解决路径在于国家退出,诸多现实因素决定了短期内国家退出的不完全性,进而决定了国有银行微观效率改进的渐进路径.在国家退出策略受到制约时,"经理人退出威胁"对于遏制国有银行费用偏好具有制度约束功能.本文的研究对于国有银行以提高效率为目标的改革路径选择具有政策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8.
长期的理论探讨使我国个人破产立法很长时间都没有正式启动。而当下施行的参与分配制度、集中清理制度等替代性制度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个人破产制度尚不足以被替代。我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随着2019年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以及2020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深圳条例》),个人破产立法在深圳市的全面落地,打破了“企业法人”作为唯一的破产法适格主体,使“诚实且不幸”的个人也能够拥有自由与重新开始的机会,破产免责制度逐渐走入民众的视野。个人破产制度的确立离不开破产免责制度核心。我国立法应通过明确有限免责、设置破产免责否决、完善破产撤销权、严格失权复权制度等对滥用破产免责制度的行为进行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9.
个人破产制度是引导"诚实但不幸"的债务人有秩序地退出市场并获得新生的程序。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对健全我国破产法律体系、平衡债权人债务人利益关系、优化营商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对此,本文提出构建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可以因地制宜、逐步推行,明晰适用个人破产制度的范围和程序,不断完善个人征信体系、个人财产登记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设想。  相似文献   

10.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商人破产主义还是一般破产主义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我国破产法重新修订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我国目前物权法制度不完善,社会信用普遍缺乏,实行一般破产主义的破产法制度时机不成熟。商自然人发展迅速,在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且会陷入债务困境,为保护市场经济中各种经济成分的公平竞争,保护不同商主体债权人、债务为之利益,破产法的适用范围在目前应取商人破产主义为宜。  相似文献   

11.
研究对我国个人储蓄存款的保护这一问题十分重要,它有利于我国存款保护机制的建立;有利于保护广大储户的利益;有利于保障金融秩序,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还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2.
我国破产法中关于清算组的选任制度与现行的破产法立法理念不相符合,导致了侵害社会利益、债权人利益及破产企业职工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文章在研究和分析现行破产理念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破产清算组制度的缺陷,探讨在我国建立破产管理人以取代清算组,并引入政府公共办公室和私人管理人相结合的破产管理人双轨制度,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破产立法。  相似文献   

13.
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市场准入是特殊市场准入制度的组成部分,从本质上是行政许可审批制度。第三方支付市场系统风险隐患巨大;第三方支付系统使用者广泛,若出现问题可能会形成灾难性影响;由于严重信息不对称,所以必须要推行市场准入。现有的制度设计中,外资股权规定模糊;准入条件规定模糊,监管机构裁量权过大;缺少特有的救济途径;规定流于形式,不能实际取得预期效果;退出机制不科学,难以承担作为配套措施的功能。因此,必须要完善制度改进路径,明确利益平衡原则、控权原则和促进原则。同时促进外资市场准入制度的发展,优化规定,创新相关制度,强化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4.
破产重整制度是使债务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能力的重要渠道,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一直是破产法探索中的重中之重。2019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破产法司法解释三》,重新确立了企业破产的重整制度,重点强化了债权人对破产程序的参与度与利益保护,但由于法律内容规定的原则性及概括性较强,操作程序较为繁杂,使得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在制度层面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立足于破产法理论,通过对当前破产重整中债权人利益保护问题进行探究,提出相关的完善债权人利益保护对策,以期推动我国破产法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5.
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律必然要求建立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在金融领域也不例外。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是金融市场退出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中国在该问题上研究尚浅,笔者旨在透过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概述,呼吁金融机构破产制度理念的树立,并从立法模式的科学设置、破产界限的具体划分、金融监管机构作为申请主体的必要限制、破产管理人的慎重挑选以及清偿顺序的合理安排等诸多问题中提出建议,以期对将来构建中国金融机构破产制度有所启示。  相似文献   

16.
破产免责制度作为自然人破产制度中一个特有的制度,通过一定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债务予以免除,对破产人利益是一种保护,同时也提高了破产人偿债的积极性。本文从破产免责制度的概念入手,分析破产免责制度的核心内容,最后提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破产免责制度。  相似文献   

17.
理顺交通银行的产权关系和法人体制颜卫卫建立产权明晰的企业法人制度,是健全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核心、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基本前提,也是塑造社会主义商业银行的关键所在。交通银行重建之初就通过股份制的设立,为明确产权关系、建立企业法人制度创造了条件。但是,完善...  相似文献   

18.
现行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着利益保护失衡、个别制度设计私法精神"缺位"、法院权力"越位"和监督权利空泛化等立法缺陷,我国应在前述破产管理人监督理念的指导下从制度构建角度采取措施细化内部监督、完善外部监督、强化责任监督。  相似文献   

19.
破产原因是破产法律制度的核心问题,对破产原因规定之宽严,不仅体现出对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之平衡及保护倾向与力度,而且可能影响到失业人数与社会秩序等诸多方面,本文结合境外主要国家的破产原因立法与我国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杨明 《经济师》1996,(10):32-32
探讨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途径杨明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核心是确立三个基本制度:(1)建立企业法人制度。商业银行应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2)建立有限责任制度。商业银行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为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