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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实行植树造林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可以继承,可以折价转让;开放木材市场,实行议购议销等政策以来,林业生产不断得到发展。但是立木价格如何计量,却是林业生产建设能否大踏步前进的关键问题。立木价格水平是关系到考核营林事业经济效益,关系到营林与森工、产供销、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已成为改革林业经济管理体制,发展林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了给实行林价制度,改革林产品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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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关于营林产值计算理论及方法的讨论,主要是围绕下述两点进行的。第一,现行的营林产值统计,以投入代替产出,违背了产值指标的基本内涵。这样的统计结果,一方面是低估了营林生产的经济成果和营林经济的现实规模和发展水平,影响了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林业内部生产结构的安排,另一方面也无法考核营林生产的经济效果,体现不了营林劳动成果在经营管理上的差异,无法分析营林投资在各地区,各种生产条件下的经济效果。因而,产值指标应包括物化劳动转移价值和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也就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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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林科院林业经济研究所主持研究的林价理论与方法问题在林业经济界已讨论了近10年,从学术研究角度看虽然仍有一些不同的见解,但对森林价值理论与计算方法已经有了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这就为在全国实行统一的林价制度奠定了基础。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如何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运用已有的研究成果制定一套较为切合实际,可供运用的方法。本文在对山西省太岳山主要树种进行大量标准地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运用已有的研究理论与方法,计算和制定出了用材林标准序列林价表,并对林价计算中的抚育间伐收益与级差收益问题进行了研究。它进一步发展了林价理论,改进了林价计算方法,因此,对林价问题从理论到实际,从定性到定量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步。本文值得认真一读,特向读者推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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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林业经济学会主持召开的全国木材理论价格学术讨论会,于1981年11月21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就木材理论价格的一些基本问题进行了热烈地讨论。现将会议讨论的几个问题及其观点综述如下:一、关于林价的概念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林业生产是以木材生产为中心的,所以在学术界传统地把林价概念理解为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即单位材积的立木价格。近几年来,由于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发展,一些同志对这一概念表示异议,并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林价是森林价值的货币表现。理由是:森林具有多种经济效益,它既有生物产品效益,又有生态防护效益。因而立木产品仅仅是森林产品的一部分,将立木价值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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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长期以来,在林业经济理论研究过程中存在许多令人困感的问题。如何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说明木材的价值和价格就是其中之一。人们以传统的成本推算法来确定林价——立木价格,发现林价只占木材价格的很小比例,致使营林生产入不敷出,但又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来说明这种不合理现象;对劳动价值论的形而上学的理解又令天然林成为无价值的天赐之物,结果导致长期以来对天然森林资源的无偿利用,林业部门无力在利用后进行更新,造成资源利用上的破坏和浪费现象。诸如此类的困感令有些同志因此认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已经过时,应该以西方的供求价值理论或效用价值论来说明现代经济现象,以至指导我国的经济建设。其实这是对劳动价值论的误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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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复利制订林价计算公式林价是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林价作为一种价格(c v m),必由培育森林的成本(c v)和营林纯收入(即利润和税金,m)所组成。由于林木生长的特性,决定其计算方式不同于一般工农业产品,应有特殊之计价方式。森林从采种育苗、整地造林、幼林抚育到成林修枝、除草施肥整个营林生产过程所支出的直接费、管理费和固定资产折旧费等,都应计入森林培育成本。因此,不同林分的森林,从育苗造林到木材采伐,几乎年年都发生生产费用,构成生产成本。我认为应按复利计算立木价格。用复利计算立木价格的理由是:1.林木从造林到主伐,一般要经过几十年,少数树种甚至要上百年。在漫长的生长过程中,林木要经受病虫害、风、雪、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所带来的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的破坏,林业投资不能回收的可能性很大,这就要求我们按复利计算林价,以保证林业生产的长期发展。2.在林木生长周期中,培育林木生长的投资年年不断发生,所形成的利息也年年相应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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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林价是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它的水平高低及在集体内部的分配状况,都会直接关系到营林业的再生产过程。在已经实行林价制度的我省,林价水平已定,那么它在集体内部的分配问题就自然地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议论颇多,并已形成倾向性的意见。本文将提出一点异议,以期在争论中深化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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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林业经济学界的不少同志,就理论林价和木材理论价格问题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并发表了很多极好的意见和建议,对尽快在我国建立起科学的林价制度大有好处。林价是森林的价格,即森林价值的货币表现。对用材林来说,林价就是立木的阶格,即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无论森林在买卖双方之间作为商品交换,还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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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兴安岭国有林区在全面执行林价制度后,存在着林价提取数额逐年下降,大量的林价款被挪用、占用等问题。林价收入减少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企业经营管理受到冲击,并造成营林生产滑坡。要发挥好林价的作用,必须改变林价计提方法,确定合理的计提标准,使之便于操作,并加强对林价收入的管理监督机制,保证林价制度的正常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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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营林产值统计理论与方法的改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近年来,随着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理论探讨和实践的不断深化,以适应产品经济要求的现行方法所计算的林业产值已越来越不能发挥其应有的反映林业生产成果和规模,促进林业发展的作用。因此,改革现行林业产值计算方法,探寻科学的、现实可行的新的计算方法,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而且通过准确反映营林生产成果,对正确确立林业在国民经济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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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革林价计价方法的探讨郭裕佳,巫健民林价是活立木货币价值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凝结了营林生产者活劳动、物化劳动和体现了部分地租。现行林价的量是据据树种等级按木材价格一定的比例提取。虽然这种计提林价的方法为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后续资源起了积极作用,但笔者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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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发达国家近几十年来林价与木材价格变化林业从采掘工业阶段发展到高度集约经营,生产费用必然相应提高。这是国外木材价格近几十年来上涨幅度普遍超过一般商品的平均价格指数的根本原因。。林价或称林木山价,育林费上涨得更快。在美国、芬兰、瑞典、日本等都已占木材价格的50~60%。立木林价收入是集约经营森林的经济保证。下面列举有关美国、瑞典、芬兰、日本和新西兰等的林价、木材价格的一些数字,以说明发达国家林价、木材价格的变化趋势。 相似文献