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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政策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由于建筑行业税收占总体税收的比重很大,而且建筑行业本身比较复杂、影响范围较广,建筑行业营改增的实施晚于其它行业.税率由3%营业税改为11%增值税,由于允许抵扣进项税,税负在理论上是可以降低的.但建设工程涉及环节众多,由于进项税抵扣不足的主要原因,整体税负将会增加.笔者就营改增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税务应对措施,并初步探讨工程造价调整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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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已在我国全面推行,由于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大多数行业减轻了税负负担。但高速公路经营企业,特别是2016年4月30日后开工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由于税率提高且进项税额不足,税负负担上升。本文以TY高速公路为例,模拟测算比较其"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并且提出若干建议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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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营改增主要试点行业之一的远洋运输业,推行营改增完善了上下游的抵扣链条,有利于避免重复征税现象。在试点期间,远洋运输业税负变动有增有减,其中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情况较多;经探究,在税负变动因素上,成本结构尤其是外购成本结构能够直接影响增值税税负变动,税率、外购成本中取得的进项税额、大型固定资产更新等均为直接影响税负变动因素;在政策上,考虑到远洋运输业的行业特点,目前的营改增政策在税率档次、优惠政策、扣缴增值税、政策颗粒度和远洋运输业特定情况等问题值得商榷。从长远考虑,有必要调整增值税税率水平与结构,考虑行业特点完善和修订营改增政策细则,才能更好的促使远洋运输业税负的优化,推进我国远洋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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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铁路运输企业在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带来缴税方式、票据管理等一系列的变化。通过分析"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收入、生产成本、利润及长远发展的影响,提出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扩大进项抵扣范围,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争取税收政策支持,完善会计核算方法、构建纳税规章体系等措施,采取纳税筹划等多种有效途径合理降低企业税负,实现铁路运输行业整体经营水平的提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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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率确定为11%.“营改增”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施工企业来说,主要表现为从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但企业管理人员如果仅认为“营改增”就是税种及税率的变化,那就严重低估了“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和成本管理等各方面带来的影响.“营改增”要求施工企业的经营及成本管理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否则企业可能会面临税负上升、收入下降、利润下降、现金流紧张和涉税风险增加等多种不利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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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营改增对高速行业影响以及对比营改增前后云南某高速税负变化情况,发现营改增后高速企业税负整体出现上升。为了实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建议对高速企业实施税收优惠以及全面打通营改增抵扣链条等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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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试行,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原营业税纳税人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如何选择,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采用简易征税办法都是目前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角度入手,研究企业在"营改增"前后的税负变化并进行纳税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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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了建筑施工企业因"营改增"政策性税收冲击而面临的诸多税负困境,如设备与材料成本进项税额抵扣困难、间接成本支出进项税额抵扣困难、征地拆迁等涉及三农支出成本进项税额抵扣困难等,提出了国家应当出台存量设备与材料使用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区别对待销售建筑类自产货物企业、加快金融保险行业的增值税体制改革、出台建筑企业涉农支出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工程质保金延迟缴税制度、出台建筑企业规费支出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减轻建筑施工企业的额外税负,促进建筑企业税负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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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八省市的积极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测算工作,对营改增可能引起的各行业税负增减变化、行业竞争力的影响、财政分配格局的影响作出了分析和判断,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试点方案。根据部分省市营业税改增值税样板企业数据测算,同上海相比较,京、粤、深税负预测情况大致是,上海:大约九成试点纳税人税务降低,整体减轻税负约44.5亿元;北京:"营改增"预计年减收165亿元;广东:整体税负略有下降;深圳:总体税负平衡。当"营改增"改革扩展到全国时,由于各地情况的不同,各个地区的经济结构、财政体制等存在差异,"营改增"试点地区税负出现明显的差异。试点改革出现税负增减不一情况,既有宏观因素、又有微观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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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变更固然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规定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作为营改增之初的过渡政策无可厚非,但结合营改增的最终扩围,尽快制定合理的客运发票抵扣制度已势在必行。此外交通运输业作为最早开展营改增的行业,税务机关及纳税人在增值税相关征管体系与模式上早已成熟和完善,调整当前抵扣政策不存在征管上的风险与漏洞。因此我们呼吁税务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出台政策,完善进项税抵扣制度,扩大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促进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广泛延伸,在释放改革红利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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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起至2012年年底,交通运输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等8个省、直辖市和宁波、厦门、深圳等3个计划单列市。2012年11月1日是扬州市"营改增"试点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申报日,江苏快鹿扬州汽车运输公司成为全市首个缴纳"营改增"税款的企业,缴纳税款57256.87元。为全面了解"营改增"实行后对交通运输行业的影响,笔者选取扬州市3家客运企业和1家货运企业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实行"营改增"后,税负减轻的有江苏快鹿扬州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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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分析公路工程成本费用中取得增值税专票的情况,得出营改增后对企业税负降低的结论,指出实际运作中出现税负增加的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