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8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下发后,省厅结合我省实际,要求各级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安排落实社会保障补助资金预算,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资金需要。由于措施具体,工作到位,极大地推动了我省“两个确保”工作。 相似文献
2.
3.
4.
5.
6.
7.
为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2002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实现2003年的工作目标。财政部门应加强再就业资金管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相似文献
8.
9.
历时3年,截至2005年底,我国于2002年制定的各项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最后审批期限已到,为继续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新的再就业税收政策加以明确.联合发布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6号)。新的再就业税收政策不再厚此薄彼,在对减免税方式、政策扶持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并将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08年底。 相似文献
10.
11.
12.
近几年.哈尔滨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哈商行”)在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探索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2004年9月.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该行下属的利达支行荣获“全国再就业先进工作单位”称号: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第267期《简报》题为《实施小额贷款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调研报告.对哈商行承办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再就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截至2005年4月末.哈商行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772笔,金额14279万元.有效带动近4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还款率达到99%以上。 相似文献
13.
1998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从稳定和发展的高度十分重视研究和解决好社会保障问题,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视,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各企业都成立了国有企业下网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中心,财政部为了保证国有企业下网职工基本生活在保障和造就业工作,规范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管理横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1998]10号)精神,制定了《国有企业下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资金的财务管理,但是由于相应的会计制度没有配套,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各企业的再就业中心条行其是,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混乱,其表现为。 相似文献
14.
《中国工会财会》2003,(4)
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相似文献
15.
16.
一、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其审计的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 ,为保证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工作的需要 ,企业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以下简称生活保障资金) ,对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和再就业的各项工作 ,将起到积极作用。但是 ,作为新运作的一项专项资金 ,如何通过有效的审计监督 ,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是当前工作中亟待研究的一个课题 ,本文就此谈些看法 ,供商榷。妥善解决好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问题 ,不仅是重大经济问题 ,也是重大… 相似文献
17.
当前再就业税收政策的不足与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以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相继下发了《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关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等文件,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兴办经济实体安置本企业富余人 相似文献
18.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将其视为“天字号”工程、民心工程。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先后出台了若干扶持优惠政策。2002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12号)、《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04]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异地就业补贴等项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服务型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费及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可享受职业介绍补贴,等等政策措施,促进了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完善,以及就业总量的增加。作为优惠政策之一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可以说是含金量最高、惠及人数最多、补贴资金量最大的政策。如何更好地完整贯彻、准确实施好这一政策,是各级财政及劳动保障等部门亟待解决的现实紧迫问题。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