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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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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家庭农场发展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关键,家庭农场则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1号文件从土地流转、财政奖补、人才培训等方面等提出了对家庭农场的支持政策。由此,家庭农场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在对家庭农场进行初步界定的基础上,对当前发展  相似文献   

2.
<正>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基础环节,也是国际现代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浙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的先行地区,对全国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3.
<正>近年来,上海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上海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了解本市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近期在全市9个郊区中抽选3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89家家庭农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新型农业主体发展较快,经营前景乐观,但资金、用地等问题成为主要制约因素。  相似文献   

4.
<正>2013年,泰州市姜堰区被列为国家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全区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着力培育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两大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了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农业经营之路,有效破解了"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现实难题。2014年、2015年,在农业部举办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绩效评价中,姜堰在示范区试点中分列第一名、第二名。一、主要路径1.以家庭农场为主体,实现农  相似文献   

5.
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高质量发展规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2020-2022三年各地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中专门谈到了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之一的家庭农场。说到家庭农场,大部分国家都是针对农场经营主体是农民家庭而言的,即家庭经营的农场,不论它是大农场还是小农场。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相似文献   

6.
<正>近年来,湖南省汉寿县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目前,全县注册农民合作社794家,注册家庭农场358个。近两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已全面覆盖34个贫困村,其中34个村均成立了家庭农场,29个贫困村成立了农民合作社;有近70%的贫困人口参与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活动,其中30%贫困人口为合作社  相似文献   

7.
<正>为了将崇明建成上海市郊最大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崇明区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提升"三场一社一龙头"(家庭农场、博士农场、开心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课题组2018年一季度在崇明区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调研了农业企业10家、家庭农场157家、合作社137家、普通农户104家,调研范围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和农业园区。  相似文献   

8.
正为贯彻2014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发展家庭农场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从2014年10月开始,嘉定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积极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在全区各镇试点推行粮食生产家庭农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是指以本地家庭为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粮食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并以此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农业部  相似文献   

9.
<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把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十四五”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相似文献   

10.
<正>近年来,上海市崇明区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目前,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全面发展态势,基本形成了涵盖家庭农场、博士农场、开心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三场一社一龙头"的格局体系。  相似文献   

11.
<正>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程度较高,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培育职业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该成为全省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强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的人才基础。要大力培育具有丰富知识、掌握先进技术、善于经营管理、能够引领创新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制定专门政  相似文献   

12.
中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比较及政策建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中外农业经营主体比较显示,我国在农业经营主体上传统的家庭分散经营户数多,经营耕地面积小,效益低下。发达国家家庭农场数量多,农民合作组织普遍,每个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大,农业单产高,农民合作组织联合程度高。发达国家对农业实行有条件的补贴,极大地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我国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上,应当确立政府培育的政策,促进新型经营主体成长;实行农业经营准入制,促进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实行行业协会联盟制,促进市场话语权扩大。  相似文献   

13.
<正>江都被列为中央农办农村改革联系点、省农村改革试验区,着力在农村土地经营机制、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尤其重点试验加速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经一年多的改革试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新型经营主体加速培育。围绕适应科技种田、增强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扬州地区率先出台家庭农场工商认定办法,50亩以上的花木、蔬菜、粮食经营大户、家  相似文献   

14.
《农村工作通讯》2013,(18):50-51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好"人"的问题,是密切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联系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把握的几个方面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发展家庭农场后,一些专业大户和农民合作社就直接挂名注册为家庭农场,  相似文献   

15.
<正>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如何?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多大为宜?哪些人可以兴办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如何?家庭农场是否一定要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近日,农业部新闻办公室就《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转移,使得"谁来种地、谁来务农"问题日益突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任务。从去年开始,农业部围绕家  相似文献   

16.
发展家庭农场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增强农业现代化建设引领能力的重要载体.目前,全国许多地区积极探索和发展以家庭农场、合作组织等为主体的新型经营主体,取得了一些成功经验,也有一些环节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本文以扬州市江都区为例,结合其他地区发展情况,阐述了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及动力因素,分析了难点问题,并提出相关对策措施,重点就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保障条件、经营主体培育、经营效益保证、技术能力支撑、政策扶持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为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动力.  相似文献   

17.
侯婷婷 《山西农经》2023,(8):138-140
家庭农场是农业经营主体之一,能有效推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对农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我国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家庭农场概念不清、产业研发创新不活跃、经营主体科学化培育能力较低等问题。文章基于创新生态系统理论,从主体层次设计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框架,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  相似文献   

18.
正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特别是其中的农业生产主体培育,有助于实现现阶段中国农业实现由数量增长向质量增长转换。可以说,有一支什么样的农业生产主体队伍也就决定了中国实现什么样的农业现代化。家庭农场作为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主要构成成分之一,是中国现阶段众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中"最适宜"和"最合意"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当然,关于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在理论和政策界还有不同的认  相似文献   

19.
正近年来,泰州市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步推进。截至2016年6月底,全市家庭农场、种养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突破2万个,全市认定、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已超8000家,经营土地总面积200多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58%以上,其中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约占75%,家庭农场主正逐步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在  相似文献   

20.
正江苏省邳州市大力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效明显:2015年底,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820家,其中从事粮食种植的有234家、蔬菜种植220家、花卉苗木种植193家、养殖137家、水产养殖21家。已在工商注册登记家庭农场516家,创建省、徐州市示范家庭农场37家,创建邳州市示范家庭农场100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32.6万余亩,全市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规模面积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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