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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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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明确如下: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票据式样见附件)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附件: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票式)(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相似文献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规定: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应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未取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在税前扣除的,税务部门按照现行税收有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并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相似文献   

3.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0年9月1日以国税函〔2000〕678号文件对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做出了新的规定。该文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其提取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它可以防止行政计提了工会经费而不依法向工会拨交的问题,这必将对工会经费的收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自从该文执行以后,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此产生了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既然单位…  相似文献   

4.
为了了解和把握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和《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使用情况,研究和解决行政计拨和上解工会经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推动工会经费收缴工作,规范税前扣除和票据管理,依据《工会法》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十堰市总工会与市国税局、地税局等三家单位联合开展了工会经费税前扣除专项检查。  相似文献   

5.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切实维护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将拨缴工会经费税前列支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或开办或者设立之日起一年内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1990年1号令公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和有关补充规定计算)。二、对企业、事业单位或依照法规时限尚未建立工会组织…  相似文献   

6.
《会计师》2010,(12):112-112
<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国总工会决定从2010年7月1日起,启用财政部统一印制并套印财政部票据监制章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同时废止《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为加强对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管理,现就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  相似文献   

7.
2000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下发后,各地税务部门和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有力地推动了工会经费收缴工作。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需要亟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工会法》有关规定和国税函〔2000〕678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并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中国工会财会》2005,(6):58-58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转发给你们。为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结合我省工会经费由国税和地税部门代征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市总已经委托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的,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的管理,完善有关手续。二、对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按全国总工会(总工办发〔2004〕29号)文件精神征收筹备金,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三、未委托税务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的要积极委托代征,密切配合,做好工会…  相似文献   

9.
苏工发[2005]13号2005年5月25日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开业或设立之日起一年内仍未依法建立工会的,从期满后的第一个月起,应当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筹备金。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筹备金应凭工会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以下简称"公告"),已于去年末发布。公告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1.
《中国工会财会》2005,(6):60-60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近年来,我省各级工会组织在收缴企事业工会经费中出现了一些亟待明确和解决的问题,比如:有的单位没有依法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工会经费;有的单位虽计提了工会经费并列入税前成本,但没有依法向工会拨缴,没有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而虚列成本支出;有的单位计算工资总额没有执行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漏计各种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这些问题,违背了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侵害了职…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拨缴工作,自2000年1月1日起,全国各级工会启用由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发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这对贯彻落实《工会法》,依法收缴工会经费起了良好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因票据管理工作量骤然增加,同时,手工方式管理难以满足及时统计、严格管理的要求。为此,全总财务部与北京恒泰通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工会票据微机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在北京市总工会财务部的积极参与下,经过一年多的开发实践,于2003年1月初步完成系统设计工作。为…  相似文献   

13.
全国总工会于2010年[2010]37号文,即: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的通知。在转发的国税总局公告中,其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县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似文献   

14.
为贯彻落实《工会法》,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拨缴款收据的管理,根据国家关于票据管理的有关法规和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统一全国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管理暂行规定》。现将此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工会经费拨缴...  相似文献   

15.
最近有读者来信问:有的税务人员在给纳税人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税收政策辅导时,仍要求纳税人对工会经费的扣除只能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计算,超过部分进行纳税调整。这种做法引起了纳税人的争议,认为:原来工会经费的扣除在计税工资总额的2%以内,但国家税务总局现在规定,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时,不受计税工资2%的限制。那么,工会经费到底应如何计算扣除呢?我们知道,对工会经费的扣除问题,虽然国务院于199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  相似文献   

16.
根据金华市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管理办法》规定,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市工会2006年-2008年6月时间段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管理情况总体良好,管理比较严格,使用比较规范,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一、填空题1 根据《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管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是收据管理的主管机关。收据由()统一印制并套印()票据监制章 ,由()统一发放。2 根据《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管理暂行规定》 ,各级工会在拨解经费时使用的“五联单”或“()”可以继续使用 ,但收到工会经费的工会组织仍要按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下发的财综字〔1999〕186号文件的规定 ,同时开具()。3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 ,基层工会收到行政拨给代管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等 ,县以上工会收到财政拨给代管的工会离退休费、疗养事…  相似文献   

18.
《中国工会财会》2005,(3):59-59
为了积极推进工会组建工作,确保基层工会筹备建立期间所需的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上级工会派员帮助和指导尚未组建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为有关单位)的职工筹建工会组织,自筹建工作开始的下个月起,由有关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全额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上级工会收到工会经费(筹备金)后向有关单位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有关单位凭专用收据在税前列支。二、上级工会对有关单位拨缴的工会经费(筹备金),除按现行…  相似文献   

19.
一、在思想上要充分认识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2010年7月1日前各级工会组织使用的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是1999年财政部和全总制定的。10年中,专用收据作为工会经费收入管理的重要票面证明和依据,为各级工会规范拨缴工会经费的行为,发挥了作用。  相似文献   

20.
自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联合制定颁布了《关于统一全国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的通知》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又于 1999年底特制定了《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管理暂行规定》,由此各级工会开始有了自己的专用收据,并在收据的管理上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在专用收据的使用过程中,我们作为市一级工会深深体会到专用收据在现今的工会经费收缴上起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工会经费收缴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企业、事业等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每月拨交 2%的工会经费,是《工会法》规定的,过去由于没有工会经费专用收据,只能以工会经费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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