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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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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我国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正式被列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这是继2005年新《公司法》中商事登记制度调整后,又一次对工商登记制度的重大改革。本次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注册资本由实缴资本制向认缴资本制转化,工商登记程序由"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转化,进一步放宽其他工商登记条件。商事登记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管理环节,如何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从制度上提高市场经济效率,给登记制度改革提出了重要课题。本文以商事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天津市工商登记管理的经验与实际,就商事登记改革的实践路径展开相关思考。  相似文献   

2.
我国企业注册法定资本制度的缺陷与改革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注册资本是企业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是公司成立的法定条件。企业注册资本制度包括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授权资本制。我国现行的法定资本制存在许多弊端,必须进行注册资本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3.
试论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分析我国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的立法沿革和模式,以及注册资本信用功能的弊端、法定资本制的弱点等,对我国公司注册资本制度提出了从注册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转变、从法定资本制向授权资本制靠拢、从注册资本行政监管向公司自治自负转变的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4.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有公司资本制度的许多方面需要进行改革。对此,一些学者认为应当对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折衷资本制①,而对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②。而从中央到地方,有关注册资本制度改革的探索也在不断进行。2006年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允许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认足注册资本,并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缴纳;近几年部分省市也提出了试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例如广东省2012年开始在深圳和珠海横琴新区试点进行商事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5.
现行的注册资本制度侧重于对债权人利益保障和行政监管便利化,而对市场效率的价值目标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实践中资本空洞化、资本信用被扭曲等一系列问题。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求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深圳、珠海等地对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试点,注册资本认缴制改  相似文献   

6.
正一、改革工商登记制度,释放市场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重要论断。这预示着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方面,将以这一新论断为指导,加大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的力度,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行新的市场准入制度。在这一过程中,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等,无疑是实施这一改革的重要  相似文献   

7.
2014年3月1日,修订后的公司法正式开始实行。本次修订的重点在于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简化了公司注册登记程序。这一改革限缩了刑法关于公司资本制的三大罪名———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范围。然而,一些地区的检察院民行部门仍要承担向公安机关移送这些罪名犯罪线索的工作任务。这一工作任务脱离了法律改革的现实背景,具有明显的不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公司制企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进行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同原来的实缴制下有所不同。文章主要探讨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制企业在设立、运营及清算阶段如何进行实收资本会计处理,以期对实际工作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9.
公司资本制度是公司法的核心。2013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制向认缴制转变。公司法关于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但是动摇了传统的公司资本三原则,使公司资本处于不明确状态,给债权人利益带来巨大风险,给交易安全带来了冲击。因此,需要通过强化公司股东之间出资的担保义务、强化公司年度报告真实性的民事责任、严格限制公司减资等相关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构建一种保护债权人利益和交易安全的有效制度,以实现公司法立法的基本使命和立法目标,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快速、健康、高效运行。  相似文献   

10.
信用缺失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过程中,市场秩序久治不愈的病根。信用不但是一种交易道德规范,也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立的基准。如果信用严重缺失,严刑峻法也难以阻止普遍的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要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  相似文献   

11.
正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已在试点地区全面展开,改革的思路、重点和路径日益清晰和明确。这一制度未来在全国推行后,无疑会对现有的监管方式、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提出挑战。在研究和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时,应同步规划和构建工商监管新机制,以适应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监管形势。一、防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的潜在问题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内容主要是减少前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改原先的实缴制为认缴制;放宽经营范围、住所登记条件等。随着这些制度的改革,市场监管重点必然会发生转移,应注重防范以下三个方面的潜在问题。  相似文献   

12.
妥善处理国家干预与公司自治之间的关系,始终是企业法律制度的重大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逐步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将"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工商登记其他条件。工商登记改革重在设立登记,有关公司  相似文献   

13.
今年以来,长汀县市场监管局大胆探索,提速放权,激发活力,进一步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先行先试 积极推进各项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等9项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相似文献   

14.
“双证制”是职业教育适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培养模式。职业院校在推行“双证制”过程中之所以遇到各种障碍,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职业教育制度发育不良、国家推行“双证制”的配套制度供给短缺和制度变迁滞后。为推进“双证制”的实施,职业院校和政府职能部门应从教育思想转变、教学模式重构和系统性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促进“双证制”的全面实施。  相似文献   

15.
正一、资本认缴制的实施效果2013年底,随着《公司法》修订的完成,我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取消了一般公司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二是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制为认缴制,相应地取消了验资程序。即在公司注册登记时,投资人只需认缴相应注册资本,就可合法成立公司。尽管在理论上,对资本认缴制仍存在诸多争议,但从实践的角度而言,此种改革措施被业界视为重大利好,新制于今年3月全面推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  相似文献   

16.
股票上市交易制度不仅直接关系到企业价值估值能否实现,而且直接影响股票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进而影响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随着我国股票发行体制改革尤其是注册制改革的推进,上市交易制度不断优化,增强了对各类企业的包容性,扩大了企业直接融资规模,提升了市场交易规模和效率,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但是上市标准、市场交易机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仍存在影响股票上市交易效率的问题。在全面实行注册制改革的背景下,需基于我国股票上市交易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借鉴发达经济体上市交易制度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股票上市交易制度,为推进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赋能增效。  相似文献   

17.
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进行了改革,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实"认缴"注册资本并非"取消"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并不矛盾,"认缴"对公司信用也有了特别的要求。总之,如何认真贯彻新《公司法》,关乎"认缴"制带来的交易安全课题。  相似文献   

18.
一、注册资本制度、出资方式发生变动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修订的《公司法》,在注册资本制度、出资方式方面发生了以下几方面的变化:(1)公司注册资本制度由法定资本制改变为折衷授权资本制。(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门槛”降低,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3)对有前置审批的还要从其规定,例如装饰装修业三级资质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前置最低要求是50万元,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前置要求是800万元。(4)降低了股份公司的设立“门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从1000万元下降到500万元。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允许两年内分期出资。(5)一人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不低于10万元的出资额。  相似文献   

19.
场内注册制首次在我国科创板实施,这是我国推进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一步,象征着我国资本市场化程度提高。科创板实行注册制,不同于核准制,证监会将会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形式审核,非实质审核。注册制下上市公司的实证性判断将会交给市场,证券交易所和中介服务机构在信息披露制下需加强自律,更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来保证我国注册制的顺利推广实施。  相似文献   

20.
高军  薛爽  李志刚 《财会月刊》2023,(9):133-140
全面注册制的推行有助于建立现代化的资本市场制度,其中的定价制度是注册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合理的新股定价制度有利于提升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和要素配置效率,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本文首先比较新股发行中的固定价格发行制度、询价制和拍卖制的异同;其次,讨论我国科创板新股定价的主要特征、制定逻辑及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从设定保留价格、设计灵活的高价剔除机制、公开披露主承销商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延长中签日和缴款日的时间间隔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为全面注册制的推行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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