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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的费率主要由先验费率和浮动费率两部分构成。先验费率通常使用广义线性模型进行厘定,而浮动费率则是通过奖惩系统(Bonus-Malus System,BMS)对先验费率进行的一种后验调整。我国现行的商业车险BMS存在转移规则不够合理和奖惩系数不尽准确的问题。本文使用动态转移规则,在线性约束下,通过最小化索赔频率真实值与预测值之间的均方误差,求得了BMS的最优奖惩系数,并基于我国某财产保险公司2015年的一组商业车险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本文的方法可以有效改善我国现行商业车险BMS存在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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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改革车险条款费率监管制度,建立遵循市场法则的车险监管制度,才能解决市场和监管的非正常摩擦和冲突,促进车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近十年,伴随汽车工业的蓬勃发展,我国车险市场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10年,全国经营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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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是我国最早开始市场化改革的险种。2001年开始的费率改革引发了车险市场的一系列竞争效应。通过构建不同的博弈模型进行分析,结果表明:追求保费收入最大化是保险公司陷入非理性竞争的根源;车险营销的"强代理"模式加剧了这种恶性竞争;在监管力量短期内难以增加的情况下,依然停留在对费率本身的监管不利于车险的市场化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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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费率二次改革落地,是加速商业车险市场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标志。本文对商业车险费率二次改革前后的主要情况及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归纳、思考和论述。首先,回溯了首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试点进程和主要内容、改革取得的成效、有待解决的一些主要问题;其次,阐述了商业车险费率二次改革的着力点: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和进一步完善商业车险定价方式,以及促进商业车险市场化的重要意义;最后,展望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下一步发展趋势,着重指出车险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各保险公司要靠创新和差异化找准市场定位,增强车险定价能力,提升服务能力,保险公司应与车联网大数据公司合作,深度介入汽车制造业和汽修行业;车险业务或走向专业车险公司经营状态,监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大车险市场规范和整治力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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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下旬,中国大地保险各省市分公司“车险省内中心支公司间通赔外部验收工作”全面展开。总公司分别邀请了各省保险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及部分客户代表作为验收嘉宾,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上海地区验收工作于6月27日在闸北支公司举行,上海保监局、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等单位领导亲自参加了此次验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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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西省财险行业自律工作日臻成熟,成效明显。但也应看到,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非理性竞争还不同程度存在。对此,保险行业协会应积极配合监管新规,在巩固既有自律成果的基础上,将当前江西省业界表现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诸如违反客观经济规律盲目追求发展速度、违反条款费率规章变相降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支付高额手续费或违规贴费等行为纳入行业自律范围,重点进行整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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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车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新车险条款正在接受市场的考验。那么,通过今年以来几个月时间的实施,新车险在承保、理赔、服务等方面存在着哪些不足和问题,如何加快构建新车险新机制体系,这是当今车险改革能否走向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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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3月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终于拉开了第二轮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序幕。这次改革牵动着中国最广泛的保险消费群体的心,所以保监会非常谨慎,多次征求多方面的意见,做了充分的准备。对车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来说,他们在很大意义上期待获得市场化改革的利益,那就是更加优惠的价格和更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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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产险机构围绕车险中介市场开展非理性竞争。为探求产险业务长期可持续发展,运用经济学原理和商业模式分析了形成车险中介市场非理性竞争的主客观原因,审视当前的变化趋势,提出革新竞争战略、信息化客户管理、科学整合渠道资源、理清监管界限和理顺价格机制作为形成理性竞争的主要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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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车险理赔服务考核体系,对现有的车险理赔服务指标进行调整,从而提高车险理赔效率和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成为解决车险“理赔难”问题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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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制度改革当前应当回归"服务"本源,将提升"服务"作为商业车险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1年9月23日,保监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0月19日,中国保险行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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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在订立商业车险合同时,常常会在合同中约定无责免赔条款。然而在近几年保险公司以无责免赔拒赔却引发了社会的质疑,严重破坏了保险行业的形象。本文试图从无责免赔条款的内容,以及司法判定的角度来探讨无责免赔条款的法力效力的认定以及其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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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在订立商业车险合同时,常常会在合同中约定无责免赔条款。然而在近几年保险公司以无责免赔拒赔却引发了社会的质疑,严重破坏了保险行业的形象。本文试图从无责免赔条款的内容,以及司法判定的角度来探讨无责免赔条款的法力效力的认定以及其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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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8日,原中国保监会下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进一步放宽四川、山西、福建、山东、河南、厦门、新疆这7个省市自治区的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这标志着第三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开启,商业车险市场化进程又一次加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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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业务的发展是以保险服务为载体,以渠道竞争为依托的;理顺产险公司与代理渠道之问的关系,是车险业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前提和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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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是国务院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的重大决策,是中国保监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6月起,中国保监会分两批在全国18个省市地区开展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