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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证监会7月2日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规定于8月1日起实施,备受关注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中国证券市场将迎来规范的融资融券交易。同时,为配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分别制定了有关实施细则,并将于近期发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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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有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向商业银行银行借款,本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通道的顺利打开,将给商业银行相对充裕的资金来源找到新的运用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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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呼唤我国证券公司进行集团化经营。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6月发布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证券公司的集团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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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下午,证监会发布了《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和《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的决定(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受此利好刺激,上周券商板块集体雄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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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充分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券作质押向商业银行借款。这为证券公司开通了新的融资渠道,使得长期以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分割的格局得以放松,在两个市场之间建立了桥梁,对于我国目前市场化欠发达的状况,抵押信贷融资将对证券公司的成长与发展起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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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推出已经两年多了。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又对融资融券业务规则做了进一步明确。在许多人看来,融资融券业务仿佛已经箭在弦上,一触即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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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公告称,鉴于其债券交易技术系统已进一步更新完善,200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技术原因,合格投资者暂不能参与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的规定予以废止,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通过受托证券公司参与市场债券和债券回购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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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公告称,鉴于其债券交易技术系统已进一步更新完善,2002年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技术原因,合格投资者暂不能参与国债回购和企业债券的交易”的规定予以废止,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通过受托证券公司参与市场债券和债券回购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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