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柳芃 《商业研究》2012,(4):156-162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决定着保证人的责任存在与否以及债权人权利能否实现,涉及到债权人和保证人的自身经济利益。我国的保证期间实际上肩负着两个任务,它既是债权人向保证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也是债权人向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时间限制。债务届期后,债权人要在保证期间内,先向债务人主张,不按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免责。在对债务人执行完毕后而未完全受偿时,债权人还要在保证期间内再对保证人主张,不按时向保证人主张,保证人同样免责。在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之后,才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2.
保证是债之履行的重要保障措施,是民事主体在信贷实践中广泛采纳的一种担保方式。鉴于保证虽然为债权人和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双方签署的保证合同却又从属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保证人虽然承担着保证责任,但在法律定位上与主债务人不能等同。因此,为避免保证人可能面临的随时承担债务的非公平局面,立法者在充分考量债权人与保证人利益后,为平衡双方利益,在《担保法》中对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设定了保证期间。但司法实践过程中,由于《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未对保证期间作明确定义,因此如何理解和适用保证期间成为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分析保证期间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3.
我国合同法上的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权人)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在被担保的债务人(被担保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负有代为履行或连带赔偿的民事责任。保证实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是主合同(被担保合同)的从合同,在保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保证权人和保证人)之间,  相似文献   

4.
保证债权是指主债权人基于保证合同对保证人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它是一种从债权.为了保护保证债权人的利益,我国担保法应明确规定保证债权的效力.本文认为基于保证债权的债权属性,保证债权应当具有债权一般效力,特别是应当具有债权的保全效力.基于保证债权的担保属性,保证债权应当具有担保物权的部分效力,尤其重要的是,保证债权应当具有物权优先效力.  相似文献   

5.
王志平 《商场现代化》2007,(15):270-271
通过一则案例,引出并分析论证了如下三个问题: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是否有效?由于债权人的过错,致使连带共同保证中,一个保证人被免除保证责任,另一个保证人是否有权向债权人要求免除自己的部分保证责任?在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保证人又为主债务提供保证,并实际承担了债务清偿责任,保证人是否还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相似文献   

6.
在抵押登记工作中,有关抵押期间的问题,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认识。第一种观点认为:抵押期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理由是:《担保法》对抵押期间没有明确规定,因而可以适用《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笔者认为,《担保法》该条规定是针对本法第二章保证而言的,并没有出现在总则中,不是《担保法》的总原则,因而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想当然地将此分则的内容适用于彼分则,…  相似文献   

7.
咨询台     
《光彩》2008,(3):51-51
担保责任有哪些问:朋友开公司,想请我为他做担保向银行贷款,请问如果我同意需要负哪些责任?答:《担保法》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另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保证制度也随之发展起来。在保证法律制度中,保证人的权利主要体现在保证人的追偿权和抗辩权。据此,主要讨论关于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问题,意在强调保证人的追偿权,以此来保证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进而对其进行相应的完善,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9.
合同在经济活动中是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按照双方共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有效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而无效的合同则不受法律的保护,对双方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合同的效力的确定在合同法中显得犹为重要。  相似文献   

10.
新修订的《公司法》尽管加大了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力度,但是由于这些保护措施不全面或存在一定缺陷,在实践中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仍然受到损害。完善有关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措施,以维护公司法律关系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均衡,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保证期间是保证合同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法律对保证期间的规定不甚明确。对保证期间性质的几个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是不同的期间制度,有其不同的制度运行方式。保证期间与除斥期间也有一定差异。就保证期间的性质来看应是一种特殊的权利行使期间,即失权期间。  相似文献   

12.
胡燕 《商业会计》2003,(7):24-26
一、问题的提出 担保是指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为确保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担保业务相对于企业的购销业务具有风险  相似文献   

13.
陈杰 《浙商》2009,(5):98-98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2年的诉讼时效很多人都知道,但是对于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有时却并未引起足够注意。  相似文献   

14.
法定保证期间正式出现于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在正式确定“保证期间”法律规定的同时,还明确规定了除约定保证期间外还存在法定保证期间,《担保法》有六个条款对“保证期间”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15.
保证期间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按揭制度中规定的阶段性保证虽然具有特殊原因,但仍应受担保法调整,其违反担保法规定,同时不利于社会公平的实现,应当认定其无效。  相似文献   

16.
票据保证制度是票据诸多制度设计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由于该项制度的存在,使票据总体信用得以增加,从而也就更加有利于票据的流通。当然,要使得票据总体信用增加,关键又在于票据保证人责任方面的问题。本文旨在探讨票据保证人责任方面的特殊性。  相似文献   

17.
<正> 一、引言 设甲与乙约定,为丙的利益由乙向丙为一定给付,这里便成立了一个第三人利益合同,其中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为第三人。(注:甲又称受诺人、受约人,乙又称作承诺人、立约人,丙又称作受益人。)①第三人利益合同本身并不是一个固有的合同类型,而是某特定类型合同当事人约定,使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直接请求给付,从而取得债权人地位。②原则上,任何债权合同都可以作为第三人利益之约定。第三人利益合同涉及第三人直接请求权的赋予、债务人的抗辩、合同当事人变更、撤销合同的权利等诸多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8.
柳佳 《现代商业》2014,(23):268-271
第三方托管制度(Escrow)源于美国,我国台湾地区借鉴该制度并改造为成屋履约保证机制,引入我国后为各种交易的保证金托管提供了制度平台。但该制度在我国仍不完善,尤其在寄托保证金一方破产时保证金是否加入破产财产尚不明确。托管资金独立于托管人,其所有权自当事人约定的条件成就并交付给受让人时由寄托人转移于受让人,但是在破产程序的特殊情形下,条件的成就将使托管财产所有权溯及到寄托人寄托资金之时,使受让人对托管资金享有优先受偿顺位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公平。  相似文献   

19.
一、担保的涵义担保是指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为确保合同履行,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它是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了降低违约风险、减少资金损失,由债务人或第三方提供履约保证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企业对外提供担保,实质上是出借自己信用的一种经济行为。[第一段]  相似文献   

20.
吴丽芳 《北方经贸》2014,(12):194-195
债权人和股东是企业资金的主要提供者,是企业关键的利益相关者。由于债权人和股东在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上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债权人和股东之间存在明显的利益冲突。平衡债权人和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对于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具有重要的意义。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直接影响到企业战略的选择,因此,企业战略选择时应该审慎平衡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冲突,保护债权人和股东双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