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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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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商务仲裁相对于一般商事仲裁在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这些挑战集中表现为电子商务仲裁协议(条款)的"书面形式"问题以及网上仲裁地的确定问题.我国在承认与执行电子商务仲裁裁决时,应该将电子仲裁协议(条款)视为书面形式;应该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主,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补充的方法确定网上仲裁地;亦应按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在电子商务仲裁中对非国内仲裁裁决予以承认与执行.  相似文献   

2.
公共秩序保留是拒绝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从仲裁中公共秩序的范畴入手.阐述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地位和作用,并结合我国的仲裁实践,分析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的运用,最后本文还对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文章认为限制公共秩序的运用,从而使国际商事仲裁这一争端解决方式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3.
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存废或如何完善在我国存在着较大的争论。简单地废除该制度会有很多弊端,正确的方法应当是将受理的人民法院的确定因素由"仲裁机构所在地"改为"仲裁地"、缩短申请撤销裁决的时限、完善仲裁裁决的撤销理由、改进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重新仲裁规则、重构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程序和决定的形式与效力规则等。  相似文献   

4.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国际商事仲裁中争议事项的可仲裁性问题并非仲裁制度中的纯理论问题,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的仲裁管辖权和仲裁裁决的承认及执行等重大权利和经济利益。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在此问题上趋向于扩大可仲裁事项的范围。而我国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在可仲裁事项范围方面却过于狭窄,因此亟待扩大。  相似文献   

5.
现行机构仲裁浓重的行政色彩偏离仲裁机构本身之属性,其设立和管理上的行政色彩不利于我国仲裁事业在国际上的竞争。而作为另一种仲裁形式的临时仲裁被现行法排斥,这种立法模式使得我国与外国在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时不对等。基于改善投资环境、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完善仲裁制度、保护当事人利益、解决仲裁形式单一化的需要,我国亟需建构临时仲裁制度。建构临时仲裁制度应该在思想观念上转变且体现仲裁的非国内化;重新定义仲裁协议规范;确立临时仲裁员制度并适时建立仲裁协会;承认现有社会团体组织之临时仲裁权。以上尝试可在仲裁机构必要协助下完成。  相似文献   

6.
秘鲁根据条约和对等原则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一个外国判决要在秘鲁得到承认,必须满足秘鲁法律规定的要件。外国仲裁裁决要在秘鲁得到承认与执行,也需有条约根据。秘鲁参加的有关条约和秘鲁《普通仲裁法》都规定了拒绝承认外国仲裁裁决的情形。  相似文献   

7.
《自贸区仲裁规则》借鉴吸收了国际上先进的仲裁经验和制度,是我国乃至全世界最先进的仲裁规则。仲裁规则的实施需要国家立法予以支撑,而《自贸区仲裁规则》的先进性使之与国内立法在一些创新性制度上相脱节,引发临时措施强制执行、默示仲裁协议效力、裁决关于第三人的执行等问题。为实现国家设立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形成可复制和推广的经验,就必须克服仲裁规则与现行法律相适应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仲裁中的临时措施制度不仅可以便于仲裁的顺利进行,还可以便于裁决的执行。许多国家都已经根据修订后的《示范法》颁布立法,而我国的仲裁法中的临时措施制度仍同旧版《示范法》中的临时措施制度一样具有明显的不足,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的时间需要。我国应着眼于国情的需要,尽快完善仲裁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对仲裁当事人争议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结论性意见,它与终局判决具有相同的效力。为了保证仲裁裁决的公正性和仲裁程序的合法性,仲裁裁决的既判力仍应受到法律必要的控制与审查。为了保证仲裁裁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对仲裁裁决司法审查应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科学的划定司法审查的范围,即对仲裁裁决进行适度的审查,不仅有助于仲裁优势的充分发挥,保证仲裁价值目标的实现,还能促进我国仲裁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0.
国际商事仲裁以其高度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而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欢迎,成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销是国家司法干预仲裁的方式之一,为的是监督国际商事仲裁活动.然而这一制度有悖于仲裁的初衷,妨碍仲裁的高效率实现,推行仲裁裁决撤销理由的默示放弃制度成为形势所趋.  相似文献   

11.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式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秩序保留作为国际私法的一种特殊制度,其实质是用来保护本国的国家利益,从而拒绝外国法的适用或者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或外国仲裁裁决,因而被称为保护本国利益的“安全阀”。虽然各国对该制度理解不一,但都在立法上对它进行了规定。晚近,各国国际私法对公共秩序保留的态度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改变,公共秩序保留开始出现式微的发展趋势。这种趋势的出现,除了其本身的缺陷外,主要是全球化的影响以及法律趋同化的演变。  相似文献   

12.
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和发展问题,也是民众呼声最高的社会问题之一。无论是从形式上看,还是从内容上看,我国食品安全立法已非常完善,食品监管执法不力和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是导致我国食品安全危机的主要原因。我国食品监管执法缺陷表现在执法理念落后、监管体制混乱、执法不严、问责不力等方面。加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要破除执法运动主义,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常态化、日常化;要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加强问责;要发挥国家和社会的作用,落实食品企业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3.
在农村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存在主体虚位、权能残缺等弊端,不利于农民权益的保障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集体土地的不可分共同共有制,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关系、保护农民利益和用物权制度规范土地权利,应当是改革的最佳选择。目前要做到:明确集体土地的权利主体,健全行使共有财产管理权的组织机构,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和权利行使方式,限定集体土地的公法义务,改革土地法律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4.
我国现在的反垄断政策以新制度经济学派为主导思想,以提高经济效率为主要目标。通过提高经济效率推动社会福利和维护公共利益。中国的竞争政策应当支持垄断竞争和寡头结构,实现规模经济与自由竞争相平衡。中国反垄断法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以提高经济效率为导向和反垄断法实施与产业政策、贸易政策相协调。把银行业作为适用例外领域有助于加强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金融危机期间,产业政策应当优先适用,根据反垄断法做出的裁决还应当进行产业政策审查,反垄断法的实施应当为产业政策服务。金融危机过后,反垄断法应当与产业政策法平行适用。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社会整体效率原则和机会均等原则)可以为中国反垄断法的实施提供指导。  相似文献   

15.
传统的相互协商程序是目前中外税收协定争议解决的唯一方法,但是这一方法存在一定的弊端。为了弥补传统相互协商程序的缺陷,国际税收仲裁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目前OECD税收协定范本中的仲裁条款、欧盟仲裁公约、国际商会的仲裁标准条款反映了国际税收仲裁的最新发展。我国在进一步引进外资的过程中有必要在税收协定中引入仲裁条款,以更好解决税收协定争议。为了维护国家税收主权,中外税收协定中的仲裁应该是一种“补充性”的争议解决方法.应该采用强制性仲裁的方式,应该赋予纳税人一定程度参与仲裁的权利,国际税收仲裁裁决只应在纳税人同意接受后才对缔约国主管当局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16.
法院对违约金数额调整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是合同自由的具体体现,但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则造成对当事人一方的不公平待遇。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我国合同法都对违约金条款采取了予以干预的原则,但法律的过度干预又将违背合同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实有必要借鉴外国法的经验,适当控制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量权。  相似文献   

17.
一、反垄断法中的经济证据 通常来说,反垄断法所涉及的证据类型可以划分为三种,即事实证据(FactualEvidence)、意见证据(OpinionEvidence)和经济证据(EconomicEvidence)。事实证据通常包括:经营者交易行为概况;涉案各方的业务重叠情况;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相关竞争者、供应商和用户的数目和基本特征;交易各方以及竞争对手的发展战略资料;用户转换的历史记录;相关市场进入的历史记录等。意见证据通常包括:竞争对手意见;用户意见;行业专家意见;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意见等。  相似文献   

18.
违约金的性质问题素有争议,其核心是惩罚性违约金的效力。惩罚性违约金具有惩罚和预防功能,其支付不以损害的发生为前提,无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还是从维护交易秩序出发,都应该确认惩罚性违约金的效力。但惩罚性违约金不应被滥用,其应受到规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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