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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723户农户的农业生产数据和DEA-2SLS模型实证分析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以及不同模式下的异质性。研究结果表明,由于遗漏变量的存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与农户农业生产效率之间存在内生性,忽略内生性问题将低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正向作用效果。户主受教育程度、是否以农业经营为主业、生产性实物资产价值、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政府主导型和市场主导模式下农户农业生产效率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相较于市场主导型模式,政府主导型模式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可得性对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因此,亟需深化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改革,逐步推广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优化农业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以增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与农业发展的耦合度来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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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2019,(11)
本文选取江苏泗洪县、山东寿光市、辽宁昌图县、宁夏同心县四个国家级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县市为案例,运用质性研究的扎根理论方法,探讨了三权分置背景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运行机理。研究发现:在典范模型所涉及到的范畴中,地方政府承担"拓荒成本"、"差别匹配"的农地抵押契约治理结构、受"经营权继受取得"与否直接影响的农地抵押价值、适用于"农地薄市场"的组合抵押担保方式等4个核心范畴是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关键因素。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市场的锁定状态得以解除后,政府应当在减少契约的交易费用方面继续发挥作用。同时,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做法的推行,需要充分考虑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人均耕地面积及农业产业结构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借鉴试点地区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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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2020,(8)
本文利用交易费用理论,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机制细分为外部治理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通过构建二者与农地经营权抵押品有效性之间的作用机制,结合已有实践进行分析。研究表明:①以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政府行政干预措施为主的外部治理环境优化通过对农地流转市场发育的促进作用,间接提高了农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品的有效性;②以直接抵押、担保、反担保等贷款模式和第三方组织或个人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能减少相关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但其选择受制于差异化的政府财力和基层治理水平;③虽然外部治理环境的优化能够显著提升农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品的有效性,但农地经营权抵押权能的实现取决于外部治理环境与内部治理结构的协同作用。本文认为,在继续优化农地产权制度与政府行政适当干预的同时,根据地方政府财力和基层治理水平,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抵押贷款模式,并匹配差别化的第三方设置是提高农地经营权抵押有效性、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权能、降低抵押贷款运行成本的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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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利用固定效应模型,探讨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农户收入增长的影响效果。研究发现,总体上讲,在控制了农户户主个人特征和家庭特征等变量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能使农户农业收入平均提高7.99%,且该正向影响具有持续效应;进一步从农户的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和产出角度剖析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影响农户收入增长的内在根源,发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资本要素投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对劳动力要素投入无显著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会显著提高资本要素投入和劳动力要素投入的产出弹性,但不会提高土地要素投入的产出弹性。此外,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市场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农户收入、农业生产要素投入和要素投入产出的影响效果存在显著差异。相较于政府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市场主导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影响更为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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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能够有效解决农民因缺乏抵押物而导致的融资难问题。新疆开展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在政策环境、农村保障体系、农地流转规模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依然需要在法律依据、农地登记管理、评估等环节做好政策扶持、打造服务平台、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等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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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2016,(11)
稳妥推进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实现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中央有要求、地方有实践,多地形成了适宜当地农情、民情并在短期内"合意"政府目标的地方模式。尽管试点取得一定成效,但现有研究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在制度理论、法律法规及实践操作层面尚缺乏充分和较有代表性的论证。基于此,本文围绕上述三个层面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问题进行了探讨。得到如此结论:农地所有权、承包权权利主体与经营权权利主体之间是互为监督和被监督的权利关系,第三方经营者对流转农地处分权需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方同意,而农地经营权实质是第三方经营者和承包方通过租赁合同以农地使用为主要标的物的一种债务债权关系;现阶段农地经营权作为抵押权的客体,须有法律明确规定;"一户一证"模式不具备在大范围、较复杂、多转出主体地区推广和复制,模式改进和创新有待挖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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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研究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行为的影响因素,以期制定出提升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效率的政策建议。研究方法:利用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利用logistic方法进行实证分析。研究结果:利用logistic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受教育程度、收入主要来源、支出水平、贷款经历、社会关系、土地规模等变量对农户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利率水平等变量对农户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行为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研究结论:应该适当扩大试点的数量和规模,制定合理的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手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而促使农户通过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途径,获取农业生产资金贷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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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解决农民融资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农民获取贷款难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文章选取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首批试点县之一的岳阳县为调查对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直接抵押型、担保抵押型和入股抵押型模式进行分析,构建了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农户利益为中心、金融机构承贷、担保公司与评估机构配套服务、保险与政府共担风险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六位一体"模式,并提出为了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运行模式,应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确权颁证、健全评估机制、完善流转平台、建立商业保障、建立农业生产文化教育平台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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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2015,(12)
本文运用宁夏同心县、平罗县1272户农户调查数据,采用零膨胀负二项模型实证分析了市场主导型模式和政府主导型模式下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响应、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表明,户主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农户家庭劳动力占比、土地经营面积、经营类型、家庭社会资本、金融机构业务办理积极性、农户贷款经历及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差异均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响应频次具有显著影响。相较于政府主导型模式,市场主导型模式下农户对贷款的响应更为积极;户主性别和年龄、有无家庭成员或亲威朋友担任村干部以及农户有无贷款经历是两种模式下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响应的共同影响因素,其中,农户有无贷款经历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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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辨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的约束条件,为农地抵押试点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和可行的政策建议。研究方法:基于湖北天门和江苏新沂的典型案例,从经济条件、职能分工、试点政策与进展等方面对两地试点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性受到法律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共同制约;在相同的法律制度下,其可抵押性更多地由农业生产水平、土地流转市场、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等经济条件决定。研究结论:试点应选择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农业生产水平较高、土地流转市场相对完善的地区开展,相关法律政策也应在此类地区有选择地放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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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客观掌握黑龙江省3个试点县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运行实践,对首轮试点期结束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生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进而探究完善对策,为新一轮的抵押试点运行和制度建设提供积极思路。[方法]通过3县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田野调查,与农经部门和抵押参与主体进行深度访谈,获得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定性阐释3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困境和对策。[结果]3县分别形成了"四权结合"、"直接设定"、"扶贫关联"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但仍存在推进不均衡、认定不准确、评估不科学、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应从强化支持、加强规范、科学评估、维护权益等方面积极完善。[结论]3县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果,但存在共性、个性兼有的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巩固成果、解决问题,从而为省、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形成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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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现与风险:实践与案例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业经济问题》2015,(10)
本文基于四川省首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案例分析得出,"确权颁证""还权赋能"和"三权分离"是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产权基础,地方政府主导的多方合作机制是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组织和机制保障,以经营权为标的的权利担保和以地上附着物为标的的价值担保是实现农地经营权贷款的必要条件,经营风险、信用风险、担保风险和租金损失风险是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完善农地产权制度、健全经营权流转平台、形成复合型的抵押担保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是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和降低风险的关键性制度和机制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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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8,(5)
[目的]客观掌握黑龙江省3个试点县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运行实践,对首轮试点期结束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产生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进而探究完善对策,为新一轮的抵押试点运行和制度建设提供积极思路。[方法]通过3县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田野调查,与农经部门和抵押参与主体进行深度访谈,获得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资料,并在此基础上定性阐释3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困境和对策。[结果]3县分别形成了"四权结合"、"直接设定"、"扶贫关联"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但仍存在推进不均衡、认定不准确、评估不科学、成效不明显等突出问题,应从强化支持、加强规范、科学评估、维护权益等方面积极完善。[结论]3县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实践已取得一定成果,但存在共性、个性兼有的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巩固成果、解决问题,从而为省、国家层面的制度建设形成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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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经济》2017,(11)
本文阐释了金融知识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的机理,并依据陕西省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和非试点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运用Bivariate Probit和分组回归模型,检验了金融知识对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及农民分化、农地确权颁证对金融知识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的调节效应。实证结果表明,金融知识显著正向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而农地抵押贷款供给约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知识对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的正向影响。进一步实证分析发现,农民分化、农地确权颁证均对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有显著负向影响,且农民分化对金融知识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的调节作用不显著,而农地确权颁证对金融知识影响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的调节作用显著,即金融知识对农地确权且颁证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大于对确权未颁证农民农地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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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为一种农村普惠金融措施,已成为破解农村发展融资瓶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农地经营权)抵押是在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前提下,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权,以承包期限内的土地经营权进行抵押的行为,包括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经营权,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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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抵押贷款缓解种粮大户正规信贷约束了吗--基于辽宁省434户种粮大户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基于粮食主产区辽宁省种粮大户的数据,运用Heckman两阶段模型,探究种粮大户信贷约束程度及农地抵押贷款对其影响。研究发现,辽宁省种粮大户的信贷约束程度为70.69%,其中开展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地区种粮大户的信贷约束程度为62.74%,而未开展试点地区信贷约束程度为74.78%。计量结果显示,农地抵押贷款的开展对种粮大户信贷约束程度影响显著,且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开展农地抵押贷款地区的种粮大户受到信贷约束的程度要比未开展地区低12.31%。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